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还好年轻,年轻得可怕,年轻的我喜欢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喜欢在大是大非上慷慨激昂,喜欢寻找一个可以在很老的时候炫耀的爱情。
开始努力。
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男青年,大概碰不到一见钟情的艳遇,于是渐渐习惯了一种冲动,我叫它们暗恋,暗恋公交车上邻座的女孩,暗恋路上匆匆擦肩而过的女孩,暗恋电视上闪亮的女孩,她们内容不一,参差不齐,却都很美丽,很耀眼。我是个杂食动物,什么样的美丽我都欣赏,都会花上一份心思去爱恋,直到又遇到了下一份冲动。
我经常想如果我是个很好看的男青年,我要怎么挥霍呢?
我会告诉她,我爱你,你可不可以不要抛下我?
因为,你是我暗恋最久的女孩,我想,可能永远我都不会忘记你了吧,可能你就是我年老时炫耀的资本的吧,可能因为你的存在,我再不会找我的下一份冲动了吧。
两年,从第一个夏天到第二个夏天,从第二个夏天到第三个夏天。
如果可能,应该还有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第n个夏天。
可是,你走了。你走后,我第一次生活得如此不安,我开始虔诚地祈祷你的平安。我也不知道,我这样做,你会不会爱上我,只是简单地想,该这么做吧,这么做,应该是没错的吧。
侯朋去了很远的地方,据说,那里有很高的山,很厚的雪,很白的云,很糙的皮肤,很黑的头发,侯朋说在那里,他可以找到他自己,然后把自己关在高气压里,让自己可以很负重的活着。
李筱怡是在知道侯朋去了西藏的当天凑钱飞过去的,走得很匆忙,刚买的毛绒猪还没来得及摆在合适的位置,就开始收拾行李了。
当时的我也哭了,就像现在一样,哗哗地,一脸的鼻涕和眼泪,跟泥石流一样。
李筱怡找了四份工,每天要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为了养活她和侯朋,她每天像匹不知疲倦的牛一样忙碌着,脸上始终带着抑不住的快乐。她喜欢在累得半死的时候可以看到侯朋,他依然是那样悠闲地靠在墙角,抱着他优雅的吉他,眼神黯淡得让人惆怅。
他始终哼不出属于他的歌曲,因为,他的灵魂已经被人埋藏在这荒凉的高原了,没有人还记得它们曾有的奢华。
一切都在我的眼里,放大。
李筱怡躺在侯朋的怀里,温柔得像一只小羊,她的身体是透明的,我可以看到她身下喝的烂醉的侯朋,他依旧忧郁,潦倒的颓废让他显得很懦弱,懦弱的男人身体上的女人却很幸福,她是他的了,他们水乳交融,只是,还差了一步。
门没关严,我站在门口,有一种咸咸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那是很流畅也很失落的美丽,它们偷偷钻进了看似牢固的水泥表面,再也找不到了。
在垃圾筒里,我看到很熟悉的字迹,那是我写给李筱怡的信,一天一封,很多白色碎片的尸体躺在肮脏中,很刺眼的对比。我弯下腰,一片片拣了起来,我看到了很多被扭曲的脸,里面乘着我的爱,我第一次算得上执着的爱,在高原反应下渐渐清晰了。
我没有去布达拉宫,我觉得那座雄壮的建筑不会愿意装载我的失望,也背负不了我残缺的哭泣,所以,我勇敢地逃避了,在天空上,我隐约看到了一个小点,我知道,那就是布达拉宫,圣洁高贵的地方,容不下我卑微爱情的地方。
后来,我回到了我生活的城市。
还是一个夏天的午后吧,天有点热,我躺在记忆里昏昏入睡,我想到我和李筱怡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候,我也是趴在院子里,她从楼上摔了下来,掉在我的身上。其实,我并没有见到天仙的悸动,可我是第一次见到那么透明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简直会融化,我颤动了。
她是为了翻墙去找侯朋而摔下来的,侯朋正在和林老师学钢琴,李筱怡说,你知道么,侯朋的手,好修长,像一束光,明亮中有点神秘。
我看着她,她的眼里也有一束光,明亮中有点让人心碎。
“你怎么了?”
也算是一种邂逅,夏天是个成熟的季节,在泪水中想念一个人,于是,她真的来了,轻轻悄悄的走进你,问你,你怎么了?
