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的柏油路上少有人行,两旁尽是些红顶白墙的西式小楼,楼房都是向游客出租的,因为未到旺季,全是些寂寞的空壳子,像极了无人认领的孩子,孤零零地茫然不知所措。午后三四点的样子,阳光不再那么刺眼了,温柔了许多。走在空荡荡的小路,边走边欣赏路旁的红花绿柳,看双双对对的燕子斜斜掠过,看朵朵浓重的白云悠悠飘动。就这样,随着蜿蜒的路在宁静中游走,没有目的地走。这是那座陌生城市中的一条熟悉的路。
很有几天没再走过这条路了,只记得我一直没有空闲,但忙碌了什么却没有一丝印象了,日子就这样随着日出日落、花开花谢掉进时间的陷阱里不见了。
人一生中的大多数时候是平静又平凡的,有人把年老的那段时光比作一泓死水,似乎没有了青春与激情便不再能漾起一丝涟漪了;我幸而青春,但心湖起伏的不是涟漪而是波浪,成长在这个发展速度赶火车的时代,真的是幸运吗?这是个问题。这个时代里,新生事物滋长于旧事物的崩坏之中,变化之快胜过一切新陈代谢,绝少再有根深蒂固的东西了,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而已。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当这个时代越过了你并向一旁驶去了的时候,那就是时代和你“分道扬镳”了。但人是依赖着并离不开这个时代的,结果,就有了一种不安的、被抛弃了的感觉。
繁华喧器的现实世界常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使人不禁疑心这是个荒唐的、未知的世界,但它又那么地明亮,亮得刺眼,亮得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这仿佛是个水下世界,它是那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但水里的东西在人的眼中总是带着折射的误差,无法让人感受其真实的位置。这又像是个梦的世界,再怎样地色彩斑斓,终究还是个空虚的梦。多么令人气短的境地!即使再怨愤也无可奈何了。这是个英雄不该出现的时代,若是因为无用武之地而这样说似乎谁也要说这是发牢骚了,然而这无奈的哀愁又有谁能了解?!曹雪芹的《红楼梦》第一篇便有: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大概也是这种心情了吧! 古人尚有弃笔从戎的选择余地,而如今我们却要羡慕古人了,这并不是说我不懂和平的重要而在希望着战争了,但这至少也是一种选择,一条路。
杀死一个天生神力的大力士有最毒最狠的方式,不是一箭穿心,也不是千刀万剐,只是把他陷入泥沼中便可以了,让他有力无处使,有力也使不出。对于一个大力士这该算是莫大的悲哀了,而陷害他的人也残忍到了极致。说这些话并不是为了暗示我有怎样的惊世才华,受了怎样的委屈,实在是感到了这种现象的可怕、可悲。还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挺有意思的,当把一个青蛙猝然间扔进一锅沸腾的水,它会拼尽全力逃生出来,然而把它放进凉水再在下面慢慢地将水煮沸,结果却是惨不忍视的,青蛙和水一起被煮沸了。究其原因,青蛙之所以能从开水中逃生是因为它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危险,被煮沸是被危险的假象迷惑了——那致命的舒适与安宁。
为了避免有误解,还是有事先声明一下的必要:高亢的情绪不能统称为激情,因为分好坏两种,通常我们把好的一方面称为激情,另一种则称为疯狂了。大凡带有病字框的字都有些不正常的意思吧!正如疯狂。然而有时候激情与疯狂是很难分得泾渭分明的,正如一位老禅师所说:佛与魔、地狱与天堂往往只是一步之隔,要不怎么能说放下屠刀马上就成了佛呢?
喜欢贾平凹的书,《怀念狼》是写得尤其寓意深远的一部小说·那里的人们是疯狂的,也是激情的。有狼的时候因为惧怕狼的凶狠,人们对狼的侵犯不敢有丝毫懈怠,各个手脚刚健、精神抖擞,是那么的活力旺盛。可随着狼群数量的锐减,人们渐渐对狼平息了恐惧心理,甚至淡忘了狼的存在,一心只顾在生活的舒适与安逸中沉浸,可谁也没料到比狼更可怕的后果正悄悄来临了,一些人渐渐手脚变细、乏力,精神萎靡,各种病痛轻松地穿透了他们不堪一击的免疫防线,他们被折磨的没了人样。作者在小说的结尾这样写道:但我还是呐喊道:“可我需要狼!我需要狼--!”作者高声呼喊的是狼,是一个让人戒备的威胁,是一种迫使着人前进的压力,更是完善自己的动力。而人们的悲哀常在于非得等到危机爆发才去想补救的办法,懒惰是人性普遍的缺陷,人要克服它,多少总会有些不情愿!很多时候,我们宁愿在安逸中腐朽堕落也不愿让生活的湖面起伏一丝波澜,大家都努力地维持着这种状态,满足地享受着这样的生活,像呆在柔软的沙滩上晒着温暖的太阳,懒于动弹,任凭岁月带走青春年华,带来死亡。没有悲伤,没有快乐,就这样存在着,生活成了一个无实质的梦,可很多人还是恋恋地做着这个梦,不愿醒来,尽情享受着坟墓的奢华与安逸。
很不情愿地,我醒了,却感到深深的迷惘。天还不太亮,灰暗暗的,此起彼伏着人们香甜的鼾声,远远地飘了来,像一首歌。
黎明的空气清新湿润,辽远的山峦映衬在天幕上,寂静得孤独 。天色欲署时的静和夕阳将斜时的静是不一样的,前者带一种重生的希望,却是宁静的末路,后者披一层凋落的消逝,但却是宁静的伊始。这条街在黄昏的时候尤其安静,落日的余晖斜斜地撒在墙上,红红的温暖了一片,街道的右边正在盖楼,看样子要很高,三十多米的旋转吊车兀自插在地基中间,那高度,是目标,也是不能逾越的极限。
红楼梦算得上一部巨著了,这是单从文学的角度来看的,但从其主旨立意看,又不过是极普遍的抨击封建制度和争取爱情的自由。在清朝这样目的的书籍并不缺乏,何以偏偏《红楼梦》流传不衰,受人追捧?这不能不归功于曹雪芹的绝高才情了。一部十年才凝结而成的精华,能有这样的成就也算是安慰了吧!但说到底,《红楼梦》还是挂着羊头卖了狗肉,这样说似乎谁也要不同意了,我也知道这是种写作的手法,是所谓的艺术,人们很欣赏。大凡小说都是如此吧,绝少见直接说出目的的写作手法,例如大白话的流水陈述,只怕这样写了出来,也没人有兴趣看了。作者们都愿意蒙一层纱,幽幽地说出背后真实的目的。人们也乐意接受,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于是有了很多好处、便利,是个完美的写法了。“三人成虎”不就是这样来的吗?只不过是大家一致的错误而已。“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先生高见“世上本没有对错,讲的人多了,也便有了界限”我自己说。
事实证明“挂羊头卖狗肉”的方法是行得通的,好处多多我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给文章起了这个名字,我情愿进行这种欺骗,只为讨大家喜欢!
