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罡罡和小猫妮妮同住在一个小区,两家隔着不远,在这边叫一声那边都可以听得到。这个小区的环境很好,花呀树呀的栽种得很合理,间隔得很和谐;一间一间房子之间还有一片一片绿油油的草地,阳光充足,空气清新,令人十分心旷神怡。
罡罡和妮妮都很喜欢到草地上去玩。
罡罡第一次见到妮妮的时候,是春天的季节,在连绵下了几天的毛毛小雨放晴后,天气还有一点点寒意。那时候他被主人收养还不久,对小区的环境还不是很熟悉,他仅仅是想出去晒晒太阳,好好地晒一晒身上的湿气,不然身上的湿气很容易变成霉气味的。他出到草地上,见到一只小猫正在明媚的阳光下忙不迭的扑着蝴蝶,那种全神贯注但又总扑不着的样子,虽幼稚得有点可笑但又十分可爱,令罡罡看得入了迷。有几次蝴蝶飞到了罡罡的面前,罡罡很想扑上去将蝴蝶扑住,但他看见妮妮正向这边追来,他不识她,他不知她喜不喜欢他帮手,不敢贸然插入去,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她又扑不着,蝴蝶又悠悠然地飞走去了。
这一次,妮妮追过来又扑不着,她大概有点累了,停了下来,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罡罡,有点气喘喘地、又很有点怨气地对他说:
“你怎么能这样的……坐着看也不帮一帮我!……”
对于妮妮的埋怨,罡罡虽然觉得她很没有理由。俗话说:帮你是人情不帮你是道理。更何况你扑蝴蝶只是一种玩耍,又没有一定要我帮的必要,用得着用这种气呼呼的语气和我说话吗?但他心里却不怒,还好像有一股暖流涌上了心胸——说实在的,罡罡早就恨不得要认识她、要和她说话了,只是自己不敢,现在她来和自己说话了,为什么还要计较她的话有没有怨气的?而且,她怨起人来发起怒来的样子其实也更加可爱。
于是罡罡就很乐意地帮妮妮捉起了蝴蝶,两个很合作地左一扑右一扑的,虽然最终还是没有帮妮妮将蝴蝶捉住,但罡罡扑起蝴蝶来的那些更笨拙的动作,常常惹得妮妮开怀大笑,使她开心极了。而罡罡因为妮妮开心,心里也快乐极了。
从此他俩就成了好朋友。
俗话说:相处日久生情。这是一句放之千古都不会错的真理。罡罡和妮妮渐渐地长大了,他俩个很自然地也就相爱了。而相爱的结果是什么?人类知道是男大要当婚女大要当嫁,而狗和猫也是一样,他们也知道狗大也要当婚猫大也要当嫁。这是很自然的,不用人去教,但凡动物都知道:上帝之所以要将动物分成两种不同的性别,是因为只有异性才能相吸,只有相吸了才能相爱,只有相爱了动物们的生活才会活得有滋有味。
但他们相爱了,却发觉他们两个并不是同类,因为这时候他们又知道了上帝还有另一个法则,就是只有同类项才可以合并——这个同类项在人类来说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他们知道了这个法则后,知道上帝的意志是不可逆转的,是不会因为他们相爱了就会让他们结合的,他们于是觉得非常的痛苦。
而他们已陷入爱的深渊去了,怎么也出不来了。他们退一步想想,认为相爱不一定要结合,只要两个能常常在一起就行。但妮妮的主人好像越来越禁锢她的自由,一见到她和他在一起总要出面干涉,总要将她赶回家去。于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他们简直就成了天河上的牛郎织女,只能远远的隔岸相望了。这使他们更加觉得十分痛苦。那一天,他们又在草地上约会,俩个依偎在一起,罡罡怎么也忍不住了,他很深情地对妮妮说:
“……不知你家里人……总不喜欢你和我在一起,会不会是种族歧视?”
“是的。”妮妮说,“我家主人就经常骂我,叫我不要再和你玩,说狗都不是好东西……”
“那……你信吗?是不是你并不爱我?……”
“不!我不信……我爱你!”
“那……我们私奔吧!”
“私奔……那样做好吗?”
“有什么不好?爱情的本质就是乱撞……”
“乱撞?私奔……奔去哪里?”
“对!乱撞,私奔!我们俩个奔逃去原始森林……”
“那怎样过日子?”
“不怕的。我可以狩猎,你也可以捉些田鼠之类,生活是不会有绝路的……”
“好!就这么办!我俩私奔……”
“嘘——小声一点,不要声张。等我们再详细规划一下方案,等我仔细探清楚如何私奔的路线,然后再约个行动时间……”
“好!”
于是,他们倆决定在选好一个时间后,就私奔到原始森林去……
(2007-12-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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