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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哥潋滟冰川

发表于-2008年05月11日 中午2:25评论-1条

彬 哥

出差回来,就听到了一个消息:彬哥死了。对于我来说,这个消息不能算噩耗,因为彬哥的死可以说是我意料中的事。记得那天的雨下得很大,而他的葬礼已经结束好几天了。

至今人们还在传说彬哥的死,尤其是关于他对酒的嗜好。有个叫小胖的小伙子是我弟弟的同学,也是彬哥生前的挚友,他哭丧着对我说:“姐姐,彬哥死的时候,家里连一双筷子都没有,全是酒瓶。……”

我还在念中学的时候,彬哥就工作了。和一般的高原男人不同,彬哥有一双微眯的眼睛,一幅矮胖的身材,极有个性的络腮胡子,出了名地嗜酒如命。再后来,我也参加工作了,有一次在外地相遇,一起坐客车回家,同车的还有他的妻儿。他的妻子比他高出一头,白晳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很漂亮。儿子刚满月。一路上,“阿彬,该换尿布了。”“阿彬,奶瓶。”“阿彬……”声音如金属碰撞般尖利,不容拒绝。我以为他会烦,但他一脸和蔼的笑容,很幸福的样子。小男孩名叫清清。

之后,我总是会想起彬哥幸福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黑黑的络腮胡子一颤一颤地,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位朋友的婚礼,人们边喝喜酒,边议论着彬哥离婚的新闻。至此,我才知道,彬哥离婚了,那个女人带走了儿子,让我惊讶的是,和彬哥结婚之前,她是一个风尘女子。

也是机缘巧合,那次婚礼之后,我被抽调到一个工作组负责写材料,办公地点就在彬哥的单位,和彬哥成了暂时的同事。彬哥话不多,不是特别的敬业,当然也无愧于工资。经常听到有人吩咐:“彬哥,我们要出去一趟,麻烦你听一下电话。”“阿彬,这个材料需要复印。”彬哥并不是负责这类事情的,但从没听到他发牢骚。工作组有好几个年轻人,彬哥喜欢和我们一起玩。他说和我们在一起,能找到一种年轻的感觉。

下了班,我们没事就聚餐。彬哥的酒量果然了得,酒到杯干,不扯“酒筋”,不“养金鱼”,“红黄白”样样都来,尤喜烈酒,而且酒量极大,一斤白酒下肚居然面不改色。醉了的彬哥仍然是不多言语,只是微笑。他总是抢着买单,不让我们破费。混熟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他从不存钱,自从离婚后,更成了“月光单身一族”,每月的工资除了吃饭和招待朋友,剩下的全都买酒喝了。

彬哥喜欢喝酒,几乎是从早到晚地喝,就像我们喝茶一样,据说一觉醒来第一件事也是喝酒。他的周围总是微醺着一股酒香,这成了他的特色标志。他的办公桌上有一个大茶杯,里面斟的也是酒。办公桌的玻板下压着儿子的照片,胖胖的,微眯的眼晴,像他。他总是一面啜酒,一面盯着照片,长久地不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听同事说,彬哥的前妻嫁了个“大款”去了海南,孩子的抚养费不需要他负担,平时联系很少。那时我阅历还浅,遇到点事儿就不开心。彬哥常开导我,小丫头,不要想不开嘛!活着要开心。看看我,多开心!今朝有酒今朝醉,从不想明天。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心焦过,我这样活着才死而无憾。……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睛微眯,面带笑容,微胖的手轻轻颤抖,我明白,这是酒精中毒的征兆。我禁不住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喝酒,以及喝酒的感觉。他说:喜欢喝,喝酒的感觉很甜。再说喝了酒睡得好,睡好了啥事儿都能忘了。说完了还补充一句:不过你别学我,最好不要喝。

