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统“道歉”,我们真的很“强大”吗?
2008年4月7日星期一,奥运圣火传递至法国巴黎时,发生了与“奥运精神”不和谐的插曲。首先是中国藏*分子突然扑向奥运火炬手金晶,企图抢夺她手中的奥运火炬。随后的火炬传递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干扰,数千名示威抗议者对火炬的安全传递构成的威胁防不胜防,组织者被迫三次将火炬转移到汽车上继续前行。巴黎警方说,出于安全考虑,他们三次主动熄灭了奥运火炬。为保障火炬顺利传递,法国警方部署了3000警力维持秩序。
不仅如此,巴黎市长德兰诺下令在市政厅大楼前挂上了“巴黎在全世界支持人权”的横幅。法国“自由报”的头版标题是“解放奥运”,并发表了一幅用手铐组成的奥运五环图案。
由于法国绿党在巴黎市政厅大楼外悬挂象征西藏的旗帜、以及用手铐构成的奥运五环的黑色旗帜,巴黎市长德拉诺埃被迫取消原定在市政厅举行的迎奥运火炬通过的仪式。
…………
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受阻激发了中国公民的极大愤概,联想到星期日伦敦站的火炬接力活动中,一名示威者试图用灭火器扑灭圣火,被警方制止的情景;联想到cnn等西方媒体关于拉萨骚乱的报道明显与事实不符;我们很容易依此类推认定西方现代化强国蓄意破坏中国奥运,甚至于“亡我之心不死”……
鉴于西方在奥运圣火传递上表现出的“敌意”和西方舆论对藏*分子的支持,部分中国留学生和华人华侨在海外民主国家展开了多种形式的声援抗议活动,从言词激烈的“口水战”到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澳洲悉尼和法国巴黎的示威游行场面最为壮观。中国人“爱国主义”呼声在海外响彻云霄。
与海外留学生的声援抗议相呼应,国内的“爱国主义者”在境内掀起了抵制法国企业“家乐福”的活动,不仅仅阻止顾客去“家乐福”购物,还针对在家乐福工作的员工发出了不同程度的人身安全威胁,尽管在家乐福工作的员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中国人。不少地方还发生了针对家乐福员工但明显违反中国法律的暴力活动。
除了抵制家乐福外,法国第一次替代美国成为“爱国主义者”心目中的头号“妖魔国家”,针对法国的诋毁谩骂在网络铺天盖地。在此之前我们则一直把法国当成西方最好的“朋友”,经常在舆论上支持法国和美国叫板。
我们不但在媒体和网络攻击“威胁”法国,和“沉默的对手”打单口相声式“口水战”;还强烈要求法国政府向中国道歉!
我们终于在沉默的对手面前展示了“口水战”的“力量”。
2008年4月21日,来华访问的法国参议院议长克里斯蒂安•蓬斯莱转交了一封由法国总统萨科齐写给奥运火炬手金晶的慰问信。
克里斯蒂安•蓬斯莱读出了信中的内容,他说萨科齐谴责火炬在巴黎传递过程中针对金晶的袭击。“我对火炬在传递过程中发生的这件事感到震惊”,蓬斯莱援引萨科齐的原信称:“中国人民对此感受到伤害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我强烈地谴责他们(袭击者)的行为。”
萨科齐还邀请金晶来法国,以此显示“这件令人悲伤的事件”并不能影响法中两国的友谊。
蓬斯莱于21日上午抵达上海浦东机场后赴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专程看望中国奥运火炬手金晶,并转交了该信。
尽管法国总统给金晶的信只是表达了总统个人对奥运火炬传递在巴黎受阻的“震惊”和总统的“平民意识”(对金晶出乎意料的关心),信中没有任何文字显示法国政府对中国正式道歉的信息,但我们的“爱国主义者”还是认定法国总统道歉了?
于是我们认定中国人在海外的声援抗议胜利了?在国内抵制家乐福胜利了?在网络媒体上的单口相声式“口水战”胜利了?我们的“爱国主义”胜利了?
于是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定中国的力量足够强大了?一个拥有核武器和航空母舰的现代化强国向中国“道歉”?我们的“爱国主义者”应该欢欣鼓舞了?
本人对此事的看法则远没有那么乐观,我的心灵一直在发出下面的疑问:
法国政府和人民真个在奥运圣火传递这件事上罪不可绾吗?
