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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象”趣谈何雨冬

发表于-2008年06月03日 晚上10:31评论-3条

“性象”趣谈

尝于酒席间听一客戏云:“老师布置作文,一学生写到:今日去上学,路上看见狗拔河,一个退两步,一个进三脚。老师批道:非拔河也,实为狗做爱。”闻者皆喷饭。

在农村,口头上人们对性是足够开放的,同性的几个在一起,没事就会交流思想,把自己在这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拿出来供大家共享。而在实际生活中,却仍存在诸多的禁忌。比如“狗做爱”,如果选错了场合——不论是在村巷里还是乡路上,必会招致人们的袭击——太有伤风化了啊!某村还有这样的趣闻:两单身汉见两犬于墙角行事,遂操一长竹竿,从两犬交尾处横贯而过,抬入塘水中浸泡。盖此二君心有不平,而一泄私怨。

乡间不独单身汉极有压抑感,已成家的小夫妻亦不例外,每至夜间,常恐人于窗外窃闻其声,只得谨慎行事,如履薄冰,其难堪之状,可以想见!

不独成人如此,半大孩子也无形中受感染,对自己身体的某处变化,总以为羞,想尽办法也要加以遮掩逃避,可谓窘态毕露矣。唯有小男孩尚处懵懂状态,无所顾忌,于人众前也无意识将手伸入挡内拨弄;大人不好明说,但心中定要以其为“没出息”了。

故而,村人目睹禽兽之“越轨行为”,总一改向日之宽厚胸怀,而加之以刑罚了。例如猫,因可除鼠患,常日颇得人们恩宠,然而可恶处是一年四季都不间断“发春”,且多在夜间人初定之际,或于墙隅,或于屋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之怪叫,经久不歇,弄到人们不能安睡,遂走出门外,循声寻去,以棍棒相加,屋顶上棍棒不能及者,则取弹弓以卵石射击之。更有一老翁,蓄有一公猫,每至夜间则私出幽会,彻夜不归,玩忽职守,遂被老翁处以宫刑,猫于是乎终日不出门,而未久竟死。

至于公鸡,其情形更为不堪,每于堂前屋后,奋力直追母鸡,大失体统,难怪连小孩也要赐之以一记“少林腿”了!但其本性终究难改,仍然照追不误,忙中还辩白一句:“没有我的功劳,你们哪里吃得上鲜鸡蛋?”人们自是明白这个道理,但却总是难以原谅,仍然照踢不误。

例外的唯有配种的公猪了——不但不加以迫害,反而为其创造条件。公猪每在主人护送下,风度翩翩地走在乡路上,前往与它既不知名、亦未谋面的猪姑娘相会时,总会得意地想到:此去不光是占了人家的“便宜”,还为主人创下不少收入,可谓两全其美啊,来世还做一只快乐的公猪!

本文已被编辑[曲子和子]于2008-6-3 23:36:4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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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曲子和子点评:

有寓言意味。且讽且喻。

文章评论共[3]个
高勒时代-评论

呵呵,有点意思啊!at:2008年06月04日 清晨5:43

后半夜相思-评论

好文章,真是饶有"性趣",呵呵!推荐~~at:2008年06月04日 早上8:28

后半夜相思-评论

提示:投稿时正文里不要出现题目at:2008年06月04日 早上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