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分手多日丁子然

发表于-2008年06月07日 中午2:33评论-3条

他们是在网吧认识的,当时,她正沉迷于和一群无聊的人在聊天室里闲谈,他就走过来了,冲着她微微地笑着,他说,小姐,你一直在喝我的水。

她不好意思了,抓着脑袋很无辜的样子,“那怎么办呢,要不我把我的水给你吧。”

他摇摇头,什么也没有说,就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离开时,带着阳光的身影很迷人。

后来,她就在同一个网吧的老地方等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觉得他的水,很甜。

可是他让她失望了,一整个夏天,他再也没有出现过,她穿着她最美的连衣裙,像等待上帝一样等待他的降临,或许他也是一阵风,吹过她的发梢,就悄然飘远了。

她又开始过她的生活,白t恤,破牛仔裤,很久没洗的帆布鞋,大大空空的背包,很无聊的心情,每一天都没有意义,每一天都在虚度,每一天都带着一丝侥幸,从那个网吧的楼下买一瓶可乐,仰头看着入口,再偎在墙角慢慢地喝下去。

她想再寂寞的心也该有个期盼的,就算是风,也总有吹回来的一天,她相信缘分,更相信缘分的开始不是为了预示它的终结的。

第二年的春天,同公司的一个小帅哥公开了他对她的好感,拿着大束的玫瑰,站在她的办公桌旁,一脸的期盼,“紫蓝,我爱你!”

太直接了,她不喜欢这样的表白,她喜欢那个修长的手指轻轻拽着她的衣角,然后微微地笑着,小姐,你一直在喝我的水。然后,再尝尝那杯水,其实是甜的。

那不是表白,甚至不算是搭讪,她明白,什么都明白,在她二十二岁生日以后,她就什么都明白了,可是她现在二十五岁了,她却发现明白了一些事,更多的事情又开始糊涂了。

首先是什么是爱情?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爱情?如果遇到了又该什么做?还有,她遇到的,是爱情吗?

她不知道,曾经她无比肯定她遇到了爱情,那个坐在她前排的棱角分明的脸,总是回头问她,晚上想去哪里?

他们去过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他拉着她的手,问她,走,跟我走!她就放心地把手放进他的手里,那里很温暖,很安心,她想她遇到了爱情。

她不像其他女孩一样总是找自己的爱人要承诺,她觉得自己不需要,总是会有答案的,在她的爱情上,结局只能是她嫁给他了,他娶了她,否则还能是什么呢?

但故事的结局错了,他放弃了她,原因是她不肯去他在的城市,他也不肯放弃他的选择。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成了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两个人都不退步,于是爱情退步,他们分手了。

她忘了分手的那一天都发生了什么,好像他哭了,她哭得更凶,哭得很凶的他们俩抱在一起,感觉很浪漫。第二天,她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他从此消失。

她没有再联系他,他也没有跟她联络,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他们都不相信分手还能当朋友的鬼话,她庆幸她对他的影响足够深远。

三年前,他的哥们和女友分手,之后,他告诉她,两人又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对此她无法理解,并一次次地灌输给他,如果分手了,就不要再联系了。

分手了还可以复合,还可以是朋友啊?

既然选择在一起,就不要分手,分了手就不要复合,也不要做什么朋友,那么喜欢交朋友就去网络聊天室,我告诉你,如果我们分手了,你不要联系我,联系我我也不会理你!

于是,他无比肯定地抱起她,我们不分手,永远在一起。

她当时想敲敲他的脑袋,轻蔑地说,这个世界还有永远的事情吗?不过她没有说,恋爱中的人总是会说些激烈而有失理智的话,就像她无比坚信她遇到了爱情一样。

那么,一个人的一生能遇到几次爱情?