这就是心有灵犀,就好象李筱怡当时把自己当绣球一样抛出来的时候,接住她的人,不是侯朋,而是我。
“你认识我么?我认识你么?”
她大大方方地伸出一只手,很熟悉的一只手,“我叫李达怡,你大姨。”
她是小姨,你是大姨,你们怎么都喜欢在称呼上占人便宜?我也笑了,“早听说过李筱怡有两个同胞姐妹,没想到,你们真的长得一模一样,你是最大的那个喽?”
“你的脸色不太好,我给你开一剂药,包你药到病除。你该听筱怡说过,我是什么人吧?”
我听说过这个李达怡,她总是在外面流浪,自从她被妈妈赶出了家门后,她就一直没回来,后来,在妈妈的丧礼上,她终于出现了,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很温和的男的,两个人显得很亲密,应该是她的男朋友。妈妈的丧礼一结束,他们就消失了,以后,每年妈妈的忌日,他们都会出现,甜蜜幸福也很忧伤苦闷的样子。
只是,今年的李达怡是一个人。
我看到她从花坛里掏出一把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放在锅里煮了要给我吃,我吓得赶紧说不用了,她温柔地看着我,要的,我的发现,你不相信我么?
我不相信那张有些奸诈的脸,我看到相似的手撕碎我的信时的面无表情,然后,无所谓地丢进了垃圾筒,手轻轻一甩,很多的抛物线在空气里展现它们短暂的生命,还有我的爱。
如果,我那天没有去西藏,或者我去了没有看到那一幕,或者我看到了那一幕,我没看到李筱怡把我的信扔进垃圾筒,也许我还可以骗自己我还能和她在一起,因为她是我第一个鼓起勇气说我爱你的女孩,可是,事情发展到,我没有一点余地安慰欺骗我自己。
现在,一个一模一样的女孩站在我面前,问我,我相信她么。
我一口喝下一大碗味道很怪的青色的水,我就当是吞下了我的从前,那些美丽的,不美丽的东西,都是涩涩的,味道怪怪的,穿过我的食道进入我的胃我的心。
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的时候,我看到李达怡惆怅的微笑,灰白色的。
我努力在李达怡的身上寻找李筱怡的影子,毕竟,李达怡对我来说,更真实一些。可是,她们之间太不一样了。
李筱怡已经算闹了,可没想到李达怡还要闹,我跟着她,今天拆张家的砖,明天卸王家的瓦,后天找不到人捉弄,就找出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东西要给我进行所谓的疗伤,一开始,我总是反抗,可每次都敌不过她。
渐渐地,我开始喜欢当她的病人,因为,我喜欢看到她灰白色带着惆怅的微笑,那种笑,让李达怡变得很独特,很神秘。其实她本来就是一个极神秘的角色,她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听过很多浪漫,也吃过很多东西,可以吃的。
你居然不会饿死,我看着她,笑着。
我知道筱怡的事,她很辛苦,只是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肉体上的辛苦会被精神上的愉悦所取代,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精神上的负担会让本来应该的快乐变得很牵强。乐音,你说,我幸福吗?
