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暗中窥伺。我在明处傻等。
耐不住,探头四顾,w次失望,缩回身,满怀沮丧。烟头灼了手指,再对燃一支。脚下,香烟屁股成堆,揉皱撕烂的纸,成团、连片,扔得到处都是,上面绘着风花雪月,写着海誓山盟。爱风过处,纷扬于缠绵的情地,飘舞着寂寞,肆虐着猎艳,落地的是陶醉和伤心。一片杂沓,满眼狼籍。
以前,不大敢踏进“谈情说爱”的领地,属于有贼心没贼胆那种。即便借小烧之力,偶尔兴致盎然,也像点水蜻蜓,轻触一下,飞身就跑。不是轻佻,实因它太宏大深奥又妖冶的魅力无穷,稍有疏忽,被其俘获,耽乐沉溺其中,恐怕挺聪明个人儿,一下子变得傻了巴叽,本来就不高的智商,稍有起色,再打回原形,岂不前功尽弃,这一年多就白扑腾啦。特别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男欢女爱,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所谓婚外爱情。这团斑斓锦线,几千年都没有人梳理得平顺光滑、条理清楚、明明白白,小子此时寂寞难熬,憋气带窝火,楞要插上一嘴,不弄个骂声雀起、声名涂地,也难免整一身苟蝇。然而,“嗜好所在,锲而不舍”,好得瑟的鸟,浑身不足二两肉,不叫得瑟,肯定不舒服:站起,蹲下;蹲下,又站起,怎么板也板不住,还是抖了抖毛,连哭带唱地哼唧起来。臭得瑟,早晚哼哼点事出来!心知肚明嘴跑偏,没办法,本色使然。不管效果如何,两眼一闭,面朝大海,看不到春暖花开,惟觉泪雨怨风,吹皱了欲望,淋湿了心情。方兴未艾之中,但见飘零遍地败叶残英!
“女人如花花似梦”,男人如花花为媒(哎呀妈呀,太有才咯)!因此,从花扯起。
春的季节,满园春色,春色满园:万紫千红、色彩绚丽,争奇斗妍、芳香四溢。女人大多爱花,于是情不自禁将花归于同类,惺惺相惜也就再自然不过。她们以花自喻:华贵雍容的牡丹仪态万方,为爱而生的玫瑰娇艳动人,慧质的兰花幽雅娴静,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婷婷玉立;茉莉柔弱,腊梅个性,昙花匆忙,桂花张扬。万花丛中,女人们依据自身风骨、品位,追寻各自形象的依托,化身其中,溶为一体,希冀比花更美丽。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被人漠视、为人侧目的花,恐怕要数最不起眼的苔花了!她虽卑微却自强不息,尽量舒展纤弱瘦小的身躯,竭力散发出幽淡的清香。她质朴又顽强,总是默默地同牡丹,同玫瑰竟相怒放!苔花的品质虽众口赞誉,却不入流。高尚知性的女人们,避之唯恐不及,谁肯掉价自贬低级?她们不屑,我也懒得说,有高雅,谁跟低俗纠缠?让它自生自灭好了,尽管我也是一株孱弱无能的小苔花。
鲜花吐蕊、绽放、盛开。招惹狂蜂浪蝶无数,争先恐后置身之中,手舞足蹈、神出鬼没、恣意妄为。若论真正欣赏花、爱花、惜花、懂花、怜花,恰恰正是这部分缺少阳刚,血中铁质贫乏,被花们青睐有加、既爱且恨、迷恋又鄙夷的男人们!她们一方面渴望心仪男人的抚爱,一方面咬牙切齿诅咒男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几乎成了她们的口头禅、座右铭,成了讨伐激情之师的一杆大旗!伤害她的,也许是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也许是个腰缠万贯的“老灯”,她所痛恨的却是整个异性!为什么会如此不讲道理,近于刁蛮,就因她是个对浪漫涵义拿捏不准的女人!听人说,女人是水做的,我看更多时候是个矛盾体。无论高高在上的至尊女王,还是躬腰露肉忙于插秧种田的村妇;无论是头戴博士帽的知识丽人,还是初涉浊世的已婚“姑娘”,莫不如是。她们偷情必弱智,窃性总受伤。这跟地位、学识、阶层、修养无关,只不过经历的过程有区别,高雅或庸俗,多姿多彩或无声无息。九九归一,相同的对白,相同的道具,相同的节目,呵呵!相同的结局。
同样,男人也如花。青睐、激赏他们的,正是为情所困,进而对其爱恨交织的女人。
男人与女人,相互欣赏、倾慕、追求,素质好的要忸怩一番,故作矜持,先玩通诗情画意,迂回一圈,然后中邪般狂热,直至互为拥有。而与时俱进、思想前卫开放的,则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为性?为爱?说白了,性,才是终极目的,爱是性的伴娘。见异思迁是男女共同特征。人的自私与贪婪决定归宿,不管打着多么高尚的幌子。无论穿着名牌,还是粗布衣裳,滚到床上一个模样!不仅符合动物本能,也符合人类天性。造物主就是这么设计,因而无可厚非,无需指责。传统道德,早为昨日黄花,所剩无几,约定俗成的新标准,人们正在热烈讨论、身体力行,一时混乱,也在情理之中。
风摇曳披拂着百花,忽而倾斜,忽而挺立,绚丽爽目,千姿百态;百花晃动着陶醉,诠释着风的多情。
各取所需的浪漫,为什么可预见的痛,一经来临,全部的怨恨都集中在男人身上?当我们敞开心扉的时候,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终于挣脱“道德”束缚的爱床上,那两只醒目的杯子:一硕大,一小巧;小的斟甜蜜,大的倒苦涩!忘情狂饮之后,花儿憔悴,却不改期待另一季的艳丽,枯萎凋零的只是下意识的悲伤:如歌似吟的怨艾,哭天抹泪的控诉,让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成为千夫指,背骂名,你是否想过,他同样承受着蒙你所赐的伤害和那颗滴血花心?爱的世界似乎男权社会,可权杖普遍掌握在女性手里!泛爱滥情的直接后果,无不是人们在交叉着相互伤害:男人对男人,女人对女人,中间夹着不羁的所谓爱情!男人成了感情骗子,女人成为受害者;男人成了冤大头,女人委屈得痛不欲生。知性从混沌中猛醒,混沌一下子变得知性。无奈收敛徒劳的修复,将心底苦痛藏匿,缓过劲来口诛笔伐。从这个角度,男人无疑是朵被放大的窝囊之花!
