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原创]滴血的手绢金艮

发表于-2008年06月02日 早上9:38评论-1条

一场雪纷纷扬扬地飘落着,展示着冬天的狂放与洒脱。分布在一条很窄的土路两边的村屯慢慢地被白雪覆盖。待到中午的时候,雪停了,风停了,阳光也照射了大地。那茸茸的雪在灿烂阳光的鼓励下彰显着洁白的神韵般的风采、与那透彻和晶莹的妩媚。 

踏着软绵绵的雪,听着雪被脚底碾压的脆响,周爱国拉着钟小红的手,来到了村后的杨树林里。虽然稀疏的树木与冻僵的树枝遮盖不住恋人相拥时的躁动与羞涩,但是,这里也就是最好的约会的地方了,因为,四周都是空旷的田野。这里毕竟还有树干的遮挡,虽然是几乎无效果的遮挡。还有,那棵棵有着不规则美的树木营造的自然而淡雅的情调。他们靠在一棵小树上,相拥着,一时谁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是下乡知识青年,并且,在这里扎根好几年了。周爱国是知青队队长,由于表现突出,被推荐为上大学。可是,他舍不得正在与他恋爱中的娇小孱弱的钟小红,怕她在这里继续受苦劳累,所以,经过思考,也经过与大队革委会主任的商榷,他把这个上大学的名额让给了小红。明天,小红就要回省城,去大学报到了。所以,在这个漫天雪飞之后的瑟瑟的阳光里,他们比以往更加深情地约会在一起。 

“爱国,你真傻,不应该把机会让给我”。小红贴在周爱国的怀里,戴着毛线手套的手指不停地在他的军用棉大衣上搓揉着。 

“我不傻,一点儿不傻。我爱你”。他说完,看着这个很少笑的冷美人,紧紧地抱一下小红。觉得她在发抖,虽然他知道是她躁动的心造成的颤抖,但是,他就说她冷了,并且解开棉大衣,把她裹在了怀里,紧紧地,紧紧地,似乎要把她融化在胸膛里。然后,看着她,并吻掉从枝杈上掉下来的并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的雪花。 

“我也爱你,爱国。你等着我,等我大学毕业分配工作之后,咱们就结婚,我就有理由把你调回城里了”。她把温情的气息吹到他的嘴唇,并没有吻他。 

“先不要想那么多,要好好的学习,把握住这次机会”。他把她搂得更紧。然后在想,几乎所有的知青都说,小红只能爱一个冰人,因为她的表情与语言太冷了,也只有冰人才能与她相配。可是,现在的小红不是那样啊,并且,还很有浪漫情调。 

就在周爱国思索与审视并且欣赏小红的时候,小红突然从他的怀抱挣脱出来,后退两步说:“你带手绢了吗?” 

“带了,你要干什么啊?”周爱国有点不解。 

“拿出来,”小红说。然后,她从制服棉袄兜里掏出手绢,并且,也掏出一块玻璃瓶碴子接着说:“爱国,我不爱说什么,也不会说什么,就让手绢和手绢上的血红心代表我对你的爱吧,爱你,永不变心”。说完,小红用脚在雪地上踩了踩,把手绢铺在地上。手绢上,是白底儿,上面印着字:“大海航行靠舵手”,下面是蓝色的波纹,象征着大海,大海上,是一艘航行的巨轮。然后,用玻璃瓶碴子划破自己的手指,在手绢上画了一个桃似的心。由于小红把手指划的口子很大,所以,鲜血不住地流在手绢上,使得她拿起手绢的时候,手绢还在滴着血。血落在雪地上,立刻凝固了。 

周爱国看着这个很少笑也很少有浪漫情调的小红,心中很是欢喜。因为,在他的心目中也是在全体知青的印象中,她不会这样激情和浪漫的。即使遇到白马王子,她好象也不会会心或者含蓄地表示喜欢的浅笑。她不爱说话,更对知青姐妹兄弟们的暧昧的调侃嗤之以鼻。仿佛她不是这个群体的人,即使是,也是格格不入。然而,他又忽然觉得,这就是爱的感动,真爱打开了她冷漠的羞涩的心扉。因为,他觉得,再美丽与高傲的少女,也不想失去在自己最爱的人的面前表示含蓄的爱慕的机会,哪怕是羞涩的小心的暗示。他也把手绢铺在地上,手绢图案与小红的不一样,上面的字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下面,是背着背包、举着红旗的大群知识青年面向和奔向农村的场景。他划了更大的口子,也用鲜血画了更大的一颗心。他的手绢也在滴血,并且比她还多。 

他们交换了手绢,小红说:“我爱你,海枯石烂不变心”。他说:“我更爱你,让永存的天地日月作证”。他为她的大胆与热烈的语言感到吃惊,他以前认为,她可能永远不会说出热辣激情、暧昧缠绵的话。但是,今天真的说出了,并且是象背台词似的说出了。他看着她,甚至产生了对现在真实的怀疑。他惊异中兴奋,然后,他抱着她,更紧,更紧,但是,却再没说什么。他们觉得,在滴血的手绢面前,再说什么都是苍白的了,累赘似的语言如果表达得不精彩会造成对情感的亵渎或者产生怀疑那种情感神圣与忠贞的可能。对爱情的誓言来说,是相当危险的。 

周爱国喜欢记日记,虽然不是每天都记。但是,至少他把自己认为的很有意义的事都会记上,尤其是与小红滴血手绢表忠贞的事,他也写在日记里,并且是浓墨重彩。约会的故事有点虚构成分,景物描写也很夸张,写得很浪漫,很激情。 