我还发现,彬哥的家人都在外地,没人管他。他的自理能力不强,生活没有一点规律,饱一顿饿一饿是常事。他的朋友很多,找他借钱的人也多,只要有,他都慷慨大方地借,日子长了,到底哪些人借了钱,哪些人没有还钱,他自己也没个定论。彬哥自己则是宁肯到朋友家“打游击”也不借钱。他不擅长讨价还价,买衣服总是请人帮买。我帮他买过两次衣服,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从钱夹里掏出300元,拍拍我的肩膀,用浑厚的男中音说,小丫头,你自己看着办,你满意就行。多不退,少补。

熟识彬哥的人笑说他“好色而不淫”,他有很多女性朋友,经常一起吃饭喝酒到深夜,但从不越雷池。我们劝彬哥趁年轻赶紧找一个,他说,好女人遇到我算是完了,我可不想遭踏人家。据说有个好女人很想嫁他,可彬哥死活不肯,好女人等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嫁了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

半年后,工作组解散了,我和彬哥也就没了联系。偶尔听人说起他和一个酒吧的小姐同居了,我忽地想起他说过的好女人遇到他算是完了的话。也许,非传统意义上的女性更能让他的灵魂得到自由吧?经常可以看到那个酒吧女子上市场买菜的身影,我想,有这样一个女人相伴,可能彬哥的生活要有规律些了。

有一天听说彬哥住院了,我去看他。病床上的彬哥面色腊黄,很瘦,手剧烈地颤抖。我劝他把酒戒了。他说,小丫头,就像你喜欢写诗一样,我喜欢喝酒,我知道自己早晚要死在酒上的。……死在自己喜欢的东西上,我不后悔。我听了不知道说什么好。离开病房的时候,我看了他一眼,这是我最后一次近距离看彬哥,他的眼神十分落寞,命若游丝,嘴角残留着一丝微笑,才三十六、七岁,皱纹已经爬上了额头。……我没有看到那个酒吧女子。

这之后,又有人对我说起关于彬哥的事,我才知道,彬哥在一次酒醉后掉进了下水道,被几个朋友送到外地去接骨了。而那个酒吧女子早已和他分了手。再后来,传来了彬哥去世的消息。据说彬哥生前知道自己已不久于人世,把家具、衣物通通转送给了朋友。朋友说他死之前,喝了酒,咯了血,但是很平静,笑容没有离开过脸。

我对小胖说:“你喜欢下棋,为了和别人对奕,不惜走一天山路。同样的,彬哥死在他喜欢的东西上,也算没有遗憾了。这世上又有几个人可以真正死得没有遗憾呢?”说得小胖没了声音。

彬哥,一个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我说不清楚他是一个怎样的人。除了酒,他似乎平淡得不值一提,然而他的内心,他的情感,他的寂寞,他的欢乐,又有谁真正深入地了解过呢?每每在杯觥交错的场合,我就会想起彬哥,想起他喝酒时的豪爽动作:三指捏杯,微微一笑,仰起脖子,一干而尽。最后,还要亮一亮杯子,淡淡地加一句:“甩了。”

古龙,一个深爱x•o,没有丝毫道学气的作家。他临死前的遗言是:为什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有来看我呢?彬哥没有遗言,却有各色朋友为他送终,包括当初等他的好女人。佛教有“误入红尘”之说,所以这世上有一种人注定是要夭折的,因为他们另类的人生,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制造这样的生命是一种错。

步行街新开了一家店。趁着没事,我也去瞧了瞧,不大的店面,陈列着琳琅满目的低值易耗品。走进店才发现老板是和彬哥同居的酒吧女子,我正要离开,那女子开口说话了,浓浓的南方口音:“我知道你是阿彬的朋友,坐会儿吧。”我没有坐,只选了一双袜子,她说:“你是阿彬的朋友,就收你两元吧。”我看到了她眉心的“川”字纹,一张再也年轻不起来的脸。“人在江湖”,我奇怪地思忖。店里弥漫着一缕俗香,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黄桷兰香水的味道,恍惚间,微醺的酒香化漾开来,淡淡地,那是彬哥的标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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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点评:

人生就是如此无常。
悲欢离合,总缠绕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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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评论

期待您的首发文章,周末愉快!at:2008年05月11日 晚上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