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建设”不能以牺牲政府的执政力为代价
在基层久了,什么样的花样都看了一些。有些感触,就把她写下来。那就是,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了一个极端关注民生、重视民众利益的时候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建设和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理念已经得到相当程度的认可了。至于执行之中是否存在一些小问题,我们留在后面说,至少我们的主张和政策是向着这样的方向发展的和要求的。但是,这并不是要求我们以牺牲我们政府的执政力为代价的!因此,我们的许多同志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误解。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有对少数故意敌对的人进行专政,才能保证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其实,这也是和谐的要求。但是,在执行之中,我们看到了,许多的人对和谐社会的要求产生了认识上的偏见:认为什么硬话都不敢说了,什么果断的事也不敢做了,什么勇于承担责任的事情都不敢去想了,怕被追究责任,怕危害了和谐的气氛。因此,工作起来非常的被动,非常害怕;给我们的事业和发展带来了不少的麻烦,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危害。这样的局面如果再不改观,我们就没有办法来工作了。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这些方面的具体问题吧!
其一,“和谐社会建设”不是依赖的借口。比如低保政策,是一个很好的安抚民众、照顾弱势群体的很实在的惠民措施;可是,有不少的人就开始觊觎了,开始打起了她的主意来了:来闹的,胡搅蛮缠的,托人走关系和后门的,不计其数。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执行之中,我们做的也还不完善;也有许多是无可奈何的地方,比如,某个上司某天打电话来了,他的某某亲戚又穷了,必须要考虑了等等。这也只是片面的问题而已,不能作为攻击政策的理由!但是,许多人就因此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了;以此为借口来说事了。据在北京读书的人回来讲,在京都地区,好多人是不愿意去找一千元月薪以下的工作的,干脆就等低保来吃!其他的地方,也有类似的情况。又如,我们的山地灾害救助政策,医疗保障措施和救助方案,也是关注民生的重大举措。但是,许多的人,只要居住条件不是很好,地基有稍微的异常了,身体稍微差了,一旦医了病了,也不管富裕还是贫穷,就来纠缠政府了。甚至吃不起饭了穿不起衣服了,那怕是懒惰引起的,或者只是暂时困难的,或者本来就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的,也来纠缠政府,使得我们基层政府疲于应付,苦于解释,难于办事;消耗了大量的本该用于鼓励发展经济的、关注更多民生问题的精力。因此,弄得工作人员怨声载道,有苦无处诉。严重的依赖思想把本该是民众自己解决的问题,大量的推诿到了基层政府部门;使基层政府成为万能的机构和责任单位,成为不堪重负的超负荷运转的一台没有机油的国家机器。
其二,“以人为本”不是以少数人的利益为重,而是应当立足全局来办大事。比如扶贫吧,这是莫大的政策关怀;但是,部分农民依赖思想异常严重,一心依赖政府全揽全包,自己只享受成果,不付出努力!企图把政府变成为他们个别人专门服务的工具。一旦说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一句话:“我们没有钱!我们困难。出了事情,你们总要管啊!总要负责啊!”哎呀,一副威胁的口吻,如果你站在工作人员的角度,你又该如何想呢?作为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不是个别人的利益的满足。这些具体的事情,还得靠我们民众共同努力。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可以万事全揽全包的实力上来;就是到了那个时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啊。有些并不是贫穷的人,也来凑热闹,趁机捞取不正当的好处!因为在目前的条件下,还无法很好的去衡量一个人具体的贫困还是富裕的!
其三,“共创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事情,不是政府部门自己一家的事情啊。从体制上看,我们还是大包办的政府,没有走出“大政府、小社会”的怪圈!其实,按照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大社会、小政府”才是正确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社会才是最大的群体,政府是小单位,职能是很有限的,不能什么都包办!共创和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的单位、部门和社会人、自然人,都应当共同努力去做;因此,共创和谐,应当也理当由全社会来共同建设,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来纠缠政府呢?就是有些在单位上的人,也在暗中怂恿民众来挑战政府,找麻烦;来要补助、要说法、要无限服务的,比比皆是!如此严重的依赖思想,如何来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呢?我们有理由相信,走出“大政府、小社会”怪圈的那天,就是我们和谐社会希望开始的一天。
其四,不能以和谐建设为借口,削弱我们政府的执政力。许多依赖思想严重的人、耍赖的人,瞄准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歧义,以此来搅肇、玩弄政府,大大削弱了政府的执政能力。把政府视为无限责任政府,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担负全部的责任,而民众只是受益者,不去承担自己应当担负的职责,是一个大大的误解。政府是只能承担自己职责和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对社会的具体建设中的任务,是起到监督和管理职能的。无法也无力承担全部的社会义务!我想,这一点,大家是应当非常明白的和清楚的。可是,民众中的一些人和一些人的意识里,是一直认为政府是万能的,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高、大、全形象的象征和代名词。比如,我们常常看到,许多的别有用心的人来到政府,就是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借口,要挟政府工作人员:“这件事情,你必须给我办,不然,我要告你,叫你饭碗也端不稳!如果我们出问题了,你们是要负责任的哦!····”这样的事情,基层遇到的太多太多了。一旦有了问题,不管是不是政府的责任,都来找政府,一直进行不间断的无限期的骚扰。而政府呢,特别是基层政府,又没有办法来应对这样的骚扰,只有解释;但是,来骚扰的人是不会听的。如此反复,政府的威信和执政能力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我们今后还如何大胆的开展工作?如何大胆的为民服务?
从资源占有的角度看,普通的民众还是我们最广大的弱势群体,是永远值得我们去关心和关注的。确实,在执行之中,再好的政策,也存在一些执行中的不完善问题;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十全十美的啊。但是,如果我们的关心一旦遇到非法利益的挑战的时候,我们就要努力想办法解决了。否则,我们的工作将无以为继。如果我们的民众都以“和谐建设”来作为软化政府的手段,那么,我们的工作将受到空前的挑战。要知道,我们国家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已经占了我们财政收入的10%还要多了(已经是4000多个亿了,我们的财政收入才区区三万多个亿啊)!对民生的关注,是我国有史以来、迄今为止最为显著的了。毕竟,我们还是发展中的国家,不能什么事情都完全依靠国家啊。否则,我们就没有发展的动力了啊。
另一方面,我们也有一部分公务人员,思想观念还没有及时转变过来;还没有很好的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还是一派官老爷的作风,遇事就嫌麻烦;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从老百姓那里找责任,也是客观存在的一个方面。因此,和谐社会也要求我们对民众予以高度的有限度的责任范围内的关怀;尽最大努力为我们的民众服好务,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
我们提倡和谐社会建设,提倡以人为本,提倡人和自然环境和谐共处,更要提倡人与社会环境和谐共处;难道就不能提倡民众与政府和谐共处了吗?难道民众与政府就该是对立的吗?所以,我们也要提倡民众与政府和谐共处,这是我们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一课。如果我们过去没有学习好,现在就要补上这一课。基层,直接面对的是老百姓,不让他们知道、明白这样的事情,是说不过去的,他们也不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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