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在这深深浅浅的绿色之间,我被爱情刺伤了眼睛。
多少年后,我才在毫无欺瞒的镜子面前,洗礼了尘埃遍布的身心。
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个戴着翡翠镯子的女孩,请记得一定要替我告诉她:那些无关风月的色彩本身,从来都不足以伤筋动骨。
而我们敏感的多痛,皆是因为,那些青春的沙子,迷上了眼睛。
1.
日头照上来的时候,简佳正从一只透明的水杯里捞出她的翡翠镯子,无比认真地擦拭。
她穿浅绿色开襟丝绒衫子,乌黑的长发凌乱松散地盘上小小的脑袋,一束柔长的刘海偶尔调皮的耷拉下来,不经意间,便泄露了她避之不及的慌张与不安。
她开始逢人便说:那么绿,那么的绿,要擦去一点才好,这些环佩叮当的东西。
2.
季初阳是不许她哭的,季初阳说除了女人的眼泪,老子什么都不怕。
“在认识季初阳之前,我是水做的,而认识他以后,我便成了缺水的鱼,那么的不管不顾,那么的渴望润泽,却又那么的软弱无助。”简佳坐在我的化妆镜前,一边用那支秃了头的浅棕眉笔,描她柳叶般修长的细眉梢,一边幽幽地和我说。
她不知道,她说得我心都疼了。
早在三年之前,简佳就以为自己不会爱了,因为,那年夏天,她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挥霍掉了自己一生的眼泪。她后来问我,如果一个水做的女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养分,是不是就该干涸,或者慢慢地生锈、腐朽。
她说生锈腐朽,如此奇怪的说法,我到现在都无法回答,我只是替他收起一切有关于安叔叔的东西,然后把她接过来我的身边,这个大学时就让人羡慕的公主,如此骄傲,却又如此的需要有人来照顾。
3.
就是在这个时候,简佳遇到了季初阳,而季初阳看上了她。
季初阳是我的同事,干净阳光,绅士幽默,他穿卡其色西装裤,kapa运动t恤,嘴角上扬,一副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的,玩世不恭的自恋表情。
他这样的吊儿郎当,却是个出了奇的才子,也就是偶尔写写诗,三两行简短的小字,却是惊人的深刻,韵味独到,他说:“就俺这个文学底蕴,那是天赋异禀啊,娘胎里面就会的。”一句话噎得我彻底无语。
算,自恋归自恋,看在文字的面上,我还是得稍微半体投地地佩服他一下。
我说:“你估计是上学那会给人家姑娘情书写多了吧!熟写情诗三百首,不会在吟诗也会吟啊。”于是他一边作势狠狠敲向我的脑袋,一边骂我简直是玷污了诗歌的神圣。
是的,季初阳是我的哥们儿,我们上辈子约好了要一起来到这个多难的人世,后来他贪玩,比我迟到了一天,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成了哥们儿。
4.
我从来都不后悔把简佳带去参加了公司的聚会,就像我从来都不后悔,在文字与高薪之间选择了文字一样。在我看来,某些毫不相悖的东西,一旦被放到一起选择,除非你足够果敢,否则必定要作情感的囚奴。
而我,是如何也不愿意的,所以我把自己的善良完好无缺地保留给了友谊,我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发过去短信:“那么,你们一定要好好地在一起!”我还记得按下“发送”的时候,我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和平。
这可怕而单薄的冷静,对于任何一个女子来说,怕都是足以致命的暗伤吧。
5.
季初阳让简佳重又活泼泼地苏醒过来,这总算是我愿意看到的。
形式上,是我高贵地成就了他们,可事实是:他们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彼此,而我,大概只是那个命中注定的,证人。
那天简佳说要请我吃饭,而我因为月底赶稿,左右推说:“不行不行,还是改天吧。”
这个任性的小公主,她就跑来了我们公司,她说:“是季初阳要请你,你让他看上了我,他要谢谢你哩。”
我干笑着愣在那里,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失神,于是慌忙掩饰:“他出差回来啦?那么好吧,忙完手头的这篇就去,既然你们如此有诚意。”
可我真的是不该去的,因为季初阳那晚在短信里面和我说:“浅浅,你知不知道我变心了!”