小红进了哲学系,当时是很重要的专业。因为,这个专业的毕业生,大都安排在省市机关,并且,对个人前途的发展,是相当有利的。 

小红上大学期间,他们的信件很频繁,或者说,他写的多。他几乎每封信都会提到那滴血的手绢,并问她把手绢保存在哪里?多长时间看一次?看后,吻没吻等等,缠绵而热烈。可是,她在回信里很少说那些她认为肉麻的语言,也不提那滴血的手绢。他觉得她毕竟是女青年,羞涩的天性不喜欢那些热烈而缠绵的语言,尤其是在制止或不赞赏谈恋爱的时期。他经常拿着她的信,放在胸口上,微笑着睡去。那梦,在甜美中衔接了白天真实的喜悦与幸福,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演绎着。等醒来的时候,那美妙甜蜜的梦,又与现实的幸福的心境衔接,在心里,继续延续着甜美与幸福。这周而复始的、从不间断的爱的演绎,使得周爱国的心情格外的甜美。 

过年回家,他都提到去她家看看,或者把她领回他家,让父母看看。可是,小红不同意,理由是,现在还不能公开恋爱关系,因为怕学校领导知道。他也表示理解,然后嘱咐她努力学习,注意身体。 

小红大学毕业了,被分配到省政府机关,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研究室。 

周爱国接到小红的信,高兴得告诉了其他知青。知青们也替他高兴,并且说,他回城的时间马上就要到来了,因为,小红在省政府部门,尤其是在这个培养未来干部的部门。羡慕完周爱国,他们不禁黯然神伤。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城。 

从这以后,小红的信件逐渐地少了,并且,字也越来越少。每封信,都有这四个字:工作很忙。最长时间八个多月没来信,并且,这八个多月中,周爱国写了二十多封信。思念中,他只能拿出手绢来看,或者死盯着看。那双眼睛,好象有意念,能把手绢看飘起来,飘在他的心中,飘在让他心旷的田野、让他神怡的天空;飘在他梦幻的城市,飘在她心爱的小红的心里。那心中演绎的白天与晚上、真实与梦境的美好从来没休止过,哪怕是一秒钟。 

知青们也都很关心钟小红的学习情况以及与周爱国的恋爱进度与深度,经常问周爱国。可是,他有点吱吱唔唔,闪烁其词。其实,知青们也都知道,他好长时间没接到小红的回信了。也经常看到他脸上的阴云,虽然,几乎都是一闪而过。 

信件间隔快到九个月的时候,他接到了小红的信。信很简单,内容也很少: 

爱国,你好 

我不想再说什么,就象当初我们不想在滴血的手绢面前多说一句话一样。 

我们分手吧。我知道你一定要问为什么。可是,为什么要问为什么呢? 

为什么和不为什么的最终结果就是:我们分手吧,以后我不再给你回信,你也不要再给我写信了。你保重。 

——希望你忘记的人 

周爱国看着这信,不止一百遍。他经常笑着,自语说:“小红,别胡说。我知道你开玩笑呢。”可是,他也偶尔地狂笑,并且有点语无伦次地唠叨着:“哈哈,别开玩笑。为什么?难道我问为什么的权利都没有吗?哈哈,为什么?我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哈哈。你以为我不知道为什么?” 

他把小红的信放在被窝儿里,放在胸口上。即使晚上熄灯大家都睡觉了,他也经常拿出这封信看着,虽然,他不可能看到内容。然后,在毛骨悚然的大笑中睡去。他的梦还在延续,他梦到小红来了,拿着这封信撒娇地说“傻瓜,逗你玩呢”。然后,梦继续着。他领她离开这个村子,去了六里之外的小河,给她采野花,给她抓蝴蝶。也给她做花环,还给她摘了一片向日葵的叶子,让她驱蚊驱热。献殷勤的目的,是想得到回报,就是让她亲吻他一下。可是,她的脸从来就没有过笑,甚至有一种厌恶。她离开了他,跑到了河的对岸。把那片叶子和花环扔到了河里,然后,冷面增加了一点鄙夷,对他说着:“……”他听到了,似乎不知道她说什么,也似乎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是,记忆却很难清晰地复制出她的话和表达的意思。然后,他飞了过去——他自己都惊讶,自己居然会飞!可是,她也会飞,而且,比他飞得还快。他喊着:小红,小红…… 

天亮了,知青们正在刷牙。 

“你们看到小红了吗?”周爱国起床就问知青们。 

“什么啊?你说什么啊?”周爱国最好的知青哥们儿、外号叫“大战刀“的李战斗看他那憔悴的样子说。 

“我看到小红在飞,飞到了咱们这屋里。小红,小红……”他在各个角落找小红,甚至还看着墙角的耗子洞。慌乱地寻找中,把那封信丢在了地上。 

李战斗拣起信,看了一下,又给大家看,再看到周爱国这个样子,他们知道:他疯了! 

“你个x养的钟小红!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冷血鬼!老子非用战刀砍死你个x养的!把你剁成肉泥!”李战斗举着牙刷咆哮着说。之所以知青们给他起个“大战刀”的外号,是因为,他的形象极象《地雷战》里那偷地雷的日本鬼子渡边,唯一的差别就是胡子比渡边宽。并且,他手里无论拿什么家伙,高兴和愤怒的时候都喜欢高高的举起,好象是一把战刀在手,然后大喊:“前进!前进!砍死封、资、修和一切牛鬼蛇神!” 

