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地震揪起了每位中华儿女的心。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去救灾一线抢险救人,于是,给受灾的同胞手足捐款就成为整个社会采取行动的最佳选择。据统计,到5月21日12时共收到捐款160·09亿元。但是,与此同时,媒体也揭露出一干试图发“国难财”的丧心病狂之徒趁火打劫的勾当:“部分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遭非法入侵,不法分子篡改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抗震救灾募捐的专用账号,实施诈骗”;“一伙利用地震灾情以手机短信诈骗钱财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南京一个家伙冒充区政协主[xi],骗取政协委员善款……
由此可见,社会募捐是需要规范的,尤其是在发生大的自然由此可见,社会募捐是需要规范的,尤其是在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善良的人们慷慨解囊的热心可能会使他们疏于防备,没想到这样的时刻还会有人图谋不轨。社会捐款的无序和混乱肯定不利于源于民间的社会行动的发展。
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善良的人们慷慨解囊的热心可能会使他们疏于防备,没想到这样的时刻还会有人图谋不轨。社会捐款的无序和混乱肯定不利于源于民间的社会行动的发展。
我本人这几天也在苦闷之中,单位动员捐款,党组织要求把一个月工资拿出来交特殊党费,小区组织社区捐款,我参加几个社会团体(作协、剧协、美协)也动员捐款,人大代表也要捐款,还有我是十几家网站的会员,也动员我捐款。我该怎么办?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从社会工作理论和国际经验看,开展社会募捐确实是需要经过一定的行政乃至法律程序审批的。要是谁都拿个募捐箱上街“募”一把,非得把这个给搅黄了不可。
社会募捐的社会心理基础之一,就是“诚信”。虽然劝募者和捐助者可能素不相识,但捐助者在作出捐献的决定时,无疑是绝对相信劝募者会把这些钱用到灾民身上的。在这方面,如果出了纰漏,会给捐助者的善心相当大的打击,从而对以后再参与类似的社会行动带来心理障碍。
当然,在当今中国社会,由于种种原因,有资格出面募捐的社会组织还太少,要做好社会募捐,就要方便捐助人捐款。中国的单位体制至今仍有其社会动员功能,因此,靠单位来进行劝募肯定是个不错的渠道。但是,这样在科层制架构中很正式地“劝募”,常常会被看成具有“强制”的色彩。如果仅仅以“筹募更多的资金”为目标,单位出面会很有效率;如果看得更长远、更深刻一点的话,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募捐,在社会上设立更多的经过批准的募捐点,让人们能够自由选择、自由捐助,无疑会增加公众参与社会行动的自觉性,这也许对构建和谐社会更能起到意想不到的社会效应。
更重要的是,社会捐款的去向的信息一定要透明。募捐的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不要只是到头来给老百姓算一笔总账,只说明哪笔钱拨到了哪个省,最好能精确到哪个县、哪个乡(镇)、哪个村,要能精确到哪一户、派什么用场当然更好。但是,无论如何,在受灾地区,最好能有这样经得起检查、监督的详细记录。
建议设立一个全国性的专家委员会,能够参与将来灾后重建的财政拨款和慈善捐款,并且给这个委员会一定的权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通过明察暗访,监督灾后重建款项的使用,也是“规范捐款”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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