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习惯,喜欢闭上眼睛走路。
最初,是眼睛比较累,把手放进他掌心里的时候闭了一下,给视神经一个短暂的休息,接着突然想起好早以前看过的一句话,大意如是说:牵住他的手,闭上眼睛就可以过马路。果然,我在穿越斑马线的时候再次闭上眼睛。不知道是平时我穿越斑马线太过惊险,还是那天特别惊险,总之他很紧张。一手紧紧抓着我,另一手还伸过来紧紧揽住我,走完斑马线才放松。而我只管放心往前迈。他越紧张,我反而越想笑。
自此以后,竟然成为一种习惯,只要有他在,便会闭上眼睛走路。最初只限斑马线,不多久便发展到随时随地。牵了他的手,在黑暗中体味他存在的温柔,如同拂面而来的风。当然,要在他注意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
“对着风微微回应,原来爱可以寂静,会突然想念你,那么想念你……”
即使是手牵手,也会有思念。于是仰起脸,把眼睛睁开窄窄的一条缝,什么都不看,只盯住他专注的侧脸,恍恍惚惚,安安静静地,回过神来就一个人在心里偷笑。终于有一天,咚地一声撞上路灯柱,他立即返身抱住我,心疼地责备:怎么那么不小心?!一边鼓着脸帮我吹挨撞到的地方。我痛得落泪,又忍不住被他的孩子气逗得发乐,哭笑不得。
他总是拿我没办法。
惟有彼此的日子里,试着忽略对方以外的所有,逍遥不染尘事。从前的纷呈在记忆中滤去了芜杂,只剩精彩,挥洒出七色的光华,勾魂摄魄,魔力四射。与现今的宁静相比,完全不同的两种生活。偶尔想起来,会有瞬间的失神。最后又总是安于现状,一笑了之。任时间一天天地流走,且让我偷得这一日清闲。于是理所当然地笑着,怀念着,享受着,懒惰着,窃喜着,短暂地告别着。
口中不说,但他总是最了解的一个,知道什么会是我想要的。被他宠惯了,脾气也大了,稍稍一点不如意就受不了。——颇有些不像自己。某些日子里会很烦很乱,下意识地,寻觅到他的怀抱,然后窝在他胸前,听着他孩子气的声音,心里才肯渐渐踏实下来。尽管那些安慰,无关痛痒。
不是没有争吵,而是他的心疼总会让步给我个性的强硬,到最后所有的分歧都是我说了算。得胜的时候会有些奸计得逞的小得意,回过头来心里却不舒服,反倒宁肯是他胜出。矛盾,是人类的习惯之一。
友人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可是小女人的滋味实在太过诱人。如同闭上眼睛走路的感觉,不知道前方的路口,不清楚脚下的地面,什么都不用问,只因为是他选择的,便坦然接受,并把前路亦完全交托于他;我只管躲在他掌心的小小温暖里,假装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恣意享受“洞中才一日,世上已千年”的快感。
天上浮云变幻莫测,地上人物离离散散。不是盲目,更不是固执。
有他的地方,不会没有路。只因为信任,所以依赖。
本文已被编辑[曲子和子]于2008-4-26 20:00:5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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