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条随手而放的手链,翻箱倒柜地找了一个上午。好像常常有这样“闹鬼”的事情,明明刚才还在眼前的东西,一下子就“蒸发”了。手链还是没找着,却从抽屉里面掉出一块小石头,拾起来一看,原来是那块多年不用的篆章,上面用篆体刻着:雁字回时。心,仿佛就被什么掀了一下。
雁字回时的时光,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特意跑去刻了那个章,每次写完一封信,或者回完一封信,都要在信封的粘口处盖上一个“雁字回时”,仿佛天子的玉玺。收信的那个人笑意盎然地说:“这样就可以在每天的一大堆公文信件和读者信件里,一眼找到你的信了。就像在人群里,一眼就能把你认出来。”
多少年不曾用手写信了,也许哪天就不会用手写字了,更别说写信了。现在感觉自己连写阿拉伯数字,都比写汉字好看了,不知是不是职业病。而那些线装书里曾经爱不释手的中国书法,那些云中谁寄锦书来的等待心情,还有那些青鸟殷勤为探看的美丽传说,都如那些古都的旧城垣,在岁月的长河里,终究是远了,久了,旧了,蒙上了心灵的尘埃。
最近看《似水年华》,里面有几段文写给英的无法寄出的信:
今天的天气特别的好,比你曾在乌镇的每一天都要好。说好给你写信,写字真的很慢,写第一句的时候,已经想到第三句了,再写又是新想出来的,原本想出来又没来得及写的,就忘了……”
“……我现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给你写信,纸上都是乌镇的阳光。北回归线北边的阳光,是斜的,所以每个字都有影子,不知道你看的时候能不能看到?......”
“......你现在在哪里?在做些什么?在乌镇,我们的时间都不是用秒来算的,因为其实一年也说不上什么变化。然而现在才觉得,在等待你的这一个月里,也是不短的一段时间。觉得尤其的慢、尤其的长……”
“黄昏了,我在上次和你一起看夕阳的地方。如果你在我身边,你会爱黄昏的,一边害怕,一边爱。其实黄昏,才是一天中层次最丰富的时刻。你不必害怕黄昏后黑夜就要来临......”
“我在你上次住过的那个房间里,站在窗口看乌镇,格外地想你。你曾经说过,世界上每一个窗口,都能看到不同的景色不同的人。然而在我看来,如果看不到自己想看到的人......”
许久不曾看到过如此细腻的作品了。想一想,在这个尘土飞扬,人声喧嚣的信息时代,我们最宝贵的时间,都给了什么?
很小的时候我总是在想哪一天我能抛开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走自己想走的路呢?十七岁那年,我终于给了自己一个十年之约,可是现在的我却不确定我这一路是否可以走下去。
我对自己说一个人的生命里总得还有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所以我要远离,所以我要找寻。可是我知道自己其实只是在找一个借口,一个借口而已。
喜欢一个人去到处走。喜欢一个人去海滨公园,喜欢一个人逛书城,喜欢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街上数一盏盏的路灯。
小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是个怪孩子。有时候聒噪得让人厌烦,有时候却又安静得连自己都觉得寂寞。我总是在别人安静的时候大谈自己的理想,在别人涛涛不绝描绘宏伟蓝图的时候却沉默。对熟悉的人微笑,对不熟悉的人漠视。身边有着很多很多的人,认识的与不认识的,真心的又或假意的,有的只是匆匆过客。有的却会一直留在身边,如鸭子,如佳佳,如甜甜。生命里停留的人最终只是来来回回的那么个。
总觉得近在身边的不一定能成为好朋友,而远在天边的未必就不是知已。有的人你要跟他她说很多的话,要不就会无话可说;而有的人你根本不需要开口,因为他能看进你的眼睛,走进你的心里。于是,无声胜有声。
我一直很喜欢顾城的《远和近》这首诗,“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很简短的一首诗,可每当我重读它的时候,心里总会泛起淡淡的忧伤!
我想我终是个不坚毅的人,以前是,现在也是。记得小学时那个经常在眼镜上方看人的班主任小眼老师说我是个不能坚持到底没有十足毅力的人,简称不坚毅。当时我很不服气,而现在我终于感叹他看得是多么的准,甚至他都算准了我一生都如此。
因为现在的我已经不怎么记得曾经那些自己对自己的承诺了。
那些在风里感受的,那些在街边长椅上思索的,那些在昏黄路灯下仰望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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