不知道,只是,我很幸福。
那天,李达怡看了我很久,安静得很不像她。我在她的眼角深处找到一种李筱怡才有的东西,我叫它们背叛。
我再也没有找到李达怡,她好象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就像李筱怡,她们都是一样的容颜,都是一样的多情,只是,她们对我,都是吝啬的。
我把她们的照片锁进了柜子深处,搬了家,也毁掉了有关那张或透明或灰白的脸的全部记忆。我想,就当是一场梦吧,那个把自己当绣球抛到了我身上的惊讶,那个老是逼着我喝各种各样怪水的无奈,那些我眼睁睁送走和悄悄离开的离别,都是过去时了。
我总是会想起布达拉宫,那个高傲的建筑,斜斜地插进了天里。那不是个可以留恋的地方,因为太神圣,太遥远。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它吸引了很多的善男信女,前赴后继地奔向了他们以为很诚实的信仰。他们也会疲倦,会就着生命的血喂饱自己贪婪的胃,还有爱情。那是个适合发生爱情的地方,因为缺氧,人们都是会缺少些理智,多了多愁善感的因素,以为什么什么就是自己的全部了,充昏头了。
还以为,那也是朝拜的一种呢。
总之,我还是过上了自己的生活,有些麻木,有些庸俗,只是,我失去了暗恋的冲动。
“乐音……”
我的表情僵成一副雕塑,我使劲抓住手里的钥匙,我怕它们会掉下来,暴露我的秘密。
“你是……”
她还是那样,有点放肆,有点不羁地看着我,我迷糊了,她是谁,李筱怡?李而怡?李达怡?三胞胎的姐妹,谁的柔情谁的魔爪我都躲不过。
她还是笑了笑,似乎是成了一种习惯,她摸了摸她的肚子,很挺的肚子,名正言顺地横在我的家里,我的眼里。
“我是李筱怡啊,你不会这么快就认不出我了吧。”
我手里的水杯促不及防地掉在了地上,本来也是透明的生命,只是在一瞬之间,就幻化成了那么多的眼泪,摊在地上,刺进我依然温存的掌心。
“你不要紧吧?”她赶紧跑过来,把我的手塞进了她的嘴里,苍白的嘴唇。我记得,上一次看到,还是那么嫣红的样子,像个优雅的舞者,在侯朋的身体上慢慢跳舞。
一想到这些,我像避瘟疫一样把手缩了回来,我尴尬地点点头,告诉她没事。
她大大咧咧地笑了,起身给我找创可贴,我拽住了她,让她别装了。
她顿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我可以想象她的眼泪,一定像落地的玻璃一样,碎了一地。
还记得侯朋的辅导老师林老师么,其实侯朋是她的情人,一个二十岁的男孩,和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本来以为可以爱的不顾一切,不负责任,可是,男孩冲动了,他爱上了四十岁的女人,很深很深的,像鹰追求云一样执着。女人厌倦了那种偷情的日子,想过正常的生活,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可是,她把事情想简单了,发生过就是发生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上帝,谁也没法把时间抹掉再重新来过。
她开始躲,一开始在这个城市里躲,后来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男孩也去了。
其实中间没我什么事,可是,我也去了。我找到快饿死了的侯朋,我帮我们找了个很小的房子,我以为,侯朋的忧郁是艺术家的气质,我不知道他其实是因为去找林老师遭到拒绝而难过的。我当时就想着,只要我和他可以在一起,我用我的手养活他,他就会喜欢上我,愿意和我在一起。我想不到,他的心已经装满了一个不再爱他的人。
他成了她的负担和累赘,我愿意当他的垃圾收容站。
可他不愿意,他闯进了她的办公室,和她同归于尽了。
他的脑浆都迸出来了,一头一脸到处都是血,她紧紧地呆在他的怀里,脸是完好的,很鲜艳的一张脸,他追求了一生的那张脸,还是生动地躺在他的怀里,被他保护得很好,可是他的脸,我却没有一点办法去保护,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血,本来组成了他,可是都分开了,我的侯朋一下子就不完整了。
早知道,不如我抱着他跳楼,也少了个无聊的人。
可是,我现在不能死了,我有了他的孩子,你知道么,他的孩子,侯朋死了,他的生命又以另一种方式留在我的生命,我们又一次水乳交融了,他还是有一点点爱我的,要不,他不会把他的生命传承给我。
乐音,你说,我幸福吗?
她转过身子,我看到一张流满泪的脸上的幸福,她再不是那个逼着我唱歌给她听的小女孩了,那个夏日的午后,喧闹嘈杂,她问我,你试过对着一个人唱情歌么,我对着你唱,你看你有没有感觉?
我记得她唱得是很爱很爱你,里面有一句话,是她告诉我的,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幸福的地方飞去。我当时很久地看着她,眼睛很湿,我告诉她,有沙子进了我的眼睛。她说,那也不影响你唱歌啊,你唱吧。我说,不,我唱得真的不好,而且,也不到时候。因为,还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和表情来唱这样一首歌。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去追求你的幸福,你的爱。如果,你不愿意在我的怀里被我宠爱。
我对李筱怡说,我们结婚吧,我来给你幸福。
她的眼睛红红的,闪在夏天的夜色中,她的身体猝然倒了下去,眼泪像洪水一样泛滥,她断断续续地说,不行,乐音,你是个好人,我不能害你。
我看着她,我努力让自己相信我真的是个好人,但我爱过她,也爱过她的姐姐,现在她回来了,我又重新爱她了,我是个多没原则的人,我的确不如侯朋,他起码会有份执着的爱情,我只是个名不副实的伪君子罢了,可是居然有人说我是个好人,就因为我愿意和她结婚吗?就因为我愿意做个便宜老爸吗?我迷糊了,是我太现实,还是他们太虚幻?
