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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论》之十六:性本良善,岂可磨灭无的散手

发表于-2008年04月30日 早上9:14评论-0条

第十六章:性本良善,岂可磨灭

诗云:三才有道第一真,大善大悲天地春。

切忌恶行遮望眼,良知不再定主宾。

性本善良,而非恶暴。人之初生,尚无后天的任何观念,自无是非、善恶、正邪的区别,一切也就率性而为。而且人由神造,神之造人的初衷,亦由诸神诸佛认同,兼受宇宙特性的制约。佛道神俱以慈悲为怀,俱以同化宇宙真诚、善良、宽和的特性为根本。

人的本性即良知,其所本者,在于它由宇宙的特性所注定,不以人的意志与外物的变化为转移。本性可以被埋没,却决不可能被变异。所谓良知泯灭者,是指他的本性被尘封,再也不能为他所知觉,那他也就不再是他自己。同宇宙的特性相适应,良知必定体现为三个方面:其一为真,说真话,做真事,做真人,决不虚情假意,阳奉阴违,笑里藏刀;其二为善,善待自身,善视万物,善解每一人事,决不趾高气扬,凶险狡诈,暴虐无忌;其三为和,进退有度,柔韧如水,大肚能容,决不睚眦必较,以怨报怨,意气行事。

良知犹存者,为人之大幸,也便收获大益。因其与天地大道相合,故多受天佑,不受天谴;即使偶有不幸,也是上苍从大局着眼,有意成全你更大的事功或境界。因其与人无争,与人为善,故人人乐于相交,乐于相助,乐于成人之美,乐于广传令名。因其谨言、慎行、有度,故少自失、自责与自愧,一心安定从容,勿需担惊受怕,祸起莫名。

倘若良知泯灭,则危殆之至。何也?他必一心计私、为我、不择手段,他必造假、行恶、八面出头。由此,他因多示人恐怖,必陷自身于恐怖之中;他因强取名利,上天必定夺取或解除;他因触动太多的身体与神经,他必在不同层面与不同角度受反弹。如不及时悔悟,他必死无葬身之地;即使死有所葬,他也必定沦入地狱。

良知本是天性,于此姑且纳入人之常情的范畴。情之种种,唯良知最具价值,最关人的生死与兴衰。无论幸与不幸,我们都不可以出卖良知,都不可以蒙昧本性而攫取利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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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王先林点评:

良知本是天性,于此姑且纳入人之常情的范畴。无论幸与不幸,我们都不可以出卖良知,都不可以蒙昧本性而攫取利益。
先生的良苦之心,更是良善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