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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眼看影视之《角斗士》柳含烟

发表于-2003年12月29日 下午3:02评论-0条

疯眼看影视之《角斗士》 

一个网友对我说,她不喜欢《角斗士》,理由只有一个,太血腥。而我则喜欢《角斗士》,理由也只有一个,震撼人心。 

无法不天真地想:震撼和血腥是否就是一个连体婴儿,在罗马,乃至全世界总是相依相伴——这个公式似乎全球通用。 

我不止一次固执地相信,断头台不属于英雄,但事实不止一次地瓦解我的固执:上帝也会死的。 

或许,仰天长啸的背后,本身就是以血拭剑。马克西默斯之所以英雄,得益于剑下的血流成河!没有杀戳和死亡,没有金戈铁马和刀光剑影是诞生不了英雄的,因为战争本身实在就是角斗场——如果发现自己落了单,不用怀疑,你已经到了天堂;如果你送对手去了天堂,并且你还活着,那么你就是英雄。 

马克西默斯就是这样一个英雄,一个无数次送对手上天堂的英雄。死在英雄剑下的亡魂数以万计——包括战友与敌人。恺撒给了马克西默斯以英雄的光荣称号,这个称号是无愧的——恺撒有自己的诠释:不管我的战争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也不管战争是侵略还是还击,能帮我打赢战争并巩固我的权势的人,就是英雄。这是英雄的第一次悲哀,他不清楚拨剑是为了人民还是为了恺撒,也不清楚战争是为了民族还是为了元老院。 

英雄的第二次悲哀是沦为奴隶。战争结束了,罗马强大了,英雄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兔死走狗烹,鸟尽良弓藏”这种贬义的句子在英雄身上也能适用——英雄在和平年代是最危险的,随时有可能在他人的权势斗争中走向断头台!于是,一个帮罗马夺天下的英雄,一夜之间妻子被奸杀,儿子被乱马踏死,自己也成了奴隶,在角斗场上操戈,供帝王将相、王孙贵族们消遣。 

既流血又流泪,这就是英雄的下场。 

看《角斗士》,实在是久违了。与《角斗士》雷同最典型的中国翻版是岳飞和杨家将。 

无论战争的目的多么冠冕堂皇,让英雄凯旋后死掉,是令人悲痛的,世事莫过于此。英雄死后,正义才出现——正义不总是存在的,它乖谬无常,总是在断了气之后才抛过去一个救生圈。 

写到这里,未免长叹一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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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盈盈含笑点评:

含烟长叹,
盈盈感叹,
这就是世上的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