“对,对。砍死她!砍死她!剁了她!坚决支持战刀大哥!支持!支持!”外号叫“跟屁虫”的瘦小的王小光狐假虎威地说。这个“跟屁虫”没主意也没打架骂人的实力,所以,谁“横”就跟谁的后面溜须拍马。那狐假虎威的神气劲,有的时候显得比“横主”还凶。 

知青们又翻看了周爱国的日记,他们,明白了一切。可是,除了对钟小红的谴责和漫骂,他们也没别的办法。 

从此,周爱国在劳动中疯癫,在休息中说胡话。至于吃的,谁给一口就吃,不给,也不知道饿。李战斗照顾他的时候最多,甚至,偶尔也给他洗洗脚。原来精神闪烁、睿智正派的形象,被疯癫与无意识的邋遢破坏了。绿色的解放军制服,每天都有泥土和家禽粪便,虽然,好几个女知青经常给他洗衣服。那原来又黑又密的头发,象“扎秣棵”(就是被北方人称为‘猪毛菜’的草本植物,成熟干枯后蓬松着枝杈,易粘连植物碎屑),又乱又脏。虽然李战斗经常为他梳理,可是,没多大一会儿就又蓬头垢面。那张原本表情丰富且不失灿烂的脸,污垢重叠。那双微笑且明亮的眼睛,变得痴呆和灰蒙。他的眼睛经常死盯一处,不再转动。每天,他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唠叨着别人听不懂的话。偶尔,也唠叨小红、手绢、大学之类的词汇,但是,每当唠叨这些,他的情绪就更激烈,骂人,大叫,然后,紊乱的思维又想到了别的事情,渐渐地,他才会安定下来。 

革委会通知了周爱国的家人,家人把他接回城市,送到了精神病医院。在治疗下,他也有好转。可是,糟糕的是,他稍微明白一点的时候,第一意识就是想去找钟小红问个为什么。一想到这件事,他就气得咬牙切齿,舌头和嘴唇都咬出血了。然后,马上犯病。犯病了之后,他也就不知道去找钟小红了,而继续疯癫着。所以,反反复复,总也没找成钟小红。 

可是,精神病人的内心世界真是难以琢磨,他竟能鬼使神差地找到他下乡的地方,虽然不能一下子就找到具体的地方,要经过几天的流浪才能被人认出来他曾经是那个大队的知青。家人当然着急,都在找他。当知道他跑回了下乡的地方,家人不置可否。家人和李战斗等知青们商量着,最后都赞同先让疯子在农村呆一段时间,然后再说。虽然,疯子的家人不是很满意这种办法。 

除了李战斗和几个要好的哥们,还有一些乡亲们也在照顾这个疯子。尤其是一个叫张大婶的女人,经常饭前来看看疯子,只要做点好吃的,就给疯子送来一碗。她家离知青宿舍也近,来去方便。知青们也很敬重这个张大婶。其实,这个张大婶比知青们才大十来岁,由于结婚早,风吹日晒整日劳作,也显得老点儿,所以,知青们都叫她大婶。在这些好心人的照料下,疯子的病情虽然没有好转,但是,至少在吃和穿以及保暖方面得到了关怀,虽然那种温情他感觉不到。 

国家有了新政策,知青开始返城。 

周爱国也随着大批的返城知青回到了城市。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知青们陆续地被安排工作。可是,周爱国没有被安置,并且到处乱跑,几次差点出车祸。家人不得不把他再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过程中,还是那样,偶尔好一点。但是,思维稍正常,他就想到了钟小红。一想到她,就想去问个为什么。然后,引起不堪回首的回忆,就又开始发疯。医生说,要想彻底治愈,恐怕希望不大。疯子的家人也丧失了信心,经济条件也不允许。 

回城的知青们,各自忙自己的事。李战斗和几个好哥们儿偶尔来周爱国家看看,但是,除了疯子的父母用眼泪迎接和欢送他们外,疯子没任何改变。他们只好悻悻的离开,忙自己的事情去。在李战斗的带领下,几个知青也找过钟小红。但是,省委大院可不是好进的。他们想打听钟小红的家,到她家去找。随着“大战刀”的一声呼喊,“跟屁虫”王小光也高呼:“走,谁不去谁是狗娘养的!”而一向沉稳的“老诸葛”左江山却说:“找到她又能怎么样?打她?不行,她是女的。骂她?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同来的女知青杨阳说,她曾经看到过钟小红。可是,好象钟小红也看到了她,所以,就迅速地躲开了。看那样子,钟小红比以前还面冷,盘着头,穿着一本正经的西装,戴一副眼镜。那模样,显得冷酷,怪异,不合人群。 

“妈的,冰窖里的古董”“大战刀”说。 

“就是,古董,古董,冰做的杂种”。“跟屁虫”就会重复别人的话,并且是他最惧怕与敬佩的人的话。 

他们放弃找钟小红了,虽然很憋气,也是很无奈。 

疯子周爱国又跑到下乡的地方去了。家里人来过几次,疯子好象也不认识家人,更不理会他们。他在村委会住,走到哪里,都有人给他吃的,并且都是好吃的。尤其是张大婶,隔三差五就给他送吃的,并且还给他洗衣服。有时候,疯子也自己去张大婶家。家人看到这样,很感谢乡亲们。村支书说,疯子不回去呢,乡亲们也不会给他亏吃的。回去了呢,你们要好好地照顾呢。可是,家人没把疯子领回去,疯子不跟他们走,就跟张大婶和几个乡亲们走。无奈,疯子的家人只好回家了。 

