我是烟雨人 ▷

暖暖的玫瑰涵子

发表于-2008年06月26日 凌晨0:39评论-2条

走进办公室,一屋子浓妆艳抹五颜六色的鲜花。它们在告诉人们,我正经历到一个新单位的生活波动,或许因陌生而心无着落;它们的颜色那么热烈,告诉这世上还有许多人在将我惦记;它们美丽夺目,让人联想这生活充满亮色,让人热爱,留连忘返。

房子周围的鲜花,有的是富贵竹,有的是康乃馨,有的是睡莲,唯有放在正中我的办公桌上的那束鲜花,让我惊异而欣喜,其他鲜花如众星捧月一般,陪衬着它,簇拥着它。这束鲜花用一个精致的花瓶装着,透明的花瓶里放了半瓶营养水,几枝富贵竹长了长长的白白的根须,紧紧地附着在瓶底;瓶的半腰上有一行透明的小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旁边一株叶儿茁壮的君子兰,开着淡然而潇洒的花朵;几枝含苞欲放的蝴蝶兰挺秀中立,粉红的花朵诱人至极,一种无法说出的美丽和扑面而来的生机,让我足以忘却所有的烦恼;三朵娇嫩欲滴的百合花,纯洁得象刚刚出浴的圣女,引人遐想却不敢心存亵渎;几枝紫色的睡莲,敛着神秘而娇羞的花朵。一整束花儿,清丽而又典雅,如果不是精心的挑选,不会产生这样美得让人心惊的效果。令我惊异的是,在几片青青的叶儿掩映之下,在花束的靠瓶沿的地方,不起眼地有四枝深红的玫瑰。

我不由得心中一颤:玫瑰,代表爱情。这束花是谁送的呢?花束上面有一个纸片,上面写着一句话:好好的,平平安安。没有落款。

泪水不自觉地喷涌而出,我知道他是谁了。

二十四年前,十四岁的我背着仅有的一点行李来到一个学校,刚坐到一张凳子上,两个高大而不失英俊的男人来到我面前,眼睛半笑半谑半怒地对我说:“这是我们的坐位,你可不许霸了我们的位子。”

家中贫困一没后门二没地位三没钱的我只得忍气吞声地起来,狠狠地横了这两个家伙一眼,悄无声息地坐到最靠后的位子上。

过了一会儿,这两人中的一个拿着班上的成绩表来到我面前,笑着说:“嘿!我们两个一样的分数,并列第一。”看着这讨厌的家伙,我装作没事人一样自己看书,让他讨了个大大的没趣。

然后,我们开始熟悉,然后我知道,他可以算是我的大哥,整整比我大了八岁,在我们这个进修班里,他,还有另外七个人都已经结了婚。后来我还知道,他是因为太孝顺自己的母亲才顺从母亲的意志和一个女孩结婚的,他不喜欢那女孩,两个人结婚一年了,在一起的时间就是新婚之夜,后来,就不太想回家了。这些是听人说的,对我来说,就象耳边吹过的风,与我没什么相干。

同学一年了,我当过学习委员,当过班长,别人都叫我小胖子。我的确有些胖,剪着包菜头,穿着土里土气的衣裳,还成天只有一件,晚上洗了白天穿着。怎么说我也不象个领导者,那些同学都比我大,又大多都是男的,我一个小女孩要管好大家,还真是件难事。但是我的命好,碰上了他这个讨厌鬼和冤家。只要他一站出来,大家准乖乖的特别听话,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有魔力。只知道他特能宽容,说话公道,人又高大,不怒自威。因为这个,我自然而然消除了对他的敌意,越来越感觉到他对我无声无息的帮助。

同学一年半,同学们说他离婚了。我不相信。不过,特糊涂的我还是一个孩子,对别人的议论听而不闻,觉得这是别人的私事,与我何干?不久,学校组织大家去爬山。那山特陡,又特远,男孩子走到那里都一个个直掉眼泪,女孩们就更不用说了,鼻涕眼泪一堆。要爬上顶峰的时候,根本没有路,都是攀着荆棘和小树,弄得手脚全是血,我这个小胖子,此时是狼狈无比,象个重砣,根本爬不动。他就牵着我的手,几乎是将我象提一只小鸡一样提了上去。当时我只知道想:他的力气怎么那么大啊?回学校的路上,他指着我说:“小胖子,坐我的自行车。”我乖乖的应了,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心想,要是我有个这样的哥哥,那我可要高兴死了。

