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被狗伤害洗愁

发表于-2008年05月29日 中午2:54评论-9条

我没惹它,真得没有。只是从它的身旁经过,不知怎么就让它看我不顺了眼。扯着我的裤角不放。硬是把牙印刻在了我的皮肤上,才怏怏的离开。 

看着流着血的腿,寻了棍子就要去找它理论一番。后来一想,咱毕竟是人呀,怎么可以和狗一般见识,总不能要我学了它的样子,上去再从它腿上咬两口才可以解气。这倒也不是不可能,比如坐到狗肉馆里。呵呵,它也只能是任我宰割了。只可惜,咬我的狗,它是一宠物,是比较金贵的那一种。 

大凡做了宠物狗的,说到底是要比看家狗的待遇高那么一点点。不说别的,象洗浴用品。一般是主人用什么,它就用什么。有条件的,自然是还有专用的浴盆和浴巾伺候着。这倒是很多人不能和狗相比的地方。所以在大马路上,常常就有了,披了人衣的狗儿们,昂首挺胸人模人样的迈起了八字步。 

商家一看有大把的银子可赚,一家家狗狗用品店如雨后的春笋般破土而出。一件件做工精致的宠物狗的礼服,让人眼花缭乱起来。出于好奇进去一打听,乖乖,价格竟也是相当的可观。 

于是我决定不能和狗儿一般的见识。这样说,未免会落下冠冕堂皇的嫌疑。但不这样做,莫非真得去和它打官司不成,就是打肯定也是输多赢少。狗仗人势的词可是由来已久,不是没有一点的道理。更有堪者,审判长也会说,它是一条狗,你怎么会同它一般见识。不管对与错,错的永远是你。想到这,倒不由的产生了那么一点点的悲哀。于是,得到一个感悟。和人打一架没什么,可以气昂昂的分个高低胜负。但若和狗较起真来,难免失了那么一点点的风度,会让旁人看不起。亦有好事者,看了狗主人的面子,也会替那狗儿说你两句不是。 

做了宠物狗,自然就不能和单纯的看家狗享有同样的待遇。能做宠物,必得会讨得主人的欢心,一但得宠了,自然是主人之下,万物之上。伙食大多是和主人差不多,还不用干活。不干活,自然也就不会出任何的差错。不出差错,自然也就被列为好狗。 

而看家狗就不一样了。看到陌生人来了,不管,是你的失职。管了,要是碰巧陌生人来的不是时候,正好赶上主人睡觉,一阵了狂吠,让陌生人产生了惧怕的同时,惊了主人的好梦,就会惹恼了主人。大多是没有奖赏不说,还会招来一阵怒骂。在一次又一次的被训后,看门的狗也就积累了点经验,可以把人是分为三六九等了。所以,在狗的面前,人一定要注意言谈举止,争取让它把自已归为好人的圈子里。 

你最好是再进主人家门时,提了些许的礼物,离开时,两手空空,狗才可以无视你的存在。这样的狗,往往会再事后得到主人大加的赞赏,拍着狗头,大声说着,好狗,好狗。晚餐的盆里,或许就会寻到一两支肉骨头。只是人的表情太丰富,个性太复杂,这让狗感到很为难,常常是把该挡的人放了进去,不该挡的人拦再了门外。想想,它也不容易。 

宠物狗常常会看到看门狗被骂的不知所措时,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心里暗暗的想着:“真是一个笨家伙。”只是没过多长时间,宠物狗失宠了,被主人赶出了家门,成了垃圾狗。不知所措的同时,终于发现,剩饭并不是看家狗的专利。高贵并不是与生俱来,要想不吃剩饭,就得会讨主人欢心。要想不干活,又能享有特别的宠爱,就得学会看主人的眼色,主人让你转个圈,打个滚什么的,你一定的做得很漂亮才行。至于什么个性呀,狗品之类的东西,只能在失宠的看家狗面前才可得以显摆显摆。 

和狗是不能打架的,因为你总是输家,还是离它们远点,这样能避免无谓的伤害。疼了只有自已才知道……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洗愁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烈酒红袖点评:

和狗是不能打架的,
遇到疯狂的人,
也远远躲开了好!

文章评论共[9]个
烈酒红袖-评论

有一定寓意,引申出来也许更好!
  【洗愁 回复】:谢谢朋友的到来。谢谢朋友的评价。 [2008-5-30 9:42:32]at:2008年05月29日 下午5:28

桃娇-评论

呵呵,支持!有些人就喜欢像疯狗一样咬人!支持!
  【洗愁 回复】:谢谢朋友的评论。 [2008-5-30 9:46:32]at:2008年05月29日 下午6:43

兰花朵朵-评论

看了你的这篇文章,好像得到些心理平衡,确实,大街上单位里的狗太多了,
  【洗愁 回复】:谢谢朋友的点评。和狗是不能一般见识的。所以遇到狗要懂得保护自已才好。 [2008-5-30 9:49:41]at:2008年05月29日 晚上7:43

湘西山鬼-评论

狗仗人势!
  【洗愁 回复】:狗的习性就是这样的,所以古人常说,打狗要看主人的。现在想想这句话还是很精典的。写到这,竟想到了还有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想想当了神仙的狗,那就是更不敢惹了呀。何况,又有几人能惹得起呢?…
谢谢朋友的点评。 [2008-5-30 9:57:19]at:2008年05月30日 早上8:31

洗愁-评论

前日偶遇一劫,被一宠物狗儿“亲”了一下,破费了点钱财,忍了皮肉之痛。写了此篇文章,纯属练笔之作。博大家一笑。笑过,烟消云散。at:2008年05月30日 早上9:40

洗愁-评论

谢谢烈酒红袖老师的点评。老师辛苦了。at:2008年05月30日 早上9:58

船帆·沙-评论

很好  学习并问侯
  【洗愁 回复】:谢谢朋友的光临。 [2008-5-30 19:25:18]at:2008年05月30日 下午6:55

绍梦-评论

虽然那一只狗是从一个叫做”好来坞“的商店里出来的,但毕竟仍是一条狗,犯不着计较,不能咬狗去。这真是做人的无奈,但也得忍。有同感,问好。
  【洗愁 回复】:呵呵,谢谢朋友的点评.问好 [2008-5-31 10:42:56]at:2008年05月31日 上午10:38

汪洋里的小舟-评论

打死那疯狗,为小妹出气!近来怎么样?at:2008年08月29日 凌晨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