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 托
现如今,行行出状元,此话一点不假。“拉托”就是这一行,还比较流行,有“官托”、“医托”、“网托”、“婚托”、
“房托”等等,一时间,“拉托”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三百六十行的每一行之中。“官托”一词无凝是人际关系学说的产物,更是官场的一种潜规则,人们还得去遵守这种游戏规则。其特点是,用貌似真诚的外面包裹着一颗被利欲熏得发黑的心。“官托”就是利用少数干部及干部家属想升官发财的心里诱导想从政的干部到掌管“乌纱帽”的领导家中进行行贿,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其背后站着一位高官。
“官托”的活动实质是对有序的、公平的、正当的竞争秩序是一种冲击和破坏,因而大多数是民主下的暗箱操作。然而,“官托”不知从何时却冠冕堂皇地深入到各行各业,各级组织和单位之中。把甲领导介绍给乙认识,把丙的想法落到实处。“官托”,目的是帮助别人的忙,是联接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此,“官托”何乐而不为呢?
孩子大学毕业了,想从政进事业单位,没有关系;到了该提拔的年龄,却无人问冿;同级别的,别人都当官了,副职干了几届,需要扶正;从偏远乡镇进城等这一切,没有“官托”打通关系,进行活动,更是比登天还难。还有人想过考察关、民主关,也要依靠“官托”向下活动。
“官托”,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和政治现象。笔者,作为一名行政干部,在这里面了解的情况,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倒“官托”的,而且大多数事情都在“官托”解决的范围。在行政领域的“刚性政策”法规面前,“官托”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除非有人敢以身试法,冒天下大不韪。选人用人则具有一定弹性的范围,但是,如果没有“官托”,用谁都不违反政策,说穿了,“官托”其实就是钻政策、法规的空子,打“擦边球”。
“官托”办事效果的好坏,效率的高低,主要看“官托”本人的能量。如果“官托”者社会关系广泛、有权、有势,当然是效果好,效率高了。所以,“官托”这个平台,从一开始就是为那些社会关系有权有势的人搭建的商机。例如,你想当官,就得必须通过单位领导同意推荐,组织考察任命的领导取得联系,“官托”的人就应该是这位领导的或亲属、或亲戚、或朋友、或同学、或战友、或老乡、或同事、或上司、或部下,而且关系越近越贴,要办的事情就会越有把握。
因为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期望通过“官托”来办的事,大多数是政策、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事,办有办的道理,产只也有不办的规距。对于掌握办事权力的人来说,有亲朋好友“拉托”办也就办了,无人“拉托”,不办你也没有脾气。如此,“官托”已经严重变味、变质,它已逐渐演变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吃喝、送礼、权钱交易炎风由此甚行,这样何谈政治文明,更是政治关系学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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