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女子——渺渺
渺渺总看不到路的尽头,她的生活被床上的泪水所压抑,话很少,但无声的语言是对残酷最好的抗衡。从小她就很理智,现实中对于残酷的认识,远比现实更残酷。
17岁的她很简单,喜欢看书、看电影、听音乐、聊天。
她觉得这就是最惬意的生活了。除了聊天,其它她未公开的或者是公开的爱好,都是个人的活动,她觉得生活从头至尾始终是一个人,不需要任何人的加入。而聊天是寂寞的行为,总是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有时沉默,不过更多的时候是忘我的笑,即便只有一秒的快乐,那也是快乐,比寂寞好。
安妮宝贝,高中时代她沉静于其中,那些阴暗的文字,安妮的爱情,她不会落泪,只会沉溺,已经忘却掉泪。她试过投稿发表,但总是收到退稿信件,绝望的却写不出决绝的文字,她依旧倔强地写着,有些用键盘输入,打字发出的清脆本身就是寂寞的歌唱,宛如一女子唱着戏剧,那尖锐的声音,是最痛苦的凭吊,如泣如诉。有些用本子记入,写字发出的摩挲本身就是寂静的延续,如同一女子干涸的嗓音,是最无奈的凛利。
谁也看不懂她记忆深处潜藏的悲戚,听不懂她那些指间的旋律。
看恐怖电影,目不转睛,不想错过每个令人发指的镜头,对于其它种类的电影她从未喜欢过,当女孩们痴迷于韩剧的爱情故事里时,她早就痴迷于韩剧的恐怖故事里了。那些更凄惨,更离奇,更曲折。从几十年前的一个悲剧延续到几十年后的,恩怨、纠缠。几乎每个夜晚她都会看一部那样的片子,她没有厌倦,只是热忠。感到害怕的只有17那年看的《粉红色高跟鞋》,凄美的爱情有时会令人永远牢记,试图去把它变得完美,没有遗憾,残缺,最终的结果总是比原来更残裂,以至不堪入目。
渺从此爱上了橱窗里精巧的高跟鞋,独爱粉红,她害怕到想拥有,常会不定期去“鞋柜”寻找粉红色高跟鞋,但不会常穿,放在房间里的玻璃鞋柜上。那是梦,她做不到,父母的严家管理不允许她那样做,甚至连买一双高跟鞋都觉得为时尚早。那女人老想买一双粉色高跟鞋,和朋友议论的却是另个女人脚上的粉色高跟鞋有多么难看,恶心。在心里她过早的把自己当成了女人,可她具备的只是女人的自私加自恋。
由于得不到钱买那鞋,她走了,坐在公车里,眼睛凝视着窗外的某一点,有时会无意触碰到另一辆车里目光,然后做短暂的对视。
她回过家拿完她所有的积蓄,关上门的那刻,她在缝隙中看了看空荡的家。她第一次离开家独立生活。也是最后一次。
总是想很多事,半夜睡不着觉,常被失眠包围。凌晨3点10,她总是等到10分,准时感到口干,然后从冰冷的被褥里爬出,走向厨房倒一杯清水。父母说她睡时没有体温,睡床上没有余温。他们却一直不知女儿半夜要准时喝水,现在更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的这一习惯了。她愣在那里,手里拿着杯水,却不急于喝下,想着她为什么在床上没有温度的原因。
渴望拥抱,但多数只能用自己的双臂抱肩,希冀有人懂得她,懂得她喜欢花的凌乱,水的平静,梦的虚幻,蓝的孤寂,雨的情调,和她分享零食的乐趣,晚上不开灯的情趣。这些是否只有男人能做到?