由于工作忙,以及路途遥远,疯子周爱国的几个好哥们儿再也没来看过他。 

各家各户都在忙碌着自己的田地,疯子还真不惹大祸,也不糟蹋庄稼。他最喜欢去张大婶家,张大婶的家人干什么,他就帮忙乎什么,虽然,经常把活儿干错。 

乡里在开展双文明活动,把精神传达到各个乡村。支书最近也正在考虑如何安置疯子的事,因为,总在村委会住也不是长久的事啊。再说了,每天吃百家饭,虽然乡亲们热情善良厚道,但是,疯子也有不能及时吃上饭的时候。支书带领村委会开了几次会,最后决定,号召村民自愿领养疯子。消息一传出,两天没动静。 

第三天,张大婶来到了村委会找到了支书说:“俺把疯子领回家”。皮肤黝黑且有点胖的张大婶说话还有点山东味儿。事实上,她已经照顾好几年了,虽然没在她家住。 

“好,好。每个月呢,村里给你家补贴五十元钱。你们呢,啊,要照顾好疯子,啊”。不善修饰且有点邋遢的支书说话“呢”和“啊”字很多。 

“咳,啥钱不钱的,就是多一双筷子多一个碗呗。疯子可怜哪,他跟俺对脾气,也喜欢到我家。俺想,能照顾好他的。” 

“啊,你家老头儿和孩子呢?啊,都同意吗?啊,你要想好了呢”。 

“咳,要是同意的话,俺前天不就来领疯子了吗?现在呢,勉强同意了。咳,俺越看这疯子越可怜哪”。张大婶抹起了眼泪。 

“啊,你们家呢,是咱们村的光荣呢,啊。我代表周爱国的父母呢,谢谢你们呢,啊”。说完,支书把夹在耳朵上的旱烟卷儿点燃了。 

一个疯子进入了一个生活规律正常的人家,无论如何都会带来些麻烦的。虽然张大婶的老伴儿和孩子们勉强同意了,可是,疯子真的来到家里,却都很反感。有时半夜吓人的嚎叫以及梦游,折腾得张大婶和老伴整宿睡不好觉。疯子经常无端地抽打家禽,致使好多家禽残废,有的还被打死。张大叔要把疯子退回村委会,张大婶就是不让。气得本来就脸长的张大叔脸更长了,就赌气着出去串亲戚,一个多月才回来。 

张大婶每天早晨起来,象伺候婴儿一样的伺候疯子。给他洗脸,给他刮胡子,偶尔给他洗头。她把老伴的衣服给疯子穿,不让他凉着,不让他冷着。还陪着他唠嗑:咳,你是个可怜的人啊,俺就是看你可怜啊。人啊,不能没良心啊,女人也有没良心的啊,要不的你能这样吗?咳,人啊。 

疯子和张大婶在一起,还真的很听话。当大婶唠叨的时候,他也胡说着对话,都是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家里的活计很多,张大婶干什么,疯子就跟着干什么,干错了大婶也不生气。也时常跟着张大叔干活,具体的说,跟着玩儿的时候多。不过呢,疯子也真会干点活儿,比如趟地,撒化肥,清理猪圈鸭舍,扫雪等。 

小女儿与妈妈张大婶吵了起来,并扬言再不回这个家了,去同学那里住。原因是,疯子看到了女儿的花衣服,凡是有红色花朵的衣服,都让疯子撕碎了,并且,扔到院子里。张大婶也很气愤,但是,她早就告诉家人,无论疯子做了什么,都不允许骂他打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吃饭的时候,每当有糖拌红柿子,疯子都把这个菜和盘子摔掉。疯子还把邻居家晾晒的有红色图案的衣服给撕了,被人家的狗给咬坏了,张大婶不得不领疯子去县卫生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这些举动,让张大婶很费解。更难以理解的是,当柿子红了的时候,疯子把红柿子都摘了下来,摔个粉碎。包括红辣椒,也不能幸免。凡是红色的东西,疯子几乎都要给毁掉。疑惑中,张大婶与邻居们唠嗑,聊到疯子和钟小红血染手绢的故事时,才恍然大悟:这一定和他与钟小红的血手绢有关系!遇到红色,他就受到刺激。所以,从那以后,张大婶家再不种红柿子了,种绿色的柿子,土名叫“贼不偷”。也让女儿别穿有红色花朵的衣服了。更苦苦地哀求邻居们,别把有红色的衣服在外面晾晒。即使是西瓜成熟了的时候,她家都不吃红瓤的,怕刺激疯子,只吃黄瓤的西瓜。 

张大婶给疯子拆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了那滴血的手绢。手绢的血已经是黑色,那颗血心模模糊糊,周围都是黑色的血点。张大婶拿着手绢发抖,哭了起来:咳,就这破玩意儿啊,这玩意儿怎么就这么坑人啊,可怜的疯子啊。张大婶把衣服重新做好之后,把那滴血的手绢缝在了棉袄里。 

岁月飞逝,春夏秋冬反复交替,那变换的速度,还没等辨认清这个季节的色彩,就被下个季节的色彩所替代。太阳月亮轮回起落,那升腾与滑落象闪电,使得人们在飞逝的时光中目不暇接地眩晕着。云洒落下雨水催生生命,生命在仓促中生长。云也飘落下雪花儿宣告植物的生命终止与生长,不管是否成熟。皱纹与沧桑数着岁月,张大婶已经伺候疯子二十多年了。这些年里,大小状况不断,但是,疯子已经和张大婶以及大婶的家人有了感情。虽然疯子的病情没有太大的好转,然而,也没有恶化。和以前比,安静了许多,虽然也苍老了许多。家人早已习惯了疯子的存在与生活方式,尤其是张大婶。她走到哪,疯子就跟到哪。乡亲们看着疯子干干净净,无忧无虑,都称赞张大婶和大婶的家人。村委会每年还给张大婶物质奖励,还多给了几亩地。 

