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问社于宰我[1],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2],既往不咎[3]。”
——《八佾第三》
【简注】
[1]社:土神,祭祀土神的庙也称社。古代祭祀土神,要替他立一个木制的牌位,这牌位叫主,认为这一木主,便是神灵所凭依。从宰我答话中可看出,这里是指社主。宰我:名予,字子我,孔子的学生。
[2]逐事:已完成的事。
[3]咎:追究。
【意译】
鲁哀公问宰我,作社主用什么木料。宰我回答说:“夏朝用松木,商朝用柏木,周朝用栗木,意思是使百姓战战栗栗。”孔子听到后说:“已经定了的事不要再解释了,已经完成的事不要再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不要再追究了。”
【理释】
中庸之德,是尽可能地慈悲众生,又尽可能地引导生命向前。
于人而言,事情已经确定、已经完成、已经过去,即为定局,再行解释、劝阻或追究,并无实质的意义。更为积极的做法在于,让人吸取教训,并着眼、发力于未来。因为人活着的根本价值,不在于肯定或否定、做成或不做某些事情,而在生存、活动的过程之中,发现人心、磨砺人心、净化人心,生命因而悟道、明德、归真。由此,事情本身并不值得过多计较;如果人心的魔性已经无法改变,多余的做法只能强化魔性;如果人心的善性已经复苏,多余的做法反倒使人反感。君子意在救人,而非治人;君子意在磨心,而非诛心。
然而,并不意味罪恶可以免受惩罚,魔性可以不受约束。善恶有报,不得不失,是天理。上天明了生命的一切是非与祸福,上天也必在整体上予以清算。也正因为上天对功过自有安排,人才不须执著于苦苦追究。不过,上天假人以手的时候,人也必须替天行道,惩奸除恶。
【例述】
宁戚原是卫国人,一直怀才不遇,风闻齐桓公任人唯贤,就替商人赶着运送货物的牛车来到齐国都城,晚上露宿在城门外。夜晚,齐桓公出城迎客。宁戚正在车下喂牛,不禁拍打牛角唱道:“南山上皎洁的白石啊!白石亮晶晶。生不遇尧与舜的继承人,粗布的单衣长至胫,从清晨喂牛至夜半,长夜漫漫何时见天明。”齐桓公感觉他不是寻常人,便带他回宫。宁戚详细陈述自己的治国方略,桓公深受启发,决定交与重任。
有人进谏说:“这位客人是卫国人,卫国距离齐国很近,君主何不派人去调查一下?如果他真是贤人,那时任用岂不更稳妥?”齐桓公说:“这样做不合适。我们去询问是担心他有什么小毛病。如果为了一个人的小毛病而忽视他的大优点,这是君主所以失去天下贤士的重要原因。”当即任命宁戚为主管农业的官员。
人皆有过,人皆有隐衷。欲待判断他人,我们都得先想一想自己,究竟是出于何种心态:是与人为善呢,还是与人为恶;是着眼大局呢,还是着眼私处;是吹毛求疵呢,还是大量宽容。给人机会,也就是给自己机会:双方在互动之中,可以互见长处、互见短处,也就可以共同磨砺、共同升华。拼死抓住历史,即是不知天道,总在引导人向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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