法国真的“亡我之心不死”吗?
法国总统真的道歉了吗?
我们的力量真的足够强大到让法国总统认错并道歉吗?
法国总统给金晶的信真的是我们在海内外表现出的“爱国主义”大获全胜的标志吗?
我们还要继续把抵制家乐福式的“爱国主义”行为发扬光大吗?
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受阻是事实;但依此推定法国人民对中国怀有“敌意”,法国政府阴谋破坏圣火传递,西方强国“亡我之心不死”则有过于简单化之嫌。
纵观整个奥运史,圣火传递受阻并非中国举办奥运才发生,在西方国家举办奥运时也多次发生过。个人借奥运提供的机会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也不只是针对中国;针对其他国家也一样有很多。
下面我们来看2000年悉尼奥运圣火传递过程中发生的荒唐闹剧:
当奥运火炬经过悉尼南郊时,一位澳洲爷们很不服气,觉得自己也应该可以当火炬手?于是在奥运火炬手经过自己身边时突然跳出来,夺下火把高高举着,洋洋自得地跑了起来,直到跑累后被赶上来的警察制服为止……
当火炬在澳洲美丽的海边传递时,一位不信圣火也不信邪的澳洲哥们突然冲过去抢过火炬就跑;但这哥们抢火炬不是想当火炬手,等他跑到海边时竟然使劲一甩,把圣火丢进了大海里……
另外一位澳洲哥们就比上面这位更省事。当奥运圣火经过另外一个城市时,突然有一个哥们斜刺里冲了过去,等到学聪明了的警察都一下子冲上去保护圣火时,这哥们不慌不忙撩开风衣,顺手从衣服里抽出一个微型灭火筒,按照指示说明对着奥运火炬一阵猛喷,竟然把一个熊熊燃烧的圣火给扑灭了。脸上满是泡沫的警察和火炬手一时手足无措,观看圣火接力的观众们却开怀大笑……
更为“荒唐”的是:民众对上面的荒唐闹剧没有表现出任何大惊小怪,更没有义愤填膺;几位肇事者居然没有受到国家机器的任何制裁和迫害;也没有受到普通公众的敌视和围攻?
这些层出不穷、让人哭笑不得的捣乱闹剧,使得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圣火传递成为奥运历史上传递圣火过程中圣火熄灭次数最多的一次。但澳大利亚并没有因此在世界丢失颜面,奥运也没有因此受到干扰,最后的结果居然让世界刮目相看:悉尼奥运会成为奥运历史上最和谐的奥运之一,也是办得最好的奥运会之一。澳洲人至今还在为八年前的奥运会感到自豪?不但为奥运的成功自豪;也为那些始料未及的捣蛋趣事自豪?
类似的闹剧不只发生在澳洲,在西腊等西方国家也程度不同地发生过。因此奥运圣火传递受阻在西方已成为稀松平常事;个人借奥运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也一样是一宗希松平常事。
如果上述那些闹剧发生在中国,我们就会认为这是莫大的“丢脸”?那几位肇事者很可能被在场的愤怒人群打死,饶幸活下来也逃不掉国家机器的制裁。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强大的反差呢?
主要是我们和西方对“奥运精神”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偏差。
西方各级政府和普通民众对奥运抱有一颗“平常心”。从奥运圣火在以前各个国家传递的情况看,生活在民主社会的民众大都是抱着游戏和娱乐的心态来对待奥运会的;因此不会把奥运会弄得过于严肃,更不会把圣火传递“政治化”,弄得草木皆兵,如临大敌!借此为权贵人物在公众面前提供“露脸”的机会。既然是用“平常心”来对待奥运,针对奥运发生的不和谐插曲也一样能保持平常心态:圣火顺利传递不觉光荣自豪;圣火传递受阻也不感丢脸沮丧。只要不花纳税人的钱大操大办,普通民众就把奥运当成一桩稀松平常事。如果借奥运乱花纳税人的钱,他们就会要政府吃不了兜着走。
我们对奥运的心态则洽好相反,各级政府和普通民众都把奥运当成一桩能展示中国国力的千载难逢良机,用过于严肃认真的心态来把握好这次良机。于是“政治化奥运”和“借奥运为国争光”的政治活动也在所难免。在“为国争光”的感召下,中国各地都在热烈讨论圣火传递,特别是那些圣火经过的地方更是万众欢腾。各地政府借奥运春风大兴土木,筑高台,大搞形象工程,不惜花费巨资在圣火欢迎仪式上变换花样,借此展示本地经济建设成就,为政府官员做形象广告……
既然我们为圣火传递花费了那么大的精力财力;既然圣火传递成了政府和公民虽严肃认真对待的一号“政治任务”,那么阻扰圣火传递的人和事就自然成了邪恶至极万众共愤的滔天大罪!