一场恋爱,一次婚姻,一个孩子,这就是她对爱情的解释,那是一个游戏,永远不要投入太多的感情,对于这个游戏,你投入情感,就如同浪费感情。她感到爱是最无望的东西,它的本质看似光鲜,其实里面的成分是腐烂剂。她一直是理智的,看得很清楚,可依然为那个无望的东西所折磨,她没有时,极度自卑,空虚,有时,极度自恋,忘我。因缺乏爱,故渴望爱。她亦喜欢刺激的游戏。一个无望的人。
个性上的残缺,注定她浸泡在痛苦里,直至真的腐烂,17岁她就想要个孩子,她对孩子的喜爱程度是无可比拟的。可惜,她并没认识到这一点。17那年,她依旧矜持,在她身边没有男子要她,倘若有场恋爱,那她的矜持将荡然无存。这一点注定她一生的悲剧。
19岁她得到了一个孩子,无知的一y*情,那只是孤独之下的举动,她也没多爱那个男子,比她大7岁的北方男子。粗野地任他玩弄。
她懂得自己不但失去了纯真,还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说: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我要的你已经给了,其余的杂质我不要。她沉默点头。
她不再需要那个男子的呵护、怜爱、关怀。而且她从来都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这场游戏是公平的,他要了她的身体,她要了他的孩子,各取所需,输家是谁?谁都不会承认。
独自看着肚子的变化,但没有丝毫影响她的习惯,会在某个清凉的下午,走进某家咖啡厅买杯廉价的奶咖。为的只是边喝咖啡边看路人的闲情。她在落地玻璃窗外看到某一处目光正在疑惑地凝聚在她身上。刺眼的光束灼伤了她的眼睛,她有些慌张,很快素走进了咖啡厅,在她对面坐下。靠近她时有些隐晦的惊异。她的脑海里立刻回忆起两年前和素的高中时代。两人不知所措地同时沉默,终于被素首先打破,你有孩子了? 恩。 你的父母一直都在寻找你,学校方面当时也很重视。 恩,我知道。 后来怎么没有和同学们联系? 你也知道我一向都和那些所谓的同学没什么关系。那我呢? 你?我们甚至连朋友都不是。 素不再说话,点了杯和我同样的咖啡,加了很多糖,过了很久她才说她有事要走了,最后拖着句 “你的变化之大得让我不敢想象,或许你自己也不曾预想到。”我们真的不算是朋友,只是同学而已,可是我那时很羡慕她,因为她的落拓和一切我没有的气质,也幻想有天可以头发披肩、衣衫褴褛、单肩背包,像风一样地穿过教室。
素的形象我长时间地留恋,做事果断、为人大方、感情随性,我和她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样的女孩是我很小时就羡慕的。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她们,可是我错了。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无意间注意到她手腕上的伤痕,浓烈的红色,像无声无息开出的一朵绮丽、暧昧的花朵,她在孤芳自赏,她的刻画不幸被我看见,才想起她原来还是个女子,不管伪装得再好,始终做着女子才会做的愚蠢事。再次碰到她,也没提及那些伤,我很少问别人的事,除非我已经把她视为朋友。朋友的定义对我来说就是首先对方把我当成了朋友,其次是告诉我她的往事,最后没有联系。我一直很 霸道,对于朋友。
某天下雨的夜晚,渺还是失眠,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她有足够的空间来放任自己,但是她没有钱来安慰自己,她不会为了那么点钱打通电话求助,有时候她是自私的,她不会让任何人真正走进她的心里。有了宝宝后,她并没有母性的特点,反而每天都很心烦,脾气乖戾,几乎每天失眠,也不出门,也不上网,聊天换了对象,她会突然神经质地跑宝宝到跟前与她说话,宝宝才2个月大,安静地躺在摇篮上,眼睛忽闪忽闪地眨着,会与她对视。
这天,窗外的雨声激起了她的恼怒、烦躁,她再一次走到宝宝跟前,看着她熟睡的模样,透明的肌肤,无暇的脸蛋,清澈的眼眸,她亦终于知道了她的美,美得令人妒忌、厌恶、憎恨,联想到自己的丑陋、肮脏、邋遢,心中的火焰迅速上窜,扩散。
第三天,他打电话给渺渺,激愤而惆怅的声音:渺,为什么?为什么你把我的孩子丢下窗?你有什么权利这样做?我知道你没工作,没钱,那你就应该早告诉我你有了孩子,我来抚养……渺没等他说完,就挂了,干脆的声音,她不想解释什么,她只是想成为这个游戏的赢家。
她把孩子轻轻抱起,缓缓举起,窗已经打开,这是她睡觉的习惯,她喜欢风穿过她皮肤渗入骨子里的寒冷。睡觉只盖半个身子,上身的冰冷使她清醒。她赤luo着,手里举着她的宝宝,然后,没多看她一眼,两臂伸出窗外,手松开手掌间脱起的生命放下。像儿时她在阳台手里玩弄着的皮球,悬在空中,不小心掉落在地面一样。不同的是儿时她难过丢失了只球,因她并不想丢失它,她要它,那只是个突发事件,而那天她没有难过,凌晨记不清几点几分,那一声普通的掉落伴随着孩子的哭声在空中短暂停留后,迅速地消失。她只是有点茫然,怎么没想到帮宝宝取个名字。
渺渺没受过什么教育,没有谋生的技能。她从未想过会那么早离开所有她认识的人,过着流浪的生活。或许别人眼中她不得不逃亡,只有她心里明白她为自己找到个很好的理由去漂泊。哪怕只跨出这个城市一天就被逮捕,失去自由,她也想漂泊这一天。
她捻转在各个不同大小的城镇之间,随时准备失去自由,被手铐束缚住双手,这双手是应该被束缚的,它们杀了人。
学生时期,她的手有很多人夸,得到了许多赞美,纤细、白皙,但她不会善待她们,有扭曲的心理,她不想看到自己身上美好的东西,所以她破坏,想尽一切办法让手的各个部位流血,手指、手背、手腕,那双手用它顽强的意志力和超强的愈合力来抵制那些摧残。最后她倦了,放下刀,放下玻璃,等待干净,纯净的回归。
灵魂如何回归?孩子死了2年了,如果活着是2年零2个月,灵魂也是。
苟且偷生活了两年,对她是漫长的,不停换男人,带不同男人去公寓,和不同男人试过床。她租了套2室1厅的公寓房,由于知道不会久居,渺只购置了两张床,四盏灯,这些简单的居家用品,上海房屋的涨势她是没有想到的,她想多接几回客。
重新回到这,渺感到前所未有的黑暗,昼日开着灯也是徒劳的,以为忘了,忘了雨夜。
她累了,累到必须回来,时间无多,与其在异乡被抓,还不如在家乡客死。
租金颇高,但一定要两室,她不喜欢用一个房间装两张床,那样太过拥挤,不自在。她分得很清楚,一间房是永远敞开的,另一间是只为自己敞开的;一张床是留有各种男人的味道的,另一张是留有同个女人的味道的;蓝色格子床单上会有一叠或两叠钱,粉色碎花床单上不会有。不接客时,她不会进那个房,不睡那张床。
无论在哪里,都要租两室一厅的房子。
蓝色格子床单上的钱,她通常大部分会用在买性感丝段睡裙上,做时爱听睡裙被扯烂的“嚓啦”声,爽到及至,然后象征性地喊几声。还会买些香水,不买浓郁的法式香水,不识品牌,不论价格,只要气味淡香就会买。抹在脖子上,爱感受被添的粘稠感。
杰瑞说:你怎么不穿胸衣?