李筱怡需要人照顾,我把她留在了我家,与她和平相处,我本分地照顾她,希望她的宝宝平安出世,我想象得到孩子的样子,像侯朋,也像一只不羁的鹰,喜欢飞,也喜欢踢妈妈的肚子。
“李达怡?”那天,李筱怡出去了,我在家等她回来,门铃响了,我开门,门口的女孩没有大肚子,有些焦急地看着我,和李筱怡一样的脸。
“对不起,我是李而怡。我来找李筱怡,她在这儿住吗?”她显得有些局促,她不认识我,可我对于她的那张脸,却熟悉得不能在熟悉了。
我请她进来,她说不用了,让李筱怡晚上回家一趟,家里出事了。
晚上,我就陪着李筱怡去了,很远我就看到熟悉的大槐树,树下有很多的花圈,走近了,我看到很多人围在李家院子里,李筱怡说,乐音,你抓紧我的手,我好害怕。我抓紧了她的手,不知道是她的手还是我的手,一直颤个不停。
我看到那张脸,灰白色的,很阴沉,照片上的她很寂静,只是一成不变地笑着,脸上的忧郁一扫而光,只剩下幸福。
没想到,那个成天和我打闹的生动的影子被装进了那个四方的匣子里,她是个闹腾的女孩,那么小的空间够她玩么?怎么她这么不小心,躲到那里面去了,我那么可恶吗?为了不看到我,宁愿去死。
“你怎么了?你是乐音吗?”
一种模糊的表情出现在我的眼里,她很自然地坐下来,我和她促膝而谈,像老朋友,只是,话题太沉重。
你知道吗?姐姐以前就有个男朋友,那个男的对他特好,本来他是美术学院的老师,可为了和姐姐去周游世界,他放弃了工作,当了个流浪画家,和姐姐浪迹天涯。姐姐是个没心没肺的怪物,在家的时候就是那样,老是让别人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所以妈妈把她赶了出去,可是,和她男朋友在一起,那男的把她宠得没着没边的,有一天,她采了一些野果,先让姐夫试尝,结果,果子有剧毒,姐夫当场死亡。
姐夫死的消息我是在过了一个多月的时候,姐姐告诉我的,她好象无所谓的样子,我也就简单地安慰了她几句,以为没事,谁知道,她也吃了那种果子,义无返顾地去天国找她爱的人了。
姐姐临死之前,曾托我把这个交给你,你看看吧。
我接过李而怡给我的信,上面写了这样几句话,和你在一起,快乐得很牵强,和他在一起,只能选择死,可是,我会很幸福。他是我的神龙氏,你是他的替身,我不要你当他的替身,因为,我决定去选择幸福了。
希望你也能找到你的幸福。
李而怡泪流满面,我在人群中寻找李筱怡的影子。没想到,她那么平静,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是若无旁人地摸着她的肚子,那里面孕育着她和侯朋的孩子,她太爱这个孩子了,比爱惜她自己还要爱惜他,这种爱惜让她的神情变得越来越诡异和坚决,让人无法下手。
乐音,你是不是很爱唱歌的?
不,我唱得很难听,名字是爹妈给的,他们很没有先见之明。你呢?
我喜欢一首叫后来的歌,有一句词是这样的,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是吗?”我问。
她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看着我的眼睛,我想我的眼睛今天出门时忘洗了,可能有眼屎。
李而怡开始经常往我们这边跑,快乐地,甘愿地,两个女孩在屋子里,总有些喧宾夺主的感觉,不过,我也乐意看着她们窃窃私语的样子,很温馨的。
我喜欢看着李筱怡快乐的样子,还有她日渐突出的肚子,我甚至想就那样不顾一切地说出我愿意给这个孩子一个名分,我不希望孩子一出生就那么不明不白的,我也不希望李筱怡遭到周围人的白眼和指责,我要做可以保护她的那个勇敢的人。
“筱怡,我有话要对你说。”
“什么,我也有话要对你说,太巧了,你先说吧。”
“不,也许我们要说的是一件事,你先说。”
“那好,我……想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那个女孩是我二姐,怎么样,是不是早有这个贼心了?”