因为对奥运精神认识理解上的强大反差,一桩在西方人眼中的稀松平常事,在我们眼中就罪大恶极了。
于是奥运圣火传递在巴黎受阻,就成了法国政府和人民敌视中国和“亡我之心不死”的如山铁证。
这是“文化上的反差”“政治化”的又一生动例证。我们在和西洋文明交流碰撞的过程中,经常把“文化上的反差”“政治化。
因为巴黎市长在圣火传递过程中表现出了明显的亲藏*姿态;因为法国媒体针对中国的不友好言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定圣火传递巴黎受阻是法国政府的“蓄意阴谋”?
这一结论也许一样是“误会”造成的?误会产生的原因是我们和西方政治的巨大反差。
民主国家的地方政权是地方民众公平竞争选举出来的,地方政府官员的升降任免权掌握在地方民众手中,中央政府对它们的权力极为有限。巴黎市长是巴黎市民选举出来的,法国总统升不了他的官也降不了他的官,更不能要求巴黎市长和法国政府保持言行舆论上的高度一致。因此巴黎市长的态度并不能代表法国政府的态度,更代表不了法国人民。巴黎市长亲藏*并不表示法国政府也一样亲藏*。巴黎市长的言行不但代表不了法国政府,在非官方正式场合他甚至连巴黎人民也代表不了,他的言行充其量也只能代表他个人。
联合国50周年庆典时,纽约市长为各国首脑举行了一场音乐会。音乐会开始前,市长居然把克林顿总统邀请的客人阿拉法特“请”出了剧场,理由是阿乃“恐怖主义分子”,气得克林顿七窍生烟,但也只限于生气而己,对市长的决定他无可奈何,只好自己去道歉,他甚至连纽约市都代表不了,因为纽约市民没选他克林顿当市长。
所以巴黎市长的亲藏*行为并不是法国政府“亡我之心不死”的证据;更不是法国人民敌视中国的证据。
至于西方媒体针对中国的不友好言论,一样不是西方政府的蓄意阴谋,因为西方媒体有高度的独立性,政府对媒体不违犯法律的言行完全无可奈何。我们也许杀死都不会相信,象美国这样强大的国家,政府和民主、共和两党居然没有一家受自己控制的电台、报刊、杂志?因为新闻媒体的高度独立性,媒体不但不可能和政府保持舆论上的一致,相反处处和政府的价值取向对着干。美、英、法、德的媒体极少报道政府的成就和政绩;相反极为热衷报道政府的失职和丑闻?所以西方媒体针对中国的不友好言论并不是西方政府“舆论导向”的结果,某国媒体敌视误解中国并不等于该国政府也敌视误解中国。
cnn等西方媒体报道拉藏骚乱时没有遵循客观公正的新闻准则确然令人愤慨,但因此夸大西方的罪行,推定西方“亡我之心不死”,并进一步妖魔化西方媒体,举行针对西方的游行示威也一样有反应过激之嫌。因为媒体报道失实并不是西方的独创,我们在报道西方时也一样没有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们的报刊铺天盖地宣扬“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美国人民吃不饱、穿不暖,挣扎在死亡线上,我们一定要解放他们!”这样的报道明显与事实不服,可美国人民并没有因此组织针对中国的示威抗议式大游行。
所以奥运圣火传递巴黎受阻和法国媒体针对中国的不负责任言论不一定是法国政府的蓄意阴谋和舆论导向;也不一定是法国人民敌视中国的证据。法国政府和人民在这件事情上究竟有多大的责任?我们是否夸大了法国政府和人民的错误或罪责?需要我们冷静理智地深思。
接下来的问题是:法国总统给金晶表示友好善意的信件究竟算不算法国总统的道歉?退一步讲就算我们一定要理解为那是法国总统对中国的“道歉”,总统的“道歉”在多大程度上是屈服于我们在海内外表现出的“爱国主义”压力?我们的“爱国主义”表现出的力量是否真个强大到令法国总统“道歉”?