毕业的时候,我十八岁了。有一次他开玩笑地对我说:“小胖子找了男朋友吗?”我恶狠狠地瞪他:“要你管!”一边拉住他的手:“大哥,我可馋了,买东西我吃。”他气恼地说:“真是欠你!”接着就跑去买了许多我爱吃的东西。他看着我吃,叹了口气说:“小胖子,今后我怕是很少见到你啦。”

“大哥,想见我还不容易呀?买东西送来我吃!”他点了点我的额头。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的手有点颤抖。

“小胖子,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大哥帮你找吧。”他看我的眼睛变得有点迷离。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就嘟起嘴拿着他买给我的吃食躲开了。回到家,母亲对我说:“你也十八了,快十九岁了,应该找个男朋友。”我不听,但我总是和母亲有意无意地提起他,我对母亲说:“妈妈,你为什么不为我生个哥哥啊?”母亲说:“你发书魔啊?怎么尽想些不着边际的东西?”

毕业后,他还来了我家几次,父亲母亲都觉得他不错,可是听说他离过婚,就不允许我和他来往了。大约他发现了父母的态度,后来联系就渐渐稀少,然后,真的不见面了。再后来,我真的找了个男朋友,结婚了。然后,他也很快结婚了。

不过,我每年都会收到他的卡片,上面总是两句话:好好的,平平安安。我享受着大哥的关怀,心安理得。

我的孩子五岁的时候,天缘凑巧,我又和他在一个地方工作。一天,我来到他的办公室,看到他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发黄的照片,那是我和他在爬山的时候一起照的。我忍不住将它抽了出来,仔细把玩,然后,我在照片的背面看到了《长相知》这首古诗,下面还有他苍劲有力的小字:小胖子,这辈子,我的心永远为你流泪。

我怔住了。痴痴地看着,感到无言的心痛,如果那时他向我说了,我一定不想离开他,一辈子有一个这样呵护自己的大哥在身边,是多么幸福啊。这时他进来了,他也怔住了,随即一把将相片抢过去,一言不发地锁进抽屉。

“大哥——”我艰难地叫他。

“小胖子,你这个粗心鬼,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发现这一点呢。”他艰涩地笑笑。

我低着头,无言以对。是的,现在我想起来许多东西,已经懂事的我,追求过生死相许的爱情,然而还是终于在世俗里成了世俗的人,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还拥有这样一份沉甸甸的爱。

然而现在,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世俗的生活容不下纯粹的爱情,何况,我爱自己的老公、孩子、家。于是,我们开始疏远,最好的办法是不见面。然而,越不见面越让人思念。该怎样处理这让人魂牵梦萦的感情?痛苦让我几乎要发狂。

“小胖子,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记住,永远为所爱的人祝福。”有一次打电话,他突然这样说。我知道,这也许是他天天对自己说的话。他的话让我终于平静下来。是的,这辈子,我一定要记得祝福他。我一定要活得好,让他感到他没看错人。

后来,每当我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就会出现。我欠了他太多,却又感到一种平静而踏实的幸福。

现在,二十四年过去了,他一如二十四年前,唯一不同的是,耳旁有了几根白发。岁月沧桑,光阴似箭。在社会上几经摔打沉浮,他有了属于自己的不错的事业。而我也和他不相上下。

看着那几朵不起眼的玫瑰,默默地陪衬着典雅富贵的其他花儿,我的心中充满了感动。人们为什么讴歌爱情,因为它那么高尚而美好。现在的社会,错的不是爱情,而是人们太多的欲望。

而他,在爱与欲望之间,虽然不免痛苦,却毅然选择了爱,摒弃了占有的欲望。

我用手理着玫瑰的花瓣,心中温馨,我端起那束美丽典雅的花儿,久久地抱在怀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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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王先林点评: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记住,永远为所爱的人祝福。
心中有爱,生活便是美好的。

文章评论共[2]个
红袖添雨-评论

因为真爱,所以放手。问好!
  【涵子 回复】:谢谢您的光临。祝好! [2008-6-26 13:33:43]at:2008年06月26日 上午10:28

悲秋道人-评论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才是真爱,不以占有为目的,只希望对方此生幸福!问好朋友。美文欣赏。
  【涵子 回复】:感谢主编鼓励! [2008-6-29 1:13:46]at:2008年06月28日 晚上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