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不在话下。但如此反复地捐款,政府捐、工会捐、组织捐、红十字会等各行各业捐……甚至,还出现了比谁捐得多谁就可以上功名簿,谁捐得钱与身份不否就抠门,忘恩负义等等等,这,是不是有点过了头,物极必反呢?
试问:十三亿国人(还不包括世界各国和台湾地区已经捐赠的钱)如果一人捐上十元,扣除孩童、老人、灾区百姓,我想,近一亿的工作者(算上劳动者该过亿了吧)怎么也捐了二三十亿了吧?更别说央视的募捐晚会就筹款十五亿之多,加上党员的捐款,八九千万的党员如果真如电视报道所说捐上一个月的特殊党费,仅这次捐款,国家筹集的款项就远远大于现所公布的筹款数了吧?
我这么写,并不是怀疑这筹得的钱没据实公布,而是说国难当头,国家的各行各业是不是也该发挥其本身的作用?军队可以毫无条件地奔赴灾区救灾抢险,医院可以无偿医治灾区伤者,而保险,银行,国家财政是不是也该义务奉献下它们的爱心捐款给灾区呢?国之富强该急民之所需之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八方并不只是国人,也该包括国家机器和国库近三十年来的积累。
说到富豪和名人的捐赠,我总觉得他们能捐多少那是他们个人的事情。捐多捐少不该跟他们的富有程度划等号。试想,名人时不时地得为公益事业募捐,钱挣得是比我们容易,但也很辛苦,也有他们无以言表不被外人知道的苦衷……若一次捐款就得拿出他所有资产的百分之多少,那富豪和名人又怎么去应付他们身后搭建起来的公司、事业、家庭的正常运转呢?几百万几千万能奉献,怎么说也比不拿出来要好!怎么说也是义举,是善事!过分强求他们,指责他们,捐不捐都挨骂,难不成非逼得他们“死猪不怕开水烫”,说不捐就不捐才算完吗?若这样指责富豪和名人,手中握有职能的权利机关,常年收缴纳税人钱财的政府,是不是更得多拿出些钱来救灾呢?
说到救灾,也并不见得只有捐款这么一条道可走。政府部门大力俭约,少些招待、少因公旅游、少因跑官行贿受贿、少些灯红酒绿,不也可以省下远比捐款数额多得多的善款救灾?节能上,若有条件步行去上班或骑自行车去上班者能坚持它一个月或更长一段时间不开车上班,规避世界原油的发飙狂涨,省下买油的钱支援灾区建设,这不也是件两全其美的事吗?特别一提灾区的孤儿,若能现实地制定出一系列政策,让许许多多空巢家庭与失去父母的孤儿结合,这本身也是解灾区燃眉之急,慰籍那些孤儿死去的父母?总之,救灾的方式方法很多,只要用心真心诚心,国人不仅可以在这次汶川地震中成长成熟清醒,更能学习如何面对灾难,解决灾难,克服灾难!
写到这,我想说:捐款永无头,但也该到此为止了!一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它实际的问题,捐多捐少本该是它自愿的事情,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行政干预,其本身就违背了捐款的初衷,成了一项“命令”,成了一种“义务”。我不是对灾区的苦难视而不见,而是说任何事都该有它的一个度。该循序渐进,好钢用在刀刃上。就说救灾,也不是一朝一夕;不是各部门间的捐款大赛;国之财力如果可以先行支付,就该先行支付,让百姓安心于本职工作,多快好省地在各行各业中发挥奇效为国多做贡献多添财富,以达到良性循环之救灾的目的。捐款,半年捐一次,拉大捐款的时间,给每一家庭喘息的时间,我想,心系灾区也不至于啥事都一阵风,啥事都心血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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