这个我弟弟一般的孩子,他和我说他变心了,他取走了简佳的眼泪,给她期许,给她透明的呼吸,给她赖以生存的养分,现在却突然说爱上了别人。
我骂:“季初阳你这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你要是敢伤害最最善良柔弱的简佳,我第一个不会原谅你!”
6.
日子还是这般相安无事,阴了晴,圆了缺,亦庄亦谐。
季初阳承认那日他酒醉说了错话,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地抹掉旧斑点,然后摊开手来,相视着,微微一笑。
我一直自以为是地觉得,在这场爱情里面,简佳是幸福的,而我是无私的,至少我主动退场时,面容姣好,无人察觉;至少我随时随刻,都是想着要保护她的;甚至至少就连这次“有惊无险”的情变,也是我悉心替她谨慎收藏,你看,我多么伟大。
可是我欺骗了所有的人,却欺骗不了自己,我那么霸道地生脾气,只是因为:既然季初阳他不爱我,然后看上简佳,那么他看上了就休想变心。
似乎在爱与不爱之间,从来都隔着一层密不透风的轻纱,我们隐约可见彼此的端倪,却终究参不透那端倪之外深邃的清浅。
7.
烟花三月,季初阳和简佳下了趟扬州,简佳在回来的车上打来电话给我:“浅浅,我们给你带了礼物。”
我那时正在看着某个外国片子的浪漫桥段,泪眼婆娑,哽咽着说:“真的啊,我都感动的哭了。”简佳说我真煽情,回来要好好给我讲讲她们的浪漫旅程。
挂了电话,我的泪就真的下来了。
简佳带给我的是一只翡翠镯子,深深浅浅的一对,深的她戴,浅的给我。
听说,镯子是季初阳坚持买的,不便宜,简佳心疼了好久,但比心疼更多的是小女人般满足的幸福感。
她永远那么天真单纯,她说深深浅浅的一对,代表我们永不分离。
8.
“爱有时候是件多么有趣的事情,它让人心甘情愿,低到尘埃也好,掏空自己也罢,恨不得最好与那个爱人重叠,重叠着分不出来彼此多好:有一样的颜色,一样纯白继而苍老的面庞,一样走走停停,不紧不慢的步调,甚至一样的关心或者在乎,某个爱情之外亲亲爱爱的良人。”
简佳后来在博客里面这样写道。
9.
我一直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仿佛上帝开小差,打了个盹儿,我的世界从此,就变得天昏地暗地黑。
那天三人行,风好大,风迷了我的眼睛,季初阳给我吹沙子的时候,正好被从肯德基里面出来的简佳撞见,她什么也没说就往马路对面冲,我眯着一只眼睛想去追她,作个解释,季初阳一边跟着追上来,一边说:“浅浅你小心,有……”
我没追上简佳,季初阳也没追上我,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季初阳没了。
我甚至没有来得及转身看他最后一眼,脑袋里面就“轰”地失去了记忆。
10
我醒来的时候,简佳正在擦拭她的那个深色镯子,她说:绿的这么彻底,要擦去一点才好,这环佩叮当的东西。
她擦得认真,额角上渗出轻微的汗粒,透着窗口射过来的光线,我看见那只翡翠镯子上赫然一轮小小的太阳,仿佛初升的一般,若隐若现。
就因为这个发现,我又一次心疼地几近晕厥。
11
简佳说不能原谅自己,不辞而别,却留下了那只深绿的翡翠镯子。
我在那个打算永世仇恨的街头,把它们带在手上,逆着光线,举过头顶。
这叮当作响的深深浅浅,它们终于可以,永不分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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