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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厅,请用你们的良心说话东方神鹰

发表于-2008年05月29日 清晨6:47评论-60条

今天,终于看到了第一份官方发表的对于汶川地震校舍倒塌原因的调查评估报告,面对这样一份调查报告,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全文及出处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归纳校舍倒塌五点原因

2008年05月28日08:21

来源:南方日报

大河网讯:http://www·dahe·cn/xwzx/sz/t20080528_1315031·htm

四川省教育厅对倒塌校舍做了初步调查和评估,将倒塌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这次地震首先是超过了预计强度,学校校舍抗震难以抵御如此强烈的地震。

二、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集体伤亡人数比较多。

三、学生上课时集中在教室,楼面负荷大,疏散时又集中在楼梯间,这些走廊、楼梯相对来说是建筑比较薄弱的,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四、根据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四川省倒塌的相当多的校舍建筑时间比较长,校舍陈旧落后,这也是导致部分校舍垮塌的重要原因。

五、学校的建筑在抗震方面本身就存在着设计方面的先天性缺陷。 

本报记者谢苗枫胡亚柱∮

我不知道四川省教育厅是经过什么人员,通过什么方法调查评估,得出以上五点结论的,我只想对这五点结论用我浅薄的一点知识阐明我自己的看法:

第一,地震首先是超过了预计强度,学校校舍抗震难以抵御如此强烈的地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1·0·1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毫无疑问,本次汶川地震震中地区是遭到了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预估的罕遇地震。

请问四川省教育厅,你们的调查中,那些坍塌成一堆瓦砾的学校建筑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规定的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那些远离震中,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的学校建筑是否符合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的标准?如果没有,面对这一堆堆瓦砾,你们是如何得出如此草率的结论的?有没有通过国家有关建筑抗震专家的研究调查?

第二,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集体伤亡人数比较多。

请问四川省教育厅,建筑抗震设防的标准是为学校不上课的情况为前提设定的吗?学校建筑除了学生上课,学生住宿生活,教师办公,还有其他什么功能吗?

第三,学生上课时集中在教室,楼面负荷大,疏散时又集中在楼梯间,这些走廊、楼梯相对来说是建筑比较薄弱的,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请问四川省教育厅,学生上课时不集中在教室,应该集中在哪里?疏散时不集中在楼梯间、走廊,又会通过哪里逃生?你们的学生都会长着翅膀飞吗?的确,在紧急疏散时,走廊、楼梯间人流集中,荷载大,是比较薄弱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表4·1·1)中对楼梯间,走廊,尤其悬挑走廊(阳台)荷载标准值及其它系数是有严格增大规定的,请看各房间活荷载标准值规定:教室2·0kn/平方米,教室走廊、门厅、楼梯2·5kn/平方米,消防疏散楼梯3·5kn/平方米,阳台(悬挑走廊)当人群可能密集时3·5kn/平方米。很明显,在建筑结构设计时对这些薄弱环节部位的荷载已经做了明确的严格增大规定。请问四川省教育厅,你们的结论是否可以理解为在这些薄弱部位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加强处理措施而导致教室完全坍塌成一堆瓦砾呢?

第四,倒塌的相当多的校舍建筑时间比较长,校舍陈旧落后,这也是导致部分校舍垮塌的重要原因。

请问四川省教育厅,你们是否对倒塌的房屋根据它们建设的年代,依据当时的国家规范标准分别做了鉴定?据我所知,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国家对建筑抗震非常重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很早就已经颁布实施,并分别在1987年、1997年、2002年等做了多次修订,请问,你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依据了哪个版本的国家规范?

第五,学校的建筑在抗震方面本身就存在着设计方面的先天性缺陷。

请问四川省教育厅,你们说的学校建筑“计方面的天性缺陷”是指你们的学校建筑在当时设计时就存在先天性缺陷?还是指学校建筑空间大不利于抗震的先天性缺陷?倘若指后者,国家有关结构设计规范已经对这些大跨度、大空间结构的结构构造做了严格加强措施规定,你们的设计是否严格执行了这些规定?你们的施工是否保质保量的对这些规定予以严格实施?

第六,请问四川省教育厅,你们教育厅的职责是什么?你们有权有资格对教育建筑的破坏、损坏做出鉴定吗?!

呜呼,面对这样的一个泱泱大省的教育厅所调查评估的结论我实在不敢苟同,原本就是责任主体的行政单位竟然自己对自己做出鉴定结论,而且还如此草率,如此敷衍,我无话可说。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政府,我们的人民必定会有自己的答案,以真实的结论告慰那些在这次震灾中逝去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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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饶饶
☆ 编辑点评 ☆
烈酒红袖点评:

尘埃落定,相信国家政府会做出正确的评判!

文章评论共[59]个
湘西山鬼-评论

观点鲜明。支持!
  【直言08 回复】:hao [2008-5-31 9:41:33]
  【leeolive 回复】:说的好!!! [2008-5-31 11:32:51]at:2008年05月29日 下午5:24

楼兰故人-评论

请问四川省教育厅,你们教育厅的职责是什么?你们有权有资格对教育建筑的破坏、损坏做出鉴定吗?!
at:2008年05月29日 下午5:48

黄自怀-评论

说得在理,四川人支持你!at:2008年05月29日 晚上11:03

船帆·沙-评论

好文章 有力度 坚决支持at:2008年05月29日 晚上11:05

今生已无缘-评论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at:2008年05月30日 中午1:20

天涯高歌-评论

支持作者观点。at:2008年05月30日 晚上8:46

萧月月-评论

说得在理,只是官官相护,能够将他们如之奈何?哈哈,苦涩的呀。at:2008年05月30日 晚上9:10

失落的本能-评论

放心吧,无数未亡人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他们入土。at:2008年05月30日 晚上9:27

yooyooy-评论

支持楼主。。。at:2008年05月30日 晚上9:27

贵州的一片云-评论

支持!at:2008年05月30日 晚上9:30

放牧心田-评论

当政令不正行
欲辩之理 何患无词at:2008年05月30日 晚上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