我的笑僵在半空中,我必须很努力地把这种局面维持下去,我什么都不能说,什么也说不出,我笑着笑着,就有什么东西从眼睛里滚了下来,我告诉李筱怡,又有沙子进眼睛了,不知道怎么搞的,自从你来了,老是有沙子进我的眼睛。
晚上我又梦见了布达拉宫,梦见它有鹰一样的两只翅膀,它可以飞得很高,像侯朋,他们都可以追逐很多在我看来虚无缥缈的东西,比如说,白云。我从没有想过我要得到白云,只是简单地想,云真好看,可是,那些勇士们,他们用他们鹰的骄傲和力量,勇敢地飞上了天堂去采撷白云,像侯朋,像李达怡,像从未谋面的李达怡的男朋友,他们的勇气是爱情赐予的。
可以,上帝忘了我的存在,我没有勇气,连说爱你的勇气也没有了。
我害怕失败。
我看到李而怡微笑地走到我的面前,她们有着一样的脸庞,一样的微笑,只是她是彩色的,阳光的,温暖的。可是我的心已经冻封了,从心底,我开始惧怕那张脸,那张笑容。
我好象有话要对我说,可是犹豫了好久,还是什么也没说,只是整了整我的衣服。我站在那里,像木偶一样,我机械地拽住她,告诉她,李而怡,我们不可能的。
她长久地停在那里,背对着我说,乐音,你想多了。
从此,李而怡再也没有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特想和她说声对不起,我想对她说其实挺怀恋有她在的日子的,想看着她高兴的样子,快乐,从她彩色的脸上一点点的溢出来,渗进了我的细胞里。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打电话给李而怡,“李而怡,你有时间来我这里一趟吗?”
“什么事?是因为小妹吗?”
“是,是啊……”我顺着她的话头往下编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想听到她的声音,“她现在很难受,全身发抖,脑门上全是汗……”可说着说着,我突然愣着了,我看到李筱怡倒在地上,像一只没了翅膀的蝴蝶,我扔掉电话,一把抱起她,拔腿就往医院奔。
“难产,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医生的声音很冷淡,像冬天最冷的风。冬天,是的,冬天到了,有很冷的风和很白的雪,感情,也会在寒冷中冻结。我突然想,不知道冬天的布达拉宫是怎样的壮观,李筱怡一定会喜欢那种银装素裹的庄严,像天堂。
心跳,我知道,如果让李筱怡来选,她一定会选择保孩子,因为她把孩子当成了侯朋,她要把她没有完成的保护转给他的孩子,她已经活得忘了自己,也忘了我。
可我答应过我自己,我要保护她,用一切。可是,现在在她需要保护的时候,我又一次无能为力,束手无策。我第一次感到这个冬天刺骨的冷,冬夜很漫长,星星都躲了起来,也没有月亮,在这样的夜晚,没有什么陪伴我,我只是想着,李筱怡在离我很近的房间,我在房间外,没有心有灵犀的刺激,只剩下麻木的平淡,我只是孤独,我害怕失去李筱怡,就像失去李达怡,她们是我爱过的人,她们无一例外地爱着别人,也无一例外地受着曲折的命运。她们经历的痛苦,全都更真实在我的身上重演,此刻,我像个疲倦的马拉松选手,抱着自以为是的爱情苟延残喘。
李筱怡醒了,抱着她的孩子,我看到她眼里的慈祥,一点点地从眼睛里流露出来,对于侯朋那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此刻都化成了祥和,淡淡地,静静地,也许这就是母亲,李筱怡也成了母亲,我成了别人眼里孩子的父亲,我也会接过孩子,把他小小的身体抱在怀里,叫他,侯鹰。
这时候,李筱怡总是尴尬地笑着看我们,看别人眼中的这对父子,她虚弱的身体甚至不能动一动,但她还是装着很开心得前伏后仰,透明的嘴唇微微裂开,迷离的眼神对着窗外,我知道,李而怡在外边,她在看着这幸福的一家子流泪,我们无路可退。
虽然孩子的脸蛋上分明地印着侯朋的影子,我还是会没心没肺地让孩子对着我叫爸爸,侯鹰的小手摆动着,他喜欢我,说实话,我也不讨厌他。
我抱着他在楼下的小花园里玩,满园白色的精灵,我告诉侯鹰,这是你生命中的第一场雪,孩子,你的一生都将注定是雪域里的一只鹰,像你的父亲,他也是一只鹰,飞翔在布达拉宫的上空,高傲的,浪漫的,执着的鹰,还有你的母亲,那是一只蝴蝶,拥有一对柔弱的翅膀,可也是那么矫健,只是现在,她很虚弱,没有办法飞给你看,但……