村委会把张大婶领养疯子的事迹反映到乡,乡又反映到县里。县委宣传部和电视台很重视,并且前来采访。 

很快,市电视台也报道了张大婶的事迹,尤其是在省电视台和多家媒体的报道以及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之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如果没有这样的报道,疯子几乎是被知青和同学们彻底忘记了的人。而报道了,并且力度这样大,很多人又想起了疯子以及钟小红。 

如今的“大战刀”李战斗,已经是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虽然企业不是很大,但是,也不是很小。他在电视中看到张大婶的事迹之后,心情很不平静。尤其看到当年的好哥们周爱国的那副苍老和痴呆的面孔,心很酸,眼泪差点流了出来。事实上,他和周爱国一样,心中一直憋一口气。伤感了一会,他给几个同学打电话,问看到这个报道没有。有的说看到了,有的说没看到。最后他决定,带几个当年的老知青,亲自开车去看周爱国。 

天还没亮,群星挤眉弄眼,不知道在嘲笑哪个被愚弄了的淘气的星星,还是给哪个喜欢的星星抛眉眼。微风在夜幕下流动,夹带着丝丝凉意与爽口的甘甜。李战斗驾着他的乳白色本田奥德赛,“老诸葛”左江山开着单位给他配置的帕萨特,驶出了市区。理性沉稳的左江山现在已经是一个中型国有企业的行政办主任。他们奔驰在国道上,四束明亮的灯光劈开黑夜,引领着疾速行使的轿车。在车的后面,黑夜马上合拢,并嫉恨着继续撕裂它的灯光。同行的有“跟屁虫”王小光,还那么黑瘦,他现在是一个企业的电焊工。有“跟屁虫”的老婆、也是当年的知青、现在肥胖肥胖的杨阳,她现在是一个企业的会计。还有其他知青,共计八人。 

闲谈中,他们得知了钟小红已经离婚多年了,有一个女儿,现在在市双文明办公室任副主任,副处级干部。据说,精神状态不太好,冷漠,寡言。 

开了十多个小时的车,他们到了原来的人民公社——现在已经发展建设为一个很繁荣的镇了。这儿离他们曾经下乡的地方不远,李战斗停下了车,下车找“老诸葛”左江山商量一些事情。“哎,哥们儿。你说,咱们要是给张大婶钱,她未必能要,你说呢?”李战斗对左江山说。 

“对,对,她未必能要,未必。”跟屁虫”附和着说,看来,这些年他还是那样,只会重复别人的语言。 

“没你的事儿,靠一边去!瞎掺和什么?”李战斗瞪了一下“跟屁虫”说。 

“是啊,还不如给她们买东西,”左江山说。 

“那买什么呢?”李战斗抹了一下很有派头的发型说。 

“大米,白面,”有着典型的国字形脸的左江山说。 

“我想还要给张大婶和爱国买一台彩色电视,我在电视报道中看到了,她家好象是很小很旧的电视。再买一台洗衣机、电风扇。大婶岁数大了,还总给咱们疯哥们洗衣服,她也真够辛苦的了”。 

“对,再买几双棉被,饭桌子和椅子”。 

“好,就这么定了”。 

他们买完那些东西,雇了辆车,装得满满的。都是李战斗花的钱,他不让任何人花钱。谁掏钱他和谁急,尤其是“老诸葛”,他俩差点吵起来。可是,那些知青觉得过意不去,就各自买些东西,有买衣服的,有买衬衣的,有买内裤的,不管合适不合适,看好了就买。还有买水果的,买鱼的。 

李战斗和左江山看着这一车东西,心里多少有了点慰籍。然后,左江山对李战斗说:“你打头,开路。” 

李战斗没回应,也没动。他却走到雇佣的司机跟前说:“你这四轮子多少钱一辆?” 

“你说是新车啊?带车斗子吗?”那农用车司机说,然后把烟蒂吐出,并露出黑黄的牙。 

“对,多少钱?” 

“一万多块钱,大约一万六左右吧” 

“这里有卖的吗?” 

“有啊,你看,就在那里”。 

“你能领我去吗?” 

“好,走”。 

李战斗看好了一辆,让那农民司机给试试车。那农民说,这车不错。又让那农民挑一挂车斗子,然后,李战斗交钱办手续,让那农民司机开着,回到他们停车的地方。 

“你这是?”左江山问李战斗说。 

“张大叔年龄大了,给他买这辆车”,李战斗说,然后命令其他老知青:“把那些东西倒到新车里。快点儿。” 