她偎在墙角嚼着吸管的时候,爱情就猝不及防地来了。

他穿着深蓝色的西服,系着有着白色图案的蓝色领带,带着金色纽扣的衬衣衣袖露出了一道白边,黑色的皮鞋油光可鉴。他的步伐矫健,背很直,这个人像一条线,无限延长进她的心里。

她扔掉可乐,忙不迭地跟上去,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事?”他停下来,眼光明媚。

“啊……”她赶紧抽回放在他衣袖上的手,她自卑于随意的装扮,她想她的手上可能还有刚才的可乐汁。

他看着她,微微笑着,走开了。

她跟了上去,她觉得她是第一次见到男人这么紧张。

他停下脚步,拉着她的手,“你是陆紫蓝吧?”

她抬起头,觉得眼前正在发生的让她可怕,为什么他会知道她的名字,她不是个好学生,也不是个好员工,她担心她可能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你是……?”

“你可能不知道我是谁,但我想你肯定认识沈飞。”

这是三年来,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心一动,很深情,很幸福的一动,她庆幸自己还没有忘记这个名字,她甚至还能想起来他的样子,那个坐在她前排的,棱角分明的脸。

她想她的脸一定红了,因为她感觉脸很烫,这种烫让她想起七年前第一次牵手的他们,夕阳下,他把她约出来,走在校园幽静的小道上,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挣扎,而是把手紧紧贴着他的手心,她想她对待他这突然的举动大方得体,但却解决不了脸上的红扉,烫得可以回应阳光了。

“你认识沈飞?”

“是啊,我们一起共事一年多了,关系还不错。你就是他办公桌上的天使了,很高兴认识你,你比照片上好看。”

“天使?”

“女朋友或者是爱人,他提到你总是很甜蜜。”

“可我们三年前已经分手了。”

“哦,这个,沈飞没有提过。”

她低下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心里突然酸酸的,那个叫沈飞的男人突然让她心疼,她还以为她不会在为谁心疼了,她觉得她长大了,成熟了,不该在为感情的事情伤害自己了,可事实上,对待感情,她只是个外表已经烤焦了,却还没有熟的面包。

他看她不说话,就用手在她面前摆摆,接着冲着她微微地笑着,“晚上有时间吗?我出差在外,连个吃饭的朋友也没有。”

她想也没想,就点头答应了。

在市区一个品味蓝调的饭馆,他们共进晚餐。他说了一些无伤大雅的段子,她笑,不是像往常那样咧着嘴放肆地笑,而是捂着嘴,轻声地笑。

她不大说话,他的话也不多,有些时候,他们就默默地听饭馆里回荡的歌,都是些外国歌,她还记得一首perfectday的歌,就像眼前的这个男人,优雅,舒缓,平静。

一晚上,他提了天气,股市,明星,可就是没有提沈飞,她有些不安,但她命令自己不要去想很久以前那种手放在另一个手心里的温暖,其实是个叫沈飞的男人带给她的难忘,而不是眼前的孟智远。

孟智远把她送回家,站在楼下,一直等到她家的灯开了,才离开。她站在楼上,看着这个渐渐远去的男人,心里很踏实。

可她不明白一点,为什么孟智远不提沈飞呢?

她开始失眠,脑子想的都是关于沈飞的现状,工作上的,生活上的,感情上的境遇,听孟智远的口气,沈飞应该还没有女朋友,他为什么不找一个呢,以他的条件可以找个不错的女孩。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像个急速行驶的列车,脱轨了,控制不了了。她想她得停止这种疯狂的速度,掌控全局的人似乎只有孟智远。

她打电话给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赶紧把电话放下,可一会,孟智远就回了过来。

“打我电话有事吗?”

“不好意思,睡不着,想找你聊聊,但是,一看时间,才知道不太合适。”

“没有关系,我通常都睡得很晚,可以陪陪你。”

“恩……你有女朋友吗?”

“算有吧,不过我的办公桌上是空的。”

“她漂亮吗?”

“一个女人让男人心动,光有美貌是不够的。”

“所以她很漂亮,所以你的办公桌是空的。”

“也许是该找个时间放个女人的照片在我的办公桌上了,像沈飞一样。”

“可是,我和他分手了。”

“是啊,分手了也就没有余地再联系了。”

“但如果分手很久了,发现那个人依然留在你的记忆中,根本就无法抹去呢?”