渺:有什么问题?
杰瑞:夏天也是这样?
渺:有什么问题?
杰瑞:你能不能正面回答?
渺:恩,一年四季都是。穿那太烦,做起来不方便,以前有个傻瓜解我的胸衣解了半个小时,我恼火,从此就不再穿那复杂的玩意儿了。
杰瑞沉默,坐在蓝色格子床的一角,不做任何事,就那样安静地坐着。渺躺在床上仰望城市的夜幕。
和杰瑞认识纯属偶然,不同于和其他男人,我没有故意接近,没有调查背景,没有看中钱财。给自己放了个很长的假期,不再接客。每晚去酒吧买醉,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露出细而修长的腿,只有自己知道我是为了展现那双粉色高跟鞋。不去跳舞,孤独地喝酒。你不喜欢来这种地方,我迷迷糊糊,以为自己听错了,继续灌酒,突然有人一把抢下我的酒,接着就听到酒杯与玻璃桌台的猛烈碰撞,有些许酒滴喷到我脸上,桌上是半杯洒出的酒,还有点泡漠浮于液体上。随后传来熟悉的男人声音:我在和你说话!怒吼式的音调。
我付下酒钱,理都没理他的惊诧表情,就摇摇晃晃走了。他跟着我,到了我的公寓,还想跟着我进去,我知道他一路跟着我,我突然转身,平静的但又倔强地说:我不喜欢酒吧,更不喜欢别人对我怒吼,特别是你们这些男人,别跟进来,不然你就会死。一声乓门,坚决而有脆弱。
之后隔三差五在simple酒吧遇到他。或许是那天的言语吓到了他,他不再和我说话。只是尾随我,好象有意保护我回家,到门口默默离开。
我开始注意这个穿蓝色格子棉衬衣,暗色宽大牛仔裤的英俊男子。喷香草味的香水,平顶头,从不穿皮鞋,只穿白色跑鞋。
突然转身,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愣了一秒,随即露出天真的笑容“杰瑞”。
没过多久,我又开始接客,杰瑞是假期结束后的首位客人。可他问完胸衣问题,就没有碰我,其实由始至终他都没有碰过我。
我一开始就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我就是以出卖身体和灵魂赚钱的无耻女人。他怜惜、疼爱地告诉我,为了他不再干那事,他要我。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恩,在我们常去的那个酒吧。
对,看见你被蓝光勾勒出的身影,我以为你是露,伤我最深的女子,那时我喝得神智不清了,就对你大吼。
我不是露。谢谢你告诉我你的往事。
恩,我知道你不是,你比露更独立,比她更野性,比她更蛮横。
呵呵,是吗?那你还要我?
是的,我要你,还记得三年前你21岁带我到隔壁那间房把我当成客人那天,我走之前没带走的那只手表吗?
记得,可是我把它弄丢了,对不起。
傻瓜,丢就丢了,其实,那天我是故意留下给你的。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害怕看到你的忧郁。那时我就告诉自己我要娶你,以后我要用所有的时间来爱你,当你不能够看到我时,你还能听到我心里属于你的时间在跳动。每分每秒都属于你。
可是,可是……你没告诉过我,我弄丢了你给我的时间。
没有,遇到你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的时间你可以全部得到,而你的时间随你给我多少。
“杰瑞……”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也该走了。
杰瑞,我……手表在,没丢,我只是不想还给你,我想等到你离开我的时候,有样事物提醒我你的存在。
渺不会忘了杰瑞眼中的泪光。像一颗流星。
渺欠他的还不了,不能答应他的求婚,不能允许他在一个无望的人身上浪费时间,不能告诉他自己的故事,什么都不能。
她离开了上海,继续漂泊,流浪。直至她27岁在同样名叫simple的酒吧被抓,那双手终于被束缚。没有预想到的是手被烤住的时候抨击了一下脆裂的表面,手表停止了。“杰瑞,辛苦了”,穿着制服的警官拍拍眼前手拿手铐的年轻男子说。男子笑笑,渺笑笑,用阴郁的眼神看着这个同样叫“杰瑞”的男子,她最终才知道自己的时间也全给了杰瑞,只是他从不知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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