然后,李战斗对农民说,雇他把这辆车开到他们下乡的地方,给农民司机一百元钱,那司机乐得,黑牙都要掉下来了。 

他们来到了村口,李战斗停车,“老诸葛”等知青们也下了车,看着当年他们曾经扎根而又没扎下根的这块土地。 

时值中秋,太阳已经快到了它白天运行轨迹的末端。土路边都是玉米地,玉米叶子已经开始干枯发黄,穗穗玉米棒子在玉米杆的腰间,红缨早已经干枯并成了紫黑色,玉米棒头,有的露出了成熟的黄米粒,也有玉米螟爬动着,所以,引来不少麻雀在玉米地穿飞。天很蓝,比他们当年扎根的时候蓝。并切,白云也很飘逸,洒脱。高高的披着沧桑的大杨树,用繁茂的枝叶和残断的枯枝包围着这个被时光无情刻蚀的村庄。升腾的炊烟,在向遨游的云朵献媚。而缺乏意志的烟缕,却随风到处飘散。老知青们嗅到了那久违的沁人心脾的也引起遐想的炊烟味道,还有喷香的鸡蛋酱的味道,以及牛马家禽的粪便骚臭却不熏人的味道,思绪与身心一起躁动,他们迫不及待地上了车,开到了张大婶家的院儿里。 

这个村子自有人家以来,从来没有这样高级的轿车光顾过。致使很多人都过来观看,村支书也来了,叼着卷烟。 

张大婶的家人都在,当然也包括疯子周爱国,张大婶在忙着做饭,手还湿漉漉的。后面站着瘦高黢黑的二儿子和敦敦实实的不漂亮的儿媳妇,二儿子和儿媳妇不太认识这些知青们,所以,怔怔地看着。张大叔拿着毛巾正擦脸,疯子叼着旱烟,在扒大葱。他们站在门口,看到这阵势,都惊呆了。疯子却毫无感觉,瞟了一眼来人,继续做自己的事。“大战刀”李战斗和“老诸葛”左江山等老知青上前握住老两口的手,问好中,热泪盈眶。“你还认识我吗?大婶大叔”,这句话,老知青们轮流说着。 

“我是‘大战刀’李战斗”。 

“我是‘老诸葛’左江山”。 

“我是‘跟屁虫’王小光” 

“我是……” 

老知青们按个自我介绍,尤其是把自己的外号说得语气更重,以快速激起他们的记忆。 

“啊,认得,认得呢”。老两口看着老知青们,想起了那些外号,在记忆中搜索形象,与之对照,说完,也流泪了。 

然后,李战斗把疯子也拉过来,大家都问疯子:“爱国,你还认识我们吗?啊?”疯子手拿着大葱,抽几口烟,继续扒葱。看着疯子一点反应都没有,他们把疯子团团抱住,呜呜地大哭起来,使得前来看热闹的乡亲们也大都落了泪,尤其是妇女们。疯子挣脱着,然后,走到墙边,继续扒葱,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老知青们看着他,没有吝啬眼泪的。 

“啊,你们呢,啊,知青同志们,进屋喝点水吧,啊,别这样呢,啊”。支书过来说,其实,他的眼圈早红了。知青们哽咽着问候支书,支书还没有他们大,当年也都认识,还在一起打过鸟,偷过玉米和萝卜。然后,“大战刀”李战斗和“老诸葛”左江山抹了一下眼泪,象指挥员一样命令说:“往屋里搬东西,快点!” 

搬完之后,老两口还在惊呆中没缓过神来。李战斗指着那辆新的四轮农用车说:“张大叔,这是给您买的,您老以后就省力气了”。 

在场的乡亲们都瞪大了眼睛,几乎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尤其是张大婶和张大叔,不会说话了,呆住了。等稍微清醒之后,就跑到屋里往出搬东西,哆哆嗦嗦地说:“这,你看看,这哪行呢?不行,这要花多少钱啊?快拉回去”。老知青们又把东西搬回屋里,并且强行制止了张大婶的家人。无奈之下,张大婶和张大叔把疯子拉了过来,也看了一下儿子儿媳妇,一齐跪下了,还要给老知青们磕头。 

淳朴善良的他们就是这样,他们的付出从来没想过回报。而一旦对他们的付出以及品行给予重奖时,他们反而觉得没资格受禄的,并感觉诚惶诚恐。 

张大婶们的举动,可把老知青们吓着了。他们没有去扶起老人,却一个个地跪下了,给老人们磕头,那八个脑袋,把地上的灰土都带起来了,致使院子尘土飞扬。然后,他们把老两口搀扶起来说:“大婶大叔,你们……”他们谁也说不下去了。 

“啊,好了好了。啊,老张大叔和大婶呢,啊,你们快做饭吧,啊。知青们呢,都饿了呢”。支书说。然后,向站在他旁边的一个年轻人说:“小三儿啊,啊,你快回家抓两只鸡,啊,让你妈宰了,屠戮完拿这里来呢,啊,我要和知青们喝几盅呢。啊,快点”。 

疯子,还是那样,在自己的思维世界里游荡着。只跟着老两口,老两口干什么他就忙乎什么。无论老知青们怎么启发他,怎么摇晃他,他就是没感觉。 

他们都喝多了,喝多了就唱歌,唱当年的革命歌曲。那几乎是嚎啕的歌声,传遍了整个村子,乡亲们也没睡好,都在谈论着,尤其是估算那些东西的价值。他们很晚才睡觉。 

第二天早上,李战斗和左江山醒了的时候,张大婶在给他们准备早饭。李战斗突然问张大婶:“大婶,周爱国的那滴血的手绢还在吗?在哪里呢?” 

“在,在。我怕爱国弄丢了,就把手绢缝在他的棉袄里了。咳,我看着那玩意就心疼”。张大婶说完,看着他们俩又说:“那玩意儿还有什么用呢?” 

“哦,倒没什么用处。您能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吗?” 

