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这么一种人,受过高等教育,走在社会前端,锦衣玉食,生活无忧,外在人模人样,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内在却活脱脱是只披着羊皮的狼,二十一世纪文明世界养出来的斯文败类,比强盗更可恶,更无耻。
或许你会觉得我这话说得尖酸刻薄了点,别急,请听我一一道来,相信你也会有同感。
昨晚我们的货车又遭小偷光顾了,前车胎被硬物刺破,车上百来块钱的钢圈也被顺手牵羊地牵走了,小贼还嚣张地留下一张威胁恐吓的字条,大意是说,再不交每月一百块钱的保护费,后果自负。这么一说我们大致明了,原来又是二社的那些人,一群土生土长的广州人,最起码也受过九年教育的文明人,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这等无耻之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话说从头,一个月前某天上午,店里来了几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里面并无熟人(这附近的保安我们大多认识,有点头之交),自我说是本地龙潭村二社的人。原来,难怪不认识,井水不犯河水,毫无交情的一群人。本着来者是客的礼貌,点烟喝茶说客套话,这些俗事必不可少。
无事不登三宝殿,不出三句话,那伙人开门见山,直接说明来意,要我们每个月向他们二社交一百元。一百元?交钱没问题,但总该给个明目,起码也得找个能堵住人嘴的借口吧。“你们货车每个月的停车费”,那伙人勉强给出这个理由。我们不解,货车是停在我们租的店门口,况且每个月我们都有交一百元的门口费用,再说,这么多年来从没听过这边还有这项收费的。那伙人大概没料到我们会有此一问,也或许是酌定我们不敢有任何异议,一时理屈词穷,无法反驳,只能撂下狠话,不交的话后果自负,狼狈出逃。
会叫的狗不会咬人,更何况是他们理屈,站不住脚,所以对他们撂下的狠话,没有人放在心上,全当一阵风吹过。
两天后的早上,还来不及开店,隔壁卖水泥的夫妇急急忙忙拉住我们,诉说凌晨的所见所闻。据他们回忆,差不多两点多钟的时候,有一伙人乘两部小车停在我们货车旁边,两个在一边把风,两个拿了些铁扳,扳手之类的工具,好像是要偷车的电池。说来巧了,鉴于前年被无良小偷偷过一次电池后,我们货车的电池就开到厂家用电焊焊死了,不好得手,不想却因此逃过了一劫,只被那伙心有不甘的贼人剪断两三根电线。
坐小车的贼?第一次听到,既然那么富有那还出来偷个值不了多少钱的电池干么?当下心里有了疑惑,但因为没被得逞,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当无关紧要的小事处理掉。
还有一事不解,却也没多问。小偷人多,隔壁芳邻没喊住他们是明智之举,但为什么不报警呢?悄悄回屋报个警,那伙人根本不会知道是谁做的,也跑不掉。姑息养奸这个道理谁都懂,没人会提倡做个冒险的英雄,但举手之劳的事为何不做?当然,在这件事上,我们没有怪他们的立场,相反还要感谢他们把所见所闻说出来,让我们知道,我们也没有怪他们之意,纯碎只是不解。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也早把它抛到脑后了。没想到还真不能小瞧这伙人的决心,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当要开车去佛山的时候才发现电池被偷了,不做第二人选,肯定是上次那伙人做的好事。这次可做得够绝的,人证物证都没有,不留一点痕迹。
本来对二社的人还只是怀疑,并不确定。毕竟很难想像,在二十一世纪文明法制的中国,在广州这种数一数二的大城市里会有这么目无王法,寡廉鲜耻之徒,这么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但经过昨晚一事,那张留下来的字条,一个月来前后发生的事,联系在一起,真相浮出水面,百分之一百可以肯定,贼人就是二社那些人。只可惜没有任何证据,这些事也只能是双方心照不宣,心知肚明而已。
上次可以为了坚持真理,不屈服恶势力,但这一次呢?下一次,下下一次呢?能坚持多久,站在别人的地盘上,不得不仰人鼻息,除非你不想待在这边做生意。其实一百块钱说多不多,也不是交不起,这是原则问题,交了会有种不甘心不服气的感觉。就好比,有人要你无缘无故挨他一巴掌,却又不可以还手的感觉一样,那可真够冤的。
问了附近几个店面的老板,原来早在上个月他们都明智地选择了乖乖交钱给他们,只有我们这家是强硬派,难怪遭报复,踢到铁板了嘛。
打了个电话向龙头(屋主)反央这件事,龙头在这一带的势力不小,黑白两道鲜少会有不卖他面子的,现在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出了这种事,他理应处理。他答应帮我们查一下是否真有其事,并信誓旦旦他会处理。结果呢?他的回答不介薄弱无力,且有几分地可笑。他说如果对方是黑社会的,那他还可以解决,但经查证,对方真的是二社的人,那他就无能为力了。什么意思?二社的人比黑社会还黑啊?我想是了,龙头的意思是要我们自求多福了,要么坚持真理,劳神伤财,要么屈服于恶势力,花钱消灾。
思前想后,情势比人强,唯有自认倒霉了。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尽管心有不甘,但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何况是我们这种普通的小老百姓,出外混口饭吃的小生意人呢。只怕不屈服也不行了,适者生存,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太铁齿的人大抵是要吃亏的。
去交钱的时候,顺便问二社的人,既然我们交了停车费,那可否保证我们车辆安全,不缺这少那的?那些人的回答真让人气绝,“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自己要把车锁好,看好,我们不管那些事”。回答得理直气壮,没有一点心虚。其实他们的回答应该早就可以料到的,只是不敢相信。真不知道怎么会有人无耻到这种地步?那他们的意思是,那一百块钱是白交的,就是送给他们花的?一家一百块,这边这么多出外人,加起来可是笔不小的数目,他们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敛财?
我觉得,这样的人比强盗更可气,更可恨,更可耻。强盗至少诚实,他们就是强盗,就是坏人,就是靠抢人钱财为生,在他们眼中,那是他们的职业。而二社的那些无耻之徙呢,舒舒服服坐在办公室里,吹吹冷气,喝喝茶,跷着二郎腿,等着别人把血汉钱乖乖送到他们手里。一点劳力也不付,宴安鸩毒的道理一点也不懂。披着文明的外衣,做着抢劫的勾当,名不正言不顺,尤自沾沾自喜,不知收敛。
广州众多善良,正直的人当以他们为耻,因为这么一小部分人,破坏了广州的形象,论罪当逐出广州,逐出中国。
2007年9月9日笔
-全文完-
▷ 进入心颜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