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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勉县教育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追究老师责任?子佳

发表于-2008年06月05日 早上9:33评论-6条

5月17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说:“遇震要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严防挤踏伤亡事故发生。”

6月2日又进一步强调“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

在贯彻精神时,教育局领导这样解读纪律:“不论当时的情况多么危险,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勉县接受媒体调查的老师中,绝大部分表示“理解”。

网友们说:“这侵犯了公民的生存权利!是对人格的极度侮辱!”

——题记

看完有关勉县的新闻报道,我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好事轮不到老师的,一旦危险到来时,这有关部门首先就想到了老师。看来,在勉县做老师,还真是幸运啊!

勉县教育局领导说话就是牛气冲天!这不,5月17日发布政令,对老师作出了“精耕细作”的宏观指导,敦促老师“遇震要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严防挤踏伤亡事故发生。”言辞凿凿,叮咛切切,其实你就是不出台这样的政令,这做老师的还是会遵守师德风范的,倒是你这样一规定,就把老师的人格践踏了。为什么你们主管局一口一个老师应该这样还要那样呢?你们这些官老爷应该哪样?你们怎么不具体制定规则啊?

当文件正在深入人心,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时,6月2日,这第二道政令又发布了,而且这一回还是针对老师的,只是措辞更强烈:“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

按理说,这第二道政令应该受到老师的抵制才对,但是当记者的话筒对准老师时,他们居然表示“很理解”。有关领导更是口出狂言:“做老师的就有责任保护学生安危。”其实不是老师理解你的江湖规则,而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谁愿意成为“范跑跑”,没打到狐狸落一身骚,何苦来哉!世上只有一个“范跑跑”:不仅跑得脚板底抹油,还要把牛皮吹得轰轰响,还能把记者的眼珠子吸引得滴溜溜转!

可以这样说,绝大部分老师是立场坚定的,他们一定会严守做人准则,一定会坚持到最后一个学生安全离开!14年前,在克拉玛依市大火中,我们的主管局做梦也没想到大火会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呼呼燃烧,我们的老师恁是在烈火中永生了:40个老师中,有36个消逝在熊熊烈焰中;而23个各级领导者,是衣冠楚楚的走出了火海,尽管他们离火源最近,离安全门最远,但他们还是施施然的走出了火海,没有一个跑出去的;当然事后没有一个相关文件规定老师在类似悲剧中一定要后于学生离开,不过历史记载着,那次火灾中,有323个学生罹难,128个学生致残……

而今,这个叫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的领导,就能未雨绸缪,就能高瞻远瞩的制定规则:“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如果一定撤离会怎样呢?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勉县教育局更强调,不论当时的情况多么危险,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乖乖,拿大奶吓小孩嘛!老师也是人,逃生是本能,为什么一定要规定老师一定要断后呢?你们主管局在哪里?你们在考场组织疏散活动吗?

简直一派胡言!

也难怪勉县的老师能理解,不反对!因为抗议无效,肉食者谋之,何须间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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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烈酒红袖点评:

人权社会,各有理论。
推出此文,愿有更多新的见解!

文若书点评:

这样的规定,根据何在?老师,绝大部分会那样做的,就是没规定,也会那样做。但用文件这样规定,就是对教师人格的侮辱,对法制的践踏。

文章评论共[6]个
千山百合-评论

可悲的老师!at:2008年06月05日 上午11:55

逍凡-评论

范跑跑只有动物本能,而教育局却连动物也不如,拿教师的生命来换取其卑鄙的表面爱民如子的决定。来了地震,这帮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的老爷哪个不比刘翔跑的快,有什么资格来强制剥夺别人的求生权。作者说的好,舍己救是个义务而不是责任。为什么地震时期不下文全体教育局官员下到每个教室办公啊。真是荒唐透顶。 
at:2008年06月05日 中午12:42

苏完尼瓜儿-评论

粽子香,香厨房;艾叶香,香满堂;桃枝插在大门上,出门一望麦儿黄;这儿端阳,那儿端阳,处处都端阳。预祝端午节快乐!  at:2008年06月05日 中午2:08

船帆·沙-评论

真想说点什么 但又不知要说什么 唉 有种莫名的悲哀at:2008年06月06日 上午11:24

风中的鹰-评论

纯属放屁,这么说肯定砸死老师,老师该死吗?照理县委书记、教育局长也少[已过滤**]的跑,这样的文件是草菅人命。
狗局长,老师被砸死了,你怎么不死?老师和学生生死与共,你怎么不和老师生死与共。你算人吗?
老师们平时无权利,到临死还得死到县委书记、教育局长的前头,我如果是老师,立马走人。
我不是说我先跑,老师责任有,可是凭什么你规定,中央规定不许你跑吗?
强烈抗议:莫对手无寸铁的老师下手,莫对手无寸铁的老师下手,莫对手无寸铁的老师下手,可是已经下手了,草菅师命。at:2008年06月07日 上午11:02

子佳-评论

为什么我想删除某些文章,找不到删除的按钮?at:2010年10月24日 晚上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