不是吗?君记否,那位端坐在祖德兄身边,诙谐说要做个“拉皮”的“阿姨”,面对传媒,为曾经的浪漫,声言讨个说法。我没有感到她尴尬的幽默,却从她不自然的苦笑里看到恶心。对方若非“名主”,而是蹬三轮的车夫,还会唯恐天下不知道吗?事过境迁之后,大张旗鼓讨伐,是否记得当初的鬼祟暧昧?再有那位自爆床事的演艺界雏鹰,为什么把规则捅破?目的似乎怨恨多于良知,手段确是稚嫩,没有腕级老道。试想,你当时叼起或许染着点点处红的床单冲天而去,没准儿此刻正身披眩目光芒在星空翱翔,令万众瞩目、仰望。倘若这时,还会揭开这层只可意会绝不能言传的遮羞布吗?前者为名、为利、为爱、为伸张正义,目的不明,不敢妄加揣度,后者明显为实用。她的失控不是因爱的幻灭,而是目的没有达到。当然,调情时,她们压根儿就不是强者!
再一个,令女人最为倾心的就是男人的才气,尤其饱读诗书的知性丽人。她们才高貌美、睥睨一切,凡夫俗子不屑一顾,只有身出豪门,或财大气粗或风流倜傥、满腹经纶、出类拔萃的精英级人物,才能入得慧眼、才能打动芳心。
论文才,摩哥不失诗坛一代天骄,他获得心高气傲的才女曼姐垂青再自然不过。两人均已名花有主,各自拥有出色的配偶和令人艳羡的家庭。姐狂热,哥焉有抗拒发烧之力,即使朋友妻,为爱也在所不辞。才子佳人终成眷属。彼此拥有,如愿以偿,为何曼姐依然出墙?部分女性之爱,兴趣广泛,感性、知性从属天性。她两度爱的更新,无不惊心动魄:这次面对钢刀,上次是手枪!当才气冲天的书生挥舞着切菜刀,追出门去,受伤的好像一大堆敏感的心,难辨男女,包括我们这些伸长了脖子的看客!至于男人之爱,古代阳刚,现代阴柔。这恐怕是社会文明历史发展、进步的一大标志。为女人而不顾一切,吴三桂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吕布爱貂婵,横刀去抡,管它干爹,还是位高权重的丞相;曹操为美人甄宓,要杀死亲生儿子……古往今来,英雄难过美人关。女性美让英雄豪气万丈,固执得勇往直前;这是男人的一厢情愿,古代女人是真弱者。当代美女邂逅“英雄”陡生柔情,轻轻触碰,智商再高,立马变傻。一首娘娘腔情歌,足够她癫迷玩味半年。甜言蜜语是对她的肯定,盲目轻信是最高奖赏。双方都有一颗“平常心”,旗鼓相当,难分伯仲,半斤对八两!这叫两情相悦!玩这个致幻游戏,喜笑怒骂、悲欢离合、妻(夫)离子散、家破人亡,即便如此,往往让玩家感到的是带引号的幸福!冠以美名,曰:追求真爱!
“折翅方识沧桑道,舔血抚痕痛何如?”自己梦,自己圆,有得必有失。既爱过,就该彼此宽容些,多点体谅!别钻牛角尖,别颓丧,别悲伤,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要对人生过客太认真,要心态平和,学会达观,善于自我救赎,掌握自我拯救的要领,我想,这应该是明智之举。只有如此,才能和谐,才能与治国大计合拍,保持一致。即便从道学先生角度看,恐怕也不失为上上之策。
国民经济要上去,性也要跟上来。市场经济,友情,甚至亲情,都会令人痛心地打着交易或变相交易的烙印,何况“爱”乎?不过,无所谓对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只要获得利益就是正确·存在就是硬道理!金子的光芒遮蔽了一切:权力、地位、修养、学识、观念、信仰、当然落不下道德。我们陶醉的是过程,并非结局。因而美化她,颂扬他,竭力欣赏、赞美她(他)的妙处,使其升华光大,而绝非沉痛讣告。它应思甜,不该忆苦,否则的话,人间就会沦为嘤嘤啜泣的情痴世界。
夜色里,先把自己妆扮成神秘兮兮的黑色郁金香。反正打开了“心门”,有灵犀、产生点共鸣的请进;跃跃欲试的旁观者以及翕动着嘴唇,为国骂斟酌词句的朋友,最好一边儿呆着去!原谅在下语气不恭,为表歉意,透露一个或许令人振奋的推测:女性和男性都享有完全的性自由的日子为期不远啦!不是吗,“坚冰已经打破,航道已经开通”……
墙根下,我一边撇清似的唾弃,一边抓心挠肝地望眼欲穿。空等热盼若干年:只看点点眼前过,不见红杏奔我来。
啊呸!──夜盲症?雀儿蒙眼?!
(读一位高知丽人情感倾诉文章有感。嘻嘻,顺便说一句:本人感情上一帆风顺,没有受过任何形式的刺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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