“中,中。我这就去拿”。 

疯子还在睡觉,很安静。安静得几乎和死去一样,因为,他早就没有梦了。 

张大婶把手绢拿了出来,李战斗用充血的眼睛看着,那手,也在哆嗦着。然后,左江山也拿过去看,那双眼睛也在冒火。“大婶,我把这手绢拿走。放在这里,爱国也不会有用了”,李战斗说。 

“拿走吧,拿走吧。要不的,我每年给他拆洗衣服的时候,还得哭一场。咳,拿走吧”。张大婶的眼泪又要出来了。 

老知青们吃完早饭就开车离开了村子,几乎是全体村民都欢送着他们。疯子周爱国也站在张大婶的旁边,抽着旱烟,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看看地,一会儿看看张大婶,一会儿看看张大叔。而每个知青都在看着他,流泪看着他。可是,他没有意识理会他们。他们,和他的记忆与梦一样,都消失了,有着彗星尾巴痕迹地消失了,那痕迹也不会再现,并且这消失没有恢复的可能。 

他们回城后,又都忙起了自己的事情。可是,李战斗每天都揣着那滴血的手绢,想有机会就去找钟小红。他要替疯子哥们问个为什么,因为,这是疯子最想知道的事情。当然,也是他们最想知道的事情。 

他忙了几天生意,也打听到了钟小红现在的单位:市双文明办公室。他手纂着那滴血的手绢,来到了市政府大楼旁边的一栋楼,在门卫登记。登记拦里,要填写来自哪单位和姓名,要找谁。当他填写完,递给与自己年龄相仿的脸瘦耳朵大的门卫的时候,刚要往里走,却被门卫叫住了:“你找钟小红副主任?” 

“是啊”。 

“你是她什么人?” 

“老同学”。 

“你是她老同学?那你都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不知道啊。她怎么了?” 

“她得精神病了,疯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 

“就前几天的事”。 

“为什么疯了啊?啊”? 

“是……”门卫看一下附近没人关注他俩,小声地说:“听说,她是当年被推荐为工农兵上大学的学员,并且呢是她的男朋友让给她的名额。后来呢,她大学毕业了,分配到省政府机关,她就变心了,与她的男朋友断绝了关系,哼,良心不好啊。”他的耳朵会动,并且,随着脸部表情在动。 

“我能进去听你讲吗”。李战斗说,因为,他觉得要问的事情很多。 

“行,你进来吧”。 

李战斗进了门卫值班室,然后,给那人点了一枝软中华香烟,迫不及待地又问:“然后呢”?。 

“然后?哼!然后,她听说她那男朋友疯了,她照样,她可精神着呢,哼。她呢,找了一个省政府的年轻干部也是当时的高干子弟结婚了。她老公公在文革时有问题,后来被审查。她丈夫也有打砸抢行为,被调出政府机关。后来做生意,没发什么大财,漂亮女人倒是不少,听说有一个排。然后,那‘冷大姐’——哦,就是钟小红,大伙都这么叫她。是冷,成天搭拉脸,一脸不高兴,好象是谁都欠她的似的。你没看到过她那样?一本正经的,她的衣服,只要有扣子,就不会拉下一个,都系得紧紧的,即使是夏天也是那样。后来,他们就离婚了,她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她领女儿过,象个老[ch*]女似的。从那以后,更冷酷了,还孤僻”。说到这里,又有来找人的,那大耳朵门卫让来访者登记。 

趁这儿工夫,李战斗也点燃一枝烟,大口地吸着。“那她怎么疯了呢?”他看大耳朵门卫忙完了就又问。 

“哼,她要是不疯,全市人民都得气疯!起码我就会疯!哼。你真的不知道?”大耳朵门卫把烟蒂熄灭在烟灰缸里,有点狐疑地问李战斗。 

“后来的事情真的不知道,我们好多年没联系了”。 

“哦。上个月省电视台报道了那疯子的事,叫周什么了,疯了之后,被他下乡时的一个老太太收养了,伺候照顾了二十多年。咳,我说啊,还是农村人善良,心眼儿好。你说,那么多年,那老太太是怎么照顾的呢?啊?真是天下大有好人啊,那样的人肯定长寿,肯定的。后来呢,接着中央电视台也报道了这件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政府机关的人就都知道了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竟然是钟小红,钟副主任!你说,大家能有好眼光看她吗?背地里都议论他,谴责她。被她整过的一个女人,手拿着报道那疯子的报纸,还跑到她办公室骂她。可真够他喝一壶的了。后来,她就休病假。前几天疯了,现在在精神病医院呢。报应,这就是报应。她快要退休了,还疯了。听说,她女儿在护理她,可怜哪,那孩子可不象她妈妈,又漂亮又文静,学习还好,名牌大学毕业。你说,这事,就这么怪。老天就这么找你。” 

“谢谢你,我替她难过。我去精神病医院看看她”。说完,李战斗又给那个有点唠叨的大耳朵门卫点一枝烟,就出来,开车去了精神病医院。 

李战斗开着车,不知道心理是什么滋味。一会儿很痛快,象炎热的天喝了一瓶冰镇的啤酒。一会儿又很堵得慌,有点上不来气。当他开车到了医院的时候,他看到了钟小红。她在草坪的边上挺直地站立着,旁边有个密切注视她的靓丽窈窕、长发飘逸的少女,他想,那一定是她的女儿。 

