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颓废的脸庞——周杰伦瞬海

发表于-2008年06月19日 下午6:18评论-7条

连我自己现在想来也难以置信,我会喜欢这么一个叛逆、挑衅、独特还有那么点狂妄的歌手,不过那些只是别人眼中的他。而他在我眼中则是一个自卑、乖顺、普通还有那么点温柔的。最不可或缺,无人可代,只能从他一个人身上看到的“蓝色忧郁”的影子给我印象颇深。或许那种所谓的“蓝色忧郁”可以随处可见,可在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像蓝色多瑙河般的“深蓝色忧郁”,又不时改变着颜色的独特,常常被其笼罩的我无以抗拒。 

他就叫周杰伦,一个我长时间来不愿写在纸上、本上、桌上的名字,因我觉得如果你是真的那么喜欢某人,你不会在意他的名字,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字,只是你的标志,当别人提及你时,可以使用并代替你的标志。你的灵魂、性格、脸庞等等凡是你本身就有的东西才是你自己,不是衣着、首饰还有标签,这些都不是你与生俱来的。也就没什么价值。可是,可惜的是“我不想写”还是写了……

其实,起初只是怀着好奇的心态去关注他,那时他所唱的《双节棍》红透半边天,可是我并没有十分喜欢上他,因年少总是放羁的,喜欢随波逐流,故表面我是非常热忠他的。常常做出一些让现在的我匪夷所思的事,比如为了一场jay的节目,我和我父亲发生了不快,他当场就扇了我两个耳光,这事永远是我心中的阴影。也就是此事,更让我坚定不移地喜欢这个叫“周杰伦”的人。当初这件推波助澜的事可以算是有点报复行为、倔强行为,可是现在绝不是当初的赌气,而是真实关注、真实喜爱。

我一向喜欢男生穿t—shirt,除了对他。他的性格不属于t—shirt族,我喜欢他穿黑色西装,但不要打领带。不要坐着,要站着,像个刚毅的男人,而不是男孩。就像他歌中所唱的“我说自尊啊!看起来可笑,但它至少撑着我,试着不让我跌倒,活着如果只是不甘寂静的喧嚣,那就咆哮吧,让每个人都听得到”。

记得曾经读到过一句话,“想来可笑,女孩总是觉得越自信的人,越是自卑”。其实,这一点也不可笑,偏偏我就正好属于这种女孩,我身边的人,尤其是男生看似特别自信的,其实比貌似非常自卑的人更自卑,当然,这只是我所看到的。我想周杰伦一定也是这样,在他刚出道时就坚持自己的风格所表现出来的自信,背后难道就没有怀疑,彷徨过吗?当作品出炉,就受到媒体、同行、听众的不赞同、质疑、批评声时,他的内心就没有过自卑吗?他的风格当然不是什么人都会去尝试的,当下的模仿当然也不是尝试,因为已有人把尝试的结果留下,而这个人为何会这么大的风险去尝试一个全新的唱法?还不是希望得到赞同、共鸣以及掌声,这些固然是他内心所缺少的,所以他愈发想得到,这就不是自卑吗?只是因为他成功了,在一片怀疑声过后,浮出多瑙河岸的是一片绿草丛生的岛屿。难道他不该享受吗?也就逐渐形成了自信,而由于他表面得冷漠再加那么点自信就误会为狂妄。他的叛逆,也只是他所做的音乐,孤寂的人怎么能释放内心对社会的不满?也只能借助外力,写作、写曲、写词也只有这些了。回到现实,依然是那个普通的自己,普通的儿子、普通的外孙。还有人们经常把“叛逆”这词强压在单亲家庭或家庭不幸的无辜孩子身上,但是总不能否认例外的存在。就算是有那么点叛逆,那也只怨父母,不怨孩子,有时孩子的叛逆,就是渴望得到些许温柔,况且并没有叛逆。那就更不该伤及他们那易碎的心灵了。

周杰伦的《四面楚歌》、《逆鳞》、《懦夫》、《双节棍》、《本草纲目》……是音乐的叛逆。杰伦的《搁浅》、《借口》、《枫》、《珊瑚海》、《一路向北》、《轨迹》……是音乐的温柔。他的《听妈妈的话》、《外婆》、《爸,我回来了》……是对家人的关心。还有《麦芽糖》、《浪漫手机》、《游园会》、《星晴》……是快乐的代表。更有《困兽之斗》、《祝我生日快乐》、《烟圈》、《黑色幽默》、《夜曲》则是他的自卑。我一直以来都比较喜欢有 独特想法,用各种角度看事物,有不同的思维逻辑方式的人。如果真要举出他的另类之处,那就只有“比别人聪明”了。而不像有的歌手只会唱些情情爱爱的烂歌。

我不喜欢称他为偶像或明星,这些都是虚无缥缈的,只有歌手才是实质的职业。喜欢他的人与他的音乐是一比一,完全平等。他的才华不会随着他离开歌手这个职业而消失,因他留下的音乐中隐藏着才华。到了他生命尽头,也不能带走他留给世人的音乐以及才华。

喜欢《11月的萧邦》,它的音乐才华,表现得淋漓尽致,专辑封面,西装装束加以站着“仰”望远方的模样,上头飞舞着鸟群,古堡和钢琴的完美结合,钢琴和空旷大地的天然造诣,一切都是暗淡的颜色。爱他的脸……熄灭周边的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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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王先林点评:

真正的粉丝,才能解读如此彻底。

文章评论共[7]个
瞬海-评论

初一的日志at:2008年06月19日 晚上11:26

果城绝帅-评论

小学生日志!
  【瞬海 回复】:对的 [2008-6-21 15:35:34]at:2008年06月20日 早上8:49

春雨惊鸿-评论

呵呵!初一时应该没有《11月的萧邦》发行?嗯,因为我也喜欢。所以,支持。o(∩_∩)o。。。。不过,你没有写《安静》。
  【瞬海 回复】:初二啦 [2008-6-24 23:47:22]at:2008年06月24日 晚上8:07

蓝海棠hh-评论

握手、握手……我非常喜欢jay,他的每一首歌我都听,都爱!从他一出道就开始喜欢他,到现在……鞋子穿德尔惠,可乐喝百事,衣服只要美特斯邦威,就连手机卡都用动感地带……at:2008年08月03日 下午6:37

蓝海棠hh-评论

jay是一个不帅既没家庭背景的人,能取到今天这样的成就,完全是凭自己的才华与实力!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才子……我非常喜欢他!at:2008年08月03日 下午6:40

蓝海棠hh-评论

jay的出现,jay的走红,彻底宣布音乐新时代的来临,彻底颠覆了千篇一律你情我爱的简单化情歌,犹如一场猛烈的周氏龙卷风,风势所及往往除旧布新,他就是这个时代的领舞者,代言人……at:2008年08月03日 下午6:46

蓝海棠hh-评论

我不是乐评家,周杰伦的歌唱得怎么样,我不敢肆意评价,但我要说的是,在华语乐坛中比人气,杰伦绝对是第一名……我喜欢他!不离不弃!at:2008年08月03日 下午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