夕阳西照,这像是画境中的世界了,在别人眼中我不也是画的一部分吗?可没走多远“画就结束了,旁边是建筑工地,街道本就不宽裕,又被堆了沙石,便瘦窄得可怜了。工人们已经下班,杂乱的场面才得以休息,工地周围圈了一周铁皮栅栏,明显是挨了雨淋,红一块黑一块地锈迹斑驳。工地披了层红黄的纱,是落日的余晖,有一种古战场的荒凉。实际上这幅画并没有结束,因为前面的才是真正的风景。
不过才几天,绿油油的腾蔓上便开满了红粉色的小花——蔷薇!那是怎样的繁盛啊!足足蔓延了二十米,顺着铁皮栅栏就上去了,势不可挡,密密麻麻的一墙,有的还不满足,伸”手“拽着树的枝叶,把身体也拉上了树,远远望去是一排开满花的树,可真实是那柔弱的蔓生蔷薇装扮了树,美丽了铁皮围墙,芬芳了整个街角!
古人的诗词中有不少是赞美花草的,像断桥边昂首怒放的梅花、荒原里艳丽的玫瑰等等都是赞美的对象,而这个街角的蔷薇也是绝对担得起“夸奖”的。它不怕没人欣赏,即使生长在人迹稀疏的街角;它也不怕环境恶劣艰苦,即使长在建筑工地旁。它毅然选择了生存下去,而且还是那样轰轰烈烈地绽放。
夸了蔷薇一大堆,不过是个人感性的认识而已。古人的文学,词多言情,诗多言志。不管赞扬的是什么,总难免是作者抒发的个人感慨,比喻也好,暗示也好,常常又会与自己扯上联系,“拐弯抹角”地把自己夸显一顿,这与虚伪似乎又很近了,正如一位老禅师的话:佛与魔,地狱与……,但人们喜欢,我也就这样写了。
最后再说些严肃的,困顿是一个人一生中难免的,尤其初涉世事的年轻人更容易迷惘。我们不能看着别人怎么过就把自己的生活也依葫芦画瓢地套化了。“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情况也是时常会有的,佛家的角度,做错事、坏事就是造孽,有这么一句话“天作孽有可束,自作孽不可活”不说别的,单看这句话本身就能知道,天有时也会作孽的,天尚如此何况俗人呢!
社会是个大染缸,能掩盖一切从前的颜色。听人这么说过。但我更愿把社会比作一条汹涌、浑浊的河,比作黄河似乎也行。每个人都是一股水流,要么汇于其中随波逐流了去,要么流出自己的轨迹;要么和大众混成一色,要么清澈透明地坚持。“浑浊”和“清澈”也是很难区分得清的,正如一位老禅师所说:佛与魔,地狱与……,其实是一个道理。
我喜爱蔷薇,更爱那些街角的蔷薇。它让我看到了绽放的美丽,更看到了美丽背后的坚定和勇气。看它繁盛如夜晚星辰,拼尽一切力量挑战生命的高度,在蔷薇面前,我渺小了很多,我不如蔷薇!
小小植物常让我感动不已,植物的生死甚至比人的生死更能触动我。花草一生短暂,能看得到它发芽、生长、繁盛、凋零、死去,而人的一生却难见完整。正是我们可以看见花草春发、夏荣、秋凋、冬亡的四季,却难见到人生的四季。
蔷薇亦如此,虽然生之旅程短暂又充满危险,但每到这个时候,总能看到开了处处的蔷薇。城市有,乡野也有;公园有,街角也有……蔷薇尚且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陷在迷惘中而不肯觉醒,蔷薇尚且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坚持自己的清澈呢?这不是在用激将法,没有人需要我的提醒,谁都心里明白似镜,谁也知道:佛与魔、地狱与天堂往往只是一步之隔。好与坏、对与错究竟还是性质不同的,谁也分得清、看得明白、了然于心,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魔”堕入了“地狱”呢?真是费解……
-全文完-
▷ 进入任俊霖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