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救灾捐赠,都会有“打白条”现象。有些企业在公开场合口头承诺捐赠巨大的数额,结果就是不兑现。北京晚报5月28日报道,1998年我国南方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全国上下齐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众多企业也慷慨捐助。然而,一则令人吃惊的消息迅速传开:抗洪救灾6亿元募捐款,竟然有一半没到位!据悉,对“认而不捐”的行为,有的受捐机构往往以曝光威胁认捐单位兑现。结果把一场本来是自愿的爱心救助,变成了伤害感情的债务纠纷。这种“白条捐赠”为什么会屡屡发生?
有的“白条捐赠”是被媒体捧出来的。经了解,有的认捐的企业其实并没有捐赠的意图,或者根本就没有捐赠的资金实力,而只是利用“虚假”的公益捐赠,达到为本企业进行免费大规模宣传的目的。因为他们掌握了媒体的心理,不管是真捐还是假捐,电视都会现场直播,报纸都会大力宣传,至于后来捐不捐、捐多少,那就没有人管了,反正企业为自己宣传的目的达到了。有的企业是以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时间不够长,报道不全面等为借口,对自己所承诺的捐赠数额大打折扣。
有的“白条捐赠”是政府逼出来的。对于认捐而未捐企业有必要理性对待,至少说明并不是所有的认捐企业都是心存善意而来的,鱼龙混杂,更不能排除个别企业缘于某种压力。每次抗灾捐赠,都是政府出面动员,企业迫于情面,不得不在公开场合违心表态。他们心里根本就不太愿意,要么根本就没那实力,却又不得不硬着脖子喊出一个天价。
认捐也罢逼捐也罢,对这些打白条的行为当然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但最应接受教训的当是那些新闻单位。别再被那些沽名钓誉的单位忽悠,起码得留个心眼儿。别见人海口一夸就以为真的捐赠,忙着替人吆喝。于是就对其大力宣传、上台亮相,电视有声音,报纸有图片,帮人家免费做个大广告。结果是一分钱没有收到,让企业捡了个大便宜。今后应该要等到捐赠单位钱款到帐再给他们宣传,不要说一句就当真,把口头捐赠的拒之门外。
还要在法律程序上下足功夫,要制订一个捐赠的格式合同文本,只要认捐单位填好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具有法律效力的捐赠协议拿在手里,这远比事后斥责、曝光等“马后炮”要管用得多。到时候不怕他们赖帐,用法律来制裁“白条捐赠”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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