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一本书,好象还有一点感觉,但我怕我写不出正儿八经的读书笔记,所以退而求其次,作此读书痕迹。
读了一本书,书名是什么不重要,但书的来路还算比较重要的,俗话说饮水思源,吃水不忘挖井人。它是鸭哥从市图书管借的,因此很谢谢鸭哥,另外还要感谢上天,让我骑摩托车出了几次险都还完好无恙,不然我摔成了白痴就不再想看书了,摔成了瞎子也就看不了书了,摔成了残废也就没有心情看书了。感谢共[chan*]党和政府,给了我安定的生活和工作,还推出了租书不要钱的图书馆让我们看书。不然,哪里有机会在此时此刻看书呢?
感谢……
感谢……
该感谢的还没有感谢完,我已经白发转青了。虽然白发转青,却没有返老还童—我是一个从小学一、二年级就开始有白头发的遗传性少白头患者。
虽然三十都满了三百多天了,但我的头发还有的白着有的黑着。妈妈说我会在三十左右转青,因此我深信我的头发已经渐渐转青。
书好象是《感动大学生的一百篇微型小说》,我读了,几乎每篇都认真,也有的看得很囫囵,看久了有点烦,没有找到吸引的东西,就再翻一篇。
我记住了三篇。
第一篇是一篇纯对话的小说。写一个初出茅庐的女记者采访股王然后被股王导演狐狸和白乌鸦的故事。我震撼于它的纯对话的样式,生平仅见。
第二篇是《谁的手》,写一个女秘书在独自加班的时候忽然被人用手捂住了眼睛,她拼命想知道到底是谁的手,却因为这双手和她叫出的人的手不一样而一一否定。就这样,一个比任何一本经典小说里面的淫荡女人更风流的女人出现在作品里。深刻!小小说实在是引人遐想联翩。
第三篇是《第六次应聘》。写的是一个本科生去应聘一个必须要有研究生文凭的高级职位,多么的傻。但芝麻却在这个时候开门了,总经理看上了他要破格录用。因为本科生的六份应聘资料记载了他一路走来的不断进取,说明了他的恒心。
书读完了,我没有试图记得更多。何苦呢?脑瓜还没有冬瓜和西瓜大,塞多了头疼。但我想记住这些让我震撼的文章,我也试图记住作者以表达对他们的感谢。但那些都是些不够著名的作者,他们以后出名了我不想记住也会记住的,而现在即使记住了,过不久就会忘记。
能记多少就记多少,随缘吧。做此读书痕迹,以证明颓废的我曾在某年某月某时某刻也有过向上和充实的痕迹。
08·4·22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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