我还是看到了一只倔强偏执的蝴蝶,李筱怡,那个我本来打算用一辈子去爱的女人,让我再没有保护她的可能性,她是为侯朋而生的,也是为侯朋而死的,她的一生只是为了给侯朋留下一个香火的种子,在燃尽了自己后,她就选择了和侯朋一样的了结方式,她没有考虑到我,对于我来说,她只是个薄情的人。
我冲过去,把她的头抱在怀里,我看到雪地上的李筱怡幻化成了一朵血色的花,娇艳而多情,她的脸还是完整的,我看到她的脸上还有残留的泪珠,支离破碎地搅乱了平静安然的表情,红色的鲜血顺着雪地流了好远,延伸到不知名的天堂。
我看到人群中的李而怡,像个替身一样站在人群中,和我怀中的人一模一样,只是,一个是透明的,一个是五彩的,一个是寂静的,一个是生动的。我夹在中间,突然喘不过气来,我看到了黑色的布达拉宫,看到了很多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人,他们都是勇士,他们中间,有李筱怡,她让我照顾她的孩子,她要去寻找她的爱情了,她不相信,生生世世的漫长轮回她都得不到侯朋的心,于是,她化作雪天的蝴蝶去找那只布达拉宫上的鹰,他们都是天才,对于爱情,他们选择了一样的方式去诠释。
我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李而怡的眼,憔悴的,疲惫的。我知道,我睡了很久,我想知道李筱怡的葬礼有没有结束,我还想送她最后一程,对她,我还有好多未尽的誓言,那些绚丽的誓言,她最终还是没给我时间去实现。
“这是姐姐给你的信,你看看吧。”
这两个让我琢磨不透的女孩,她们把生命献给了爱情,把遗言留给了我,她们都是忘不了我的人,也是狠心抛弃我的人,她们把最后一丝的牵挂都还给了我,我是她们在这个世界上留恋的人,只是我无法停止她们匆匆的脚步罢了。
乐音,也许你很难想象我为什么还是选择了死,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就算是一种冲动吧,你说,你以前也是有冲动的,你叫它们暗恋,只是你暗恋我的时间是最长的,你想你是爱上我了。我很高兴能让你这么爱着,我也滥用了你对我的爱,我想你是痛苦的,看到怀里的人游离的眼神,明知他是不属于自己的却还要那么牵强的做着自以为是的功课,这种苦,有我一个人来背就够了。
二姐是真喜欢你的,你们才是最合适的,从头至尾,你该爱的人都该是她,只是命运在考验你们的耐心,所以,爱她吧,你们会有好结果的。另外,我恳求你们帮我照顾我的孩子,祝福你们幸福,我在天堂给你们福音。
我把信扔进了火里,我对天上的李筱怡说,我答应你。
只是,人海中,我再也找不到李而怡了,我疯了一样在人群中穿梭,她像空气一样漂浮在尘世中,存在,却没有影踪。
我抱着侯鹰,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男人,兀自屹立在冬天的风中,我感到身体渐渐寒冷,侯鹰的声音越来越小,我们仍在等待着,就算是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我告诉那些看着我们的爱情,我决定也要化做布达拉宫的鹰,勇敢冲向那朵回心转意的云。
“为什么?”
我曾经问过我的父母,爱情是什么?他们说,这个世界有一种最微妙的力量,那就是爱情,它可以放大成一座山,也可以浓缩成一粒沙子,平凡人的爱情,大约都是愚公移的那座山,一开始很壮观,渐渐就少了,低了,但在以为它完全没有的时候,却发现原来在另一端,它依然耸立,依然光辉。
我是愚公,你是山。
李而怡笑着对手里的孩子说,侯鹰,二姨当你的妈妈,乐音当你的爸爸,好不好?
我这辈子听过两个女人唱的两首歌,很爱很爱你,所以后来才懂得如何去爱你。爱情,有人把它像复杂了,有人把它想简单了。
“而怡,我们一家去看看布达拉宫吧,我要在那种背景下对你说我爱你。”
本文已被编辑[燎原百击]于2008-5-10 21:30:4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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