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丈夫在外有出轨行为,妻是否有权仿照”。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丈夫“偷情”,妻是否可以“养汉”。
这答案是一目了然的。实际的情况是,妻可以明知丈夫在外偷情,而不可以养汉。若偷情的丈夫知道自己的妻养汉,这个妻肯定是要被打入冷宫的。
所以男女平等在这里行不通。
在古代,妇德的范围很广,但是普通人说起为妻之道,着眼点往往只在于一点:怎样在一个多妻主义的丈夫面前,愉快地遵行“一妻一夫”主义。
也就是茶壶和茶杯的关系。你见过一个茶壶,一堆茶杯。相反地情况却不存在。
谁见过一个茶杯一堆茶壶呢?
我朋友问的这个问题在古代并不成为问题。
一夫多妻制伴随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富裕百姓,前者三宫六院,后者妻妾成群,外加烟花妓女,男子们何需劳神费力搞出轨?所以,多数男人的长期兴趣都寄托在官场、商场和名利场上。
受人尊敬的苏轼、秦观、白居易,据史料记载都有逛妓院、纳妓为妾的经历,然而,他们以及世人并不以为意,照写他们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高洁诗文。倒是杜牧还有一些反省,忏悔自己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但杜牧也不是以为狎妓本身有错,而只是叹其误了前程而已。
只是到了近代,一夫一妻推行,才有了这发人深省的问题。这问题也分国界。在国外,女子们似乎都很开放,理论上的男女平等,在实际上同样行得通。
西方文明初始时的古希腊神话中,神们就搞出轨。比如爱神与战神私通,被丈夫发觉后,把他们包在一张网里,送到众神那里,结果是引得众神哄堂大笑,不了了之。这种由人本精神营造的宽松环境,在中国的文学中是闻所未闻的。
中国丈夫的“出轨”故事通常是这样演绎的:丈夫寻花问柳,去玩弄“人家人”。据说这样的丈夫似乎都爱做某一种噩梦,梦见他们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在那里出现,姗姗地应召而至,和他们迎头撞上了。这石破天惊的会晤当然是充满了戏剧性。我们的小说家、电视剧导演、编剧抓住了这点戏剧性,因此近代的社会小说中常常可以发现这一类的局面。妻子被引诱,凑巧遇见了丈夫。他打了她一个嘴巴,她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的余地,就被“休”掉了。
丈夫在外面有越轨行为,他的妻是否有权利学他的榜样?
现代女子固然公开反对片面的贞操、忠诚。尤其是接受了新思想,要求男女平等的新女性。即便是过去的中国太太对于这问题也不完全陌生。为了点小事吃了醋,她们就恐吓丈夫说要采取这种报复手段。可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说的人和听的人总是拿这种说法当个笑话看待。
妻子果真夜不归宿,男子是不问青红皂白的。单方提出的离婚那可未必就是真正平等的离婚。
男子们说笑话的时候也许会承认,媳妇群的建议中未尝没有一种原始性的公平。中国人很难严肃的讨论这样上不了台案的问题,因此他们认为世上没有比奸淫更为滑稽可笑的事。因为中国人最讲伦理道德。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坚持他们采取较严肃的态度对话,能推心置腹,他们一定是不赞成的。从纯粹逻辑化的伦理学观点看来,两个黑的拼在一起怎么能成一个白的?二恶相加怎能成为一善?负负得正只适用于数学。
回到最初的问题,丈夫偷情,妻是否可以养汉?理论上的男女平等,总之让男子们很别扭。所以这办法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媳妇们若是认真那么做去,她自己太丢份了。在理论上或许有这权利,可是有些权利还是知而不必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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