他有点不置可否了,是过去看看她?还是替周爱国说几句痛快的话?他抽着烟,在思索着,凝视着。 

那大耳朵门卫说的没错。这个季节并没冷,她穿着职业服装,能系的扣子都系着。头发很短,也很齐整,那一定是她女儿梳理的。她双手垂地,面部没一点表情,只有惨白。虽然戴着眼镜,但是,那痴呆与百分百的木讷一览无余。她的眼睛很少眨动,仿佛眼皮已经失去了那刷洗眼球的功能。时光对她还是怜惜的,因为,并没有在她的脸上刻蚀很深很多的岁痕。她一动不动,李战斗看了她有半个小时,还是没动。 

“一切都结束了,结束了”。李战斗自言自语。 

他走了过去,走在她的前面,并且是正前面。他站住了,不过,离得不是很近。他把那滴血的手绢掏出来,用打火机点着。手绢在燃烧着,乌黑的血也在燃烧。那巨轮在燃烧,那大海也在燃烧,那天空在燃烧。他看着她,她还是那样,眼睛死盯着前方——视线象两条直线,穿透了那燃烧的手绢,穿透了火焰,穿透了烟雾。她女儿看着李战斗,那不解的目光,好象怀疑他是否也是个精神病人。他躲开了少女的眼光,他怕伤害那纯洁而美丽的眼神。心中也在祈祷,但愿她女儿不知道这一切。他一会看燃烧的手绢,一会看那拙劣的雕塑家雕塑的最不成功的、没有思想、没有意识、缺乏活力的雕像似的她。他希望她的目光能注意到这燃烧的手绢,更希望目光截止在手绢上。惊醒她的记忆,虽然是很痛苦的回忆。可是呢,他又不希望燃烧的手绢激活她的记忆,因为,他觉得她现在似乎很幸福,虽然是失忆后的痴呆。失去就失去吧,丧失就丧失吧,恢复记忆,就意味着更大的痛苦。造物主是最英明的,它当初就给人的思维系统中设计了短路程序——当一个人实在承受不了痛苦的时候,干脆,思维自动短路,让肢体丧失意识,丧失感觉。省得继续承受难以承受的痛苦。虽然不会再有意识感受到美好,但是,也不会感受到在痛苦中的煎熬。毕竟还能活着,而且是无忧无虑地活着。只留下一点知觉——仅仅是肉体疼痛的感觉。就象我们人类设计的电器一样,当强大的电流要摧毁电器时,保险装置会立刻短路,保住电器。而遗憾的是,电器换上保险还能用,而神经短路的人,很难修复。或许,这不是遗憾,因为,修复了还会短路甚至整个肌体爆裂。不如此的话,可能就是造物主设计的失败了。万物精灵的制造与主宰者,是不会有这样弱智的错误的。 

滴血的手绢还在燃烧,串腾的是蓝色与橘色的火苗。他看见,蹉跎的岁月在火苗上挣扎,那面目狰狞可怕,犹如丑陋的鬼在痛苦地抽搐。那不堪回首的往事,象浅蓝色的幽灵,在火苗的上端手舞足蹈,毫无韵致。他看到了有着罪过的太阳和月亮还有星星,自觉地来火光中燃烧自己,宇宙出现了瞬间的可怕的黑暗,然后重生,回归本位。继而,它们更灿烂、更明丽、更妩媚。他也看到了恩怨,象一股浓烟,在火苗上跳跃着,越来越淡。他还看到了燃烧的文字因与果,文字在烈焰中痉挛,因的灰烬是果,果的灰烬是因。他也看到了一颗黑色的心,滴着污血,不大一会儿,就烧成了白色的灰烬。他更看到了魂灵,那是幽幽的幻蓝。也许,忏悔的魂灵在火光中圆寂,是最好的超脱方式,因为,那也会完成最高境界的涅磐,继而,也能衍生出美善真的生灵。也许,只有火光才能毁灭魂灵。火光毁灭一切精神与物质以及再造一切生灵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也是干干净净的,不会把瑕疵留给再造物。在这种毁灭与再造中,魂灵会再生,也许是一只美丽的凤凰,闪烁着金光从太阳里飞来。或者是一只雪白的天鹅从月亮里飞出。也或许从柔媚的星星里飞出一大群羽翼艳丽的鸽子。或者是一朵绚美高雅的天堂鸟,在宇宙中盛开。也许,希望也许吧。人类向往美好的时候,还有很多无奈,所以,时常寄托于一个词汇:但愿,但愿吧。那一切的一切,都在火光中化作缕烟,散发并稀释在空气中。他猛然觉得,天和地,空气,原来是万物的魂灵铸就的。我们就生活在魂灵充斥的世界里,也踩踏着死去的魂灵的灰烬。 

然而,也可能有不能锻造的灵魂。 

她一直目视着前方,痴痴的,静静的。她寒冷的目光光柱向前延伸,附近的空气也冷冻了。在那目光中,看不到忏悔,也看不到希冀。看不到涌动的思维,也看不到闪光的智慧。她不会知道能看多远,也不会知道目光的深处是光明还是黑暗,是美好还是恩仇。她又拥有了自己的世界,完全是她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时空,自己的天空,自己的大地。不过,似乎那天与地,永远是寒冷的,永远是惨白的。红色,会在她的世界里发抖。即使是火焰,也会在她的世界里瑟瑟颤栗。阳光刚触及她的世界,就会被冻僵,并且,象针状的冰凌一样悬挂在冰冷的寒壁上。永远,可能是永远。因为,那种冷漠,那种能吞噬火光的酷寒,几乎是没有力量能改变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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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荐/奔月推荐: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这篇小说不错,人物和故事情节写得都很好。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1]个
金艮-评论

问好奔月at:2008年06月02日 上午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