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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捐钱,你献爱;他吃钱,他违法黄自怀

发表于-2008年05月27日 晚上11:02评论-2条

汶川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一个四川人,心情自然格外沉重,也十分关注抗震救灾情况。在学校和政府组织的募捐活动中,笔者积极地地宣传鼓动,尽可能用真情去感动他人。但作为山里百姓,还是时不时地有些微词的。

比如,有的老百姓说,捐款倒是应该,但这钱能真的到灾民手里吗?那些见钱眼开的“公仆”们就都“廉正”起来了吗?我对他们说,镇政府要把捐款情况进行公示的,不会吃你的钱。他们说,就算镇上不吃,恐怕也到不了灾民哪儿。正因如此,有的人对于捐款还是有些迟疑。老百姓这看似荒唐的想法也有他的道理——就这之前,侵吞公款的有之,挪用救灾资金的也有之啊!

但是,有这么些个“不良现象”的存在,我们就不捐献了吗?答案是坚决否定的!

不必说我们的政府是如何加强救灾捐款的管理的,也不必说救灾货款的接受发放是何等的严密,单就募捐活动中体现出来的那种精神,就是很好的一本人文教材。

在笔者接触的众多农民家长中,绝大多数是非常支持捐款的。有一位年近古稀,老伴瘫痪在床的老农(他有一个孙子上六年级)的一句话,让我感动,同时也让我深思。在有的人说害怕自己的捐款被某些贪官“截流”而犹豫时,他说:“你捐钱,是你献爱;他吃钱,是他违法。这是两回事呀!”

这看似普通的一句话,确是掷地有声呀!

“你捐钱,你献爱。”说得多好呀!大灾有大爱,大爱会凝聚民族精神;大灾有大爱,大爱将升华民族情感。作为老百姓,三元五元,十元八元的虽不甚起眼,但“滴水汇成了大江,碎石堆成了海岛”,个人的“小爱”乘以十三亿,便成了“大爱”的洪流啊!你捐了钱,献了爱,至少能体现出一种美好的精神境界,对于孩子,更是进行爱国教育、人文教育、感恩教育的良好契机,况且,你的这份爱心还能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正是:“捐”得有价,“献”得有情!

“他吃钱,他违法。”面对巨额的捐赠,就没有人眼红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但至少相信,只要还稍有点良知的人,是不会觊觎这笔“救命钱”的。倘若有极少数良心泯灭、人性丧失的家伙要去以身试法,那他一定是难逃法网的,即使有漏网之鱼,也一定会为后人所唾弃的。

话又说回来,百姓的担忧也给我们的各级领导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就是如何有效地管理、使用这笔善款,确是一道难做又必须做好的应用考题。倘若真出现好多“发国难财”的现象,肯定会让我们善良的百姓们心寒的!

话再说回去,即使有这么种“蛀虫”,那也不影响我们的爱心传递。“他吃钱,他违法”。恢恢法网是不会饶恕他的。倘若这等怀疑就影响我们的捐赠,那就无异于吃饭噎死了人就不准吃饭,行车出了车祸就不让行车一般的愚蠢!

“他吃钱”不影响“我捐款”;“他违法”不耽误“我献爱”。所以,“爱”该继续献,“法”可不可违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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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生命之花点评:

每次官方下旨令捐款,捐的人多数都不情愿,这次汶川捐款没等有关部门号召,许多民众就已经自发行动了。说明了人民的爱心的真实反映。民众对捐款的使用的担心呼吁是有必要的。

文章评论共[2]个
生命之花-评论

问好作者。at:2008年05月28日 清晨7:17

湘西山鬼-评论

中国人民万岁!
  【黄自怀 回复】:感谢山鬼光临!齐喊一声“人民万岁”! [2008-5-29 20:40:36]at:2008年05月29日 下午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