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怡苦着脸告诉我说,她想离婚。心怡是一个成熟、文静的女人,虽然饱受情感的折磨,却始终未跨出婚姻的城堡半步。作为好友,我还是决定和她作一次“理性”的探讨。
漫步在江滩的绿荫小道上,注视着她有些迷惑的双眼,逐问道:“为什么要离婚呢?”
“我对目前婚姻生活感到非常的不满意,我好喜欢我的女儿,也不完全讨厌家庭生活,不过白开水似的家庭生活令我感到沉闷,我并不快乐。”心怡低声缓缓地说道。
“另有所爱吗?”我直逼主题。
“我感到窒息,我要追寻一片新的天地。”她答非所问。
就目前的现象来看,心怡在家庭生活中得到的效用为负值,她希望打破它,从此获得幸福。她设想未来的新的生活能给她带来正值的效用,从而获得婚姻的快乐。
暂且先不谈该不该离婚,我先和她来讨论一下当初为什么要结婚。原因大概如下:大凡恋爱中的男女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考虑到结婚的问题,因为共有家庭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增加生产力,共同收入集中,可以便于支付楼房等大额消费。
另外,婚姻也是肉体和情感的一个最终归宿。通过共有家庭,有情人可以减少约会与资源转移的成本。还有一个方面就是生儿育女,或许性和衣食住行等方面花钱就可以买到,但人需要生育,并抚养子女,使之成为家庭个人精神和财产的延续。
诸如种种,加里·贝克尔(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认为:当“合伙”的预期收益超过保持独身或继续寻找配偶所担负的成本时,个人便会选择结婚。
如今心怡有了离婚的念头,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影响心怡婚姻存在的某些变量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她不能获得婚姻所产生的福利。问题是,离婚合算吗?离婚的成本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都会面临财产分割问题,房子、存款等。离异后的一方至少将失去一半的财产。同时,还会造成子女分离。子女是家庭最重要的产品,也许他们是耐用消费品(他们总是花父母的钱,但父母可以得到心理收入或效用,因为他们可以不断地给父母带来收入)。说得通俗一点,也就是如人们所说,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一种甜蜜的巨大的精神财富。但离婚却会造成骨肉分离,形成负效应;对自已、对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是一种巨的煎熬。
不仅如此,离婚还将失去共同的朋友,以婚姻为轴心的社交圈被打破,婚姻所共同拥有的娱乐不会再有。同时,“社会声望和效应”会下降,直接影响到离异者的心理健康。还有专用资产的损失,个人在家庭中资产的专用性;包括互相熟悉和依赖的特性及习性。如丈夫一个习惯性的拥抱姿式,甚至可能是一种熟悉的烟草气味等等,离婚可能使某些特殊的东西失去意义。
心怡低头不语,我继续说道,如果你离婚后不愿独身,就将面临再婚的成本,包括寻找追求新配偶,成立新家庭、家庭磨合等成本,以及健康、收入、性情态变化对婚姻生活的影响。你总是幻想着新的婚姻能带给你一个新的天地,新的氛围。其实,任何一段婚姻当它的激情新鲜感过后,归根结底是趋于平淡的周而复始的流水一样的日子。说得更确切一点,对女人而言,也许换一段婚姻,只是换一个厨房做饭而已。(是否有失偏颇)
心怡抬起头说:“我到底要不要离婚呢?”我说:你应该明白一点,你不要认为你现在婚姻的效用为负值,平淡如水,梦想着离开这段婚姻,就会获得解脱或得到其他人的喜爱,效用为正值。其实,任何一段婚姻最终都是平淡而琐碎的。
我想,离婚决策的公式应该是:离婚决策值=解脱现有婚姻的效用(快乐、如释重负)—离婚的成本—再婚的成本。
心怡,作为朋友,我的话只能说到这儿,当然了,决择如否,全在于你自已了。权衡一下利害得失,如果离婚的决策值大于或等于零,离吧,无可厚非;如果离婚的决策值小于零,朋友啊,请三思而后行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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