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那时候的回忆--高中篇任之

发表于-2008年05月17日 凌晨1:14评论-1条

高中的时候开始喜欢周杰伦的歌。开始喜欢写信,那时候身边的同学总感觉我不大合群。我的朋友很少。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高一开始因为那时候还有点名气,所以朋友介绍了一个笔友给我认识。女孩子。通信了四年,至今都没有见过面。大学毕业后也没有在联系。

整个高中的日子,感觉也很有意思。七里香记得是高三后的才出的。很浪漫,整个三年,知道喜欢人的感觉。七里香这首歌,浓缩了所有的情素。写信回信的感觉很好,可以象今天一样写的洋洋洒洒的一大篇东西。可以表达自己想表达的。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

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新鲜草莓

你说你舍不得吃掉这一种感觉

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

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

我接着写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

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那饱满的稻穗幸福了这个季节

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蕃茄

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

我此刻却只想亲吻你倔强的嘴

很美丽的一首歌。我很经常的沉浸在那个美好的歌词的世界里。很容易沟起那时候的回忆。所以我很想继续写的过去的故事持续到我不想写东西为止。其实很有太多美好很想去记录。可是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初文采飞扬的人了。高中的时候写过很完整的两部校园小说。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有我的缩影。发在空间里的故事已经放了很久了。其实很为难我的,本来想写高中的生活,可为了让自己构思的更成熟一些。所以假想了自己的大学生活。以至于到了高三的时候特别拼命的读书。那一年是我读书最认真的一年。通过自己读的小说,自己写的小说。很展望自己的大学生活。可以有太美好的爱情。可是我是丑小鸭,那时候挺瘦的。为了让自己好看一些。就想吃东西变胖点,结果一发不可收拾,高二的一年,跟同学住一起,结果很喜欢喝可乐。一个学期下来,床底的可乐起码有一百个空瓶。自己的腰围变大了好几倍。完了,更丑了。 更找不到女孩子了。呵呵

高三的时候,应该说中专毕业后,为了完成父母的夙愿,花了一些钱去寄读高三。高三的生活很短暂。很快就过去了。那时候进入了一个理想的读书环境。比先前完全没有读书气氛的中专学校来得更理想,可我来这里不是玩的,背负着很大的压力,因为要是没有考上以后的学校,我就只有初中学历。可我又太单纯。很怕就这样就出了社会,所以只好努力的读书了啦。因为读的是文科。一直感兴趣且是我基础比较好的文科。所以历史啦,地理啦。语文啦。都比较顺手,我一点都不差于那些重点中学的同学。可我的英语和数学,隔了两年没读了。初中的基础就没有打好,中专又完全没有读高中的课程。所以要我一年里补完高中的课程简直是做梦。但我很努力,那时候高中班主任为了刺激大家读书,是按考试成绩排座位的。成绩最差的只能坐最后,我一点都不甘心。最开始是最后一排。是被老师淡忘的那种。那时候我除了读书就没有想其他的了。后来几位老师慢慢的发现有这么一个学生。每次英语数学考试,150分的考卷只考了30-50分。其实就是乱涂答案的那种。,而历史地理语文。却是班级的能比那些重点中学的同学考得都高。慢慢的我的座位就往前移的。那时候高三班级不是那种完全都是寄读的学生。前面三十位都是全日制的学生。到了快高考了。我的作为是第一排。因为英语和数学实在太烂。所以就没有办法拿到班级的第一名。不过确实让我吐了一个气。有一次,班级的几个读书好的女同学排排坐在我面前。要求我帮他们补习地理。我经常做他们的补课老师,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个子矮矮的女孩子。她其实很自卑。她读历史地理都比较难读得进去。所以成绩就没有办法突破。有一次,看见她扑在书桌上哭。看到文科考卷的成绩。她实在是非常大的压力,那是时刻我想起了当年的那个班长给我带来的那种楚楚可怜的情形。那时候心情也不是很好。所以我找了很多时间帮她补习课程。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她。但那时候的日子确实能找回一点点初中的时候的快乐。

那时候同学们很喜欢网络游戏。经常通宵。我平日里读书很辛苦,有时候为了给自己解压。会去网吧通宵。但多数都是看看新闻,学计算机知识。所以很多同学都不知道我居然电脑比他们强。后来我找到网吧的漏洞,可以过那个上网卡免费上网。那时候大家都觉得很神奇。把我捧成电脑天才。所以我自我感觉也良好。会有更大的动力去学东西。高三的一年里,就这么简单的过去了。

上一篇也讲了一部分在中专的时候的生活,但不是全部。我想想还有什么可以写的。高中接触的同学跟初中的同学很不一样。怎么讲呢?高中的同学会有一些隔膜。不完全象初中的同学那样随意的放肆。可以玩得开。我对喜欢的和讨厌的会分的很清楚。不喜欢接触的人就一句话都懒得讲。所以我那时候是挺孤单的。好象没有印象中有一起去玩过的。大学就更不一样了。开始体验沟心斗角的感觉。才知道那里的生活叫半个社会。

反正没有人理我,我才会干更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时候高三住宿舍,还有比较开心的事情,是可以跟一起住的同学下象棋,他们的水平跟我差不多,经常杀得难解难分。就象啃书一样,每一次的赢都会比较有成就感。但跟他们做朋友我还是很保留的。平日里习惯了读书,读小说,上网研究电脑文章,好象很少运动。所以高三我已经开始胖了。同学叫我去打篮球。我都挺不爱去的。所以啊,高中的养成的坏习惯啊。让我现在再去减肥已经很难啦。

这些文字也不象七里香那么浪漫,但很真实。今晚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写给自己看,写给朋友看。更多的是给自己一份属于自己的空间。那个过去的傻小子跟现在很大的变化。呵呵。这些文字权当一张张过往的照片。细心之下重读会有一番很不同的感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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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箫竽
文章评论共[1]个
梓菲-评论

呵,无话可说,来过留下点足迹,问好at:2008年05月17日 清晨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