“那就留在记忆里吧,如果是那样,却又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两个人都会很痛苦。”

“如果有了这种可能性呢?”

“那就要毫不犹豫地奔向他。”

“谢谢,我想我能睡着了。”

“好,晚安。”

一直到她挂断了电话,他才放下电话,她在电话这头,久久没有回过神来。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她确定她彻底失眠了。

第二天,她等待他的电话,她失望了。

第三天,她等待他的电话,她失望了。

第四天,是他离开的日子,她接到他的短信,但只有一串号码,是一个手机号码。她觉得应该打个电话给孟智远说些一路顺风的话,可打过去的时候,已经关机了。

她把号码抄了下来,抄在很多地方,好让她一抬头,一转身都能看到,她还是会想到那个叫孟智远的优雅男人,他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带给过她一个美好的失眠的夜晚。

她忍痛割爱,强迫自己忘记这两个男人,因为骄傲,骨子里的骄傲,所以她不和沈飞联系,所以她不和孟智远联系,她是个往前冲的女人,她不该为个身后的男人停下脚步,即使这个男人是她爱的,或爱过的。

她过起了一个人的寂寞生活,没有期盼,也没有归宿,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觉得她爱上了自己。

时间到了一个秋天清爽的早晨,她照例来到办公室,有人帮她泡了一杯茶,放上了一束玫瑰,她周围都是花的香气,她不知道是谁,也不问,只是打开电脑,挂上qq,然后打开文件开始工作。

一个修长的手指轻轻拽着她的衣角,然后微微地笑着,小姐,我猜一定很多人给你送玫瑰。

她冲着他笑了笑。

她决定和他约会了,她不小了,二十六岁,她的朋友很多都当了妈妈。她也希望有个自己的孩子,而且,让这个男人当自己孩子的父亲,似乎不是一个坏事。

她开始穿时尚而性感的名牌衣服,和他频繁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消遣场所,相偎着在暗处接吻,并计划自驾车去一些有山有水的地方,结婚也提上了日程。

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她高兴找到了一个自己欣赏又肯为自己付出和改变的人,她幸福于自己很快就要和这个人结婚了,她还可以像个小女孩一样和他撒娇。

“为什么喜欢我啊?”

“当那个脏兮兮的女孩子大大咧咧地端起我的杯子的时候,我就开始打算我们的未来了。在我第二次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做了四十三分钟的车,来到同一个网吧,就是希望能找到你。”

“那为什么后来又不和我联系了呢?”

“我需要一点时间去证明在我以后的生命里,只有你这一个女人。同时,也要论证你是否只有我一个男人,然后就毅然决然地辞掉那边的工作,成为你的同事。”

“你会把我的照片放在办公桌上吗?”

“我大老远从一个地方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把你的照片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的。”

他微微地看着她笑着,把她的手放进他的手心,她的全身像一下子过了一阵电流,她开始局促不安,脑子里疯狂地出现另一个城市里把她的照片放在办公桌上的男人,记忆带她到了那个温暖的季节。

她抓起手袋,飞快离开了。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给沈飞打电话,她早就撕掉了那个电话的所有踪迹,可现在她才发现,她早已经把号码记在心里,洗不掉,也扔不掉,一旦需要,它会随时出现。

“紫蓝?”沈飞有她的号码,这让她猝不及防。

“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

“有了快两年了,我一直想打,却害怕,你知道,我们之间曾有个约定。”

“还好吗?”

“还不错,一个人,怎么都好办,我爸妈也都过世了,更没有什么牵挂了。”

“怎么回事?”

“还记得我们毕业那年吗?那个时候我爸爸刚查出了肺癌,我得留在家乡照顾他,可惜,一个月不到,他就去世了,第二年,我妈也走了。”

“对不起。”

“过去的事情了,你怎么样?听说你要和孟智远结婚了?”