首先我们在海外宗主国举行爱国大游行并不是我们的力量足够“强大”的标志,而是这些国家的民主政体给了我们海外华侨学子抗议政府表达政治诉求的条件。缅甸和北朝鲜的力量与法国相比不过是巨人脚下的一只蚂蚁,可我们的“爱国主义者”能够去这两个力量远不如中国的“蚂蚁国”举行抗议该国政府的示威游行吗?不能!如果有哪个胆大的“爱国主义者”那样做了,也一定会被这两个蚂蚁国的国家机器碾得粉粹!缅甸军政府迫害华人的暴行还少吗?可你听说过该国的华人举行过抗议该国政府的胜利大游行吗?力量远小于法国的印度尼西亚在上世纪末掀起了有组织的反华浪潮,暴徒在政府的鼓动或默许下抢劫焚烧华人财产,屠杀男性华人,当众轮奸华人女同胞,造成5000多家华人公司、超市、工厂被毁;1200多名华人丧生;1000多名华人妇女被群体强*……该国有六百多万华侨,比西方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华人都要多出几倍,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在该国举行抗议式大游行,可他们居然没有游行示威。不是印尼华人的“力量”不如西方民主国家的华人力量;而是该国的专制政体不允许他们举行抗议式的示威游行。
其次我们在国内抵制法国企业家乐福是我们的“爱国主义力量”强大的证据吗?我看一样未必?撇开这个行动的是非不谈,抵制家乐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打击了法国经济?对中国人的伤害和对法国人的伤害孰轻孰重?我们一样没有足够的信心。在家乐福工作的员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中国人;家乐福经营的商品绝大多数也为中国制造,所以抵制家乐福对中国人的伤害说不准比对法国人的伤害更严重?至于抵制行动在多大程度上打击了法国经济,如果不是微不足道到忽略不计的话;也一定不是法国总统道歉的理由。
我国对华贸易每年都保持较大的顺差,2007年对法贸易顺差达到250亿欧元的高峰。这个数字可以让5万个工厂面临倒闭,500万工人失业。自2005年起,中国成为法国对外贸易第一大逆差来源国,对华贸易逆差占双边贸易额的一半。当我们在国内抵制家乐福时,如果法国政府采取针锋相对的措施,我们的损失无疑比法国大得多。所幸法国人民并没有那样做,这使我想起一个世纪前的义和团运动,当我们在国内屠杀能够抓到的所有外国人时,美、英、法等国人民并没有针锋相对屠杀该国的中国人,尽管那时西洋的中国人远比中国的西洋人为多。所以抵制家乐福在人情法理上是否真个理直气壮也一样有待商榷。
抵制家乐福式“爱国行为”究竟有多大的“爱国比重”?我的看法也一样不乐观。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抵制外国商品,强势群体强迫弱势群体和自己保持一致否则就上纲上线甚至于施暴等行为也算“爱国”的话,那样的爱国也过于“安全”过于简单化了。
我想起了网上的一段话:
“我们绝对知道在什么时候可以拍案而起做出义正词严状,也绝对知道什么时候必须对自己清楚万分的问题保持沉默、三缄其口。我们还有一个更可怕的表现。这就是柿子专拣软的捏:即在一个最安全的方向上做出好似怒不可遏、仗义执言实际精打细算、八面玲珑的完美演出。我们也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可以上达天庭得到首肯,什么话会触犯众怒。就我自己而言,这种算计已经高度技巧、出神入化;这种掌握已经进入潜意识层面。”
综上所述,法国总统“道歉”并不是我们的“爱国主义”展示强大力量的结果!
我们的海外华侨学子在利用西方民主国家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力时,我们一方面要学习宗主国给予我们顺利表达政治诉求的民主政体;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加限制地滥用这一民主权力。如果我们的“爱国主义者”对这一民主权利滥用到触犯宗主国法律的程度,那时效果就会适得其反。一旦发生那样的悲剧,我们在西人眼中就不是“爱国人士”而是不可理喻的暴民了。
既然我们的“爱国主义”并没有在海内外展示出意想中的“强大力量”,抵制家乐福式的“爱国行为”是否有发扬光大的必要就值得深思了。
在全球化和普世价值、传世精神照耀下的现代化中国,“爱国主义”需要更多的理性和“现代精神”!
二oo八年五月十日
本文已被编辑[山野文選]于2008-5-11 22:37:4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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