“恩,快了。”

“恭喜你啊,我大学的时候就想,谁娶到你真是有福气,可惜我没有这个福气。”

“他也很优秀。”

“是啊,我知道。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其实,我配不上他。”

“你能配上任何一个人。”

“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我……很想你。”

“我也是,但是晚了。”

“我婚礼的时候你来吗?”

“如果你邀请我的话。”

“会的。”

于是,挂断了电话,她回头的时候看到了孟智远,他坐在椅子上,低着头吸烟,可她印象中的孟智远是不吸烟的。他说,紫蓝,为什么我给了你一年的时间,你不打这个电话呢?

她没有说话,她就像个明明有蛀牙,却还是要偷糖吃的小孩,她错了,可她就是想尝一口那甜蜜的感觉,二十二岁的情人节,沈飞买了最贵的巧克力,一颗一颗的塞进她的嘴里,牛奶和巧克力的味道掺在一起,香滑浓郁。

孟智远吸完那只烟就走了,带着他的烟蒂,驼着背,无精打采地走了,她的心很疼,她想她是爱这个男人的。

她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白t恤,破牛仔裤,很久没洗的帆布鞋,大大空空的背包,然后挥霍她无数不多的青春,她学会了酗酒和抽烟,醉酒的时候,她也会叫两个男人的名字,沈飞或者是孟智远,她想分手之后一切都很难收场。

孟智远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沈飞打过来的时候,她都挂断了,她得用一点时间想很多的事情,她二十九了,明年就三十了,八年前,她跟她妈妈说,妈妈,我要结婚了。三年前,她又对她妈妈说,妈妈,我要结婚了。现在,她跟她妈妈说,妈妈,我找不到人结婚了。

三十岁生日那天,她收到一束花,花签上写着,玩够了吗,是时候该嫁给我了吧!落款是陈磊。

两年前,陈磊公开了对她的好感,拿着大束的玫瑰,站在她的办公桌旁,一脸的期盼,“紫蓝,我爱你!”

她还是不喜欢那样直接的表白,她喜欢那个修长的手指轻轻拽着她的衣角,然后微微地笑着,小姐,你一直在喝我的水。然后,再尝尝那杯水,其实是甜的。

或者,有张坐在她前排的棱角分明的脸,偷偷回头问她,晚上想去哪里?

但是,她三十岁了,早过了挑剔求爱方式的年纪,她的眼睛周围已经有了鱼尾纹,这里那里也老是又酸又疼的,她朋友的孩子已经可以满街跑了,她想她玩够了。

她开始匆匆地准备婚礼,拍婚纱照,买房子,买家具,找婚庆公司,订酒席,发帖子,每天都累得腰酸背疼,她才知道,婚姻很简单,可以没有爱情,没有心动,两个人在一起搭伴过日子,像暑期结伴远足一样。

五月,她结婚了,婚礼很隆重,所有人都是喜洋洋的,她也高兴,终于嫁出去了,终于要当妈妈了。

陈磊的声音颤抖着说,紫蓝,我真是想不到,我能有福气娶你。

她微微笑着,吻了他一下。

陈磊的脸红了,初恋一样的红。

沈飞是和孟智远一起来的,手里拿着带着新人照片的请帖,他坐在角落里,摆弄着那张带着陆紫蓝美丽笑脸的请帖,突然看到在夹缝里写着一行字。

“分手多日,依然想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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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郑若文点评:

一些记忆,一些感伤。不错,推荐。

文章评论共[3]个
姹紫嫣紅-评论

很美的文章,我很喜欢,希望你也能去看看我的文章,做个评价,嘿嘿··姹紫嫣紅我的笔名··
  【丁子然 回复】:恩,好的,我会去看的,谢谢! [2008-6-13 17:14:52]at:2008年06月13日 凌晨4:34

飛比-评论

愛著彼此卻不能在一起,遺憾!at:2008年07月17日 下午3:35

丁子然-回复可能这就是生活吧,现实和感情,其实就像是两条不规则的线,有时能相交,但大多时候是平行的。 at:2008年10月08日 晚上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