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不是姻缘黄未了

发表于-2008年04月25日 上午10:29评论-1条

无端端的,阿丽又给我提起阿宇来,害得我三夜了,辗转反侧睡不好觉。唉,事情已成过去了,为什么一想起来又拂之不去的?但想来想去,我自问良心,我对阿宇的关怀是出于真心的,就不明白他怎么一点也不相信我,一卷铺盖竟走得无影无踪了。一年了,不,准确的说应该是399天了,我虽然尽可能的查寻他的下落,但总是白费心机。

难道真的象阿丽所说我操之过急了吗?表面上她说的没错,爱情并未成蕾,由我来表达对他的爱慕,要采摘是急了一点。但问题是否在这上面呢?爱情在我或许已经成蕾,我欲促之也生出蕾来,然后并蒂开花,这也有错吗?我真的想极也不得明白。

阿丽说我能与阿宇交往,并生出了一段没有开始就已分开的浪漫爱情,为今生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应该要感谢她。这个口花花的丽,她在揶揄我!“没有开始就已分开”的这叫什么“浪漫爱情”?还“为今生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真是怒她不死的!推人下井了也要认份功劳。

但其实她认这份“功劳”也认大了。

还在这个楼盘未落成前,那一年我刚高中毕业,大学没考上,处在名为复读实为无聊的伤心期中。我知道爸爸投资了这一个楼盘,常到工地察看,有一天就随他去了,就留意到这个年轻人了。他那时在工地做小工。我忽然觉得挺可惜的:一个1米70的个儿,文质彬彬的样子,相貌堂堂,怎么的要做这小工呢?我就对爸爸说:

“爸,你身边不是缺摆得出厅堂的人物吗?我看这个年轻人很不错。”

爸爸瞟了我一眼,说:

“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中意他?”

“不!”我觉得脸上有点发烫,爸爸怎么会想到我中意他了?我有点怒气的喝了一声。

“唔。”爸爸知道我近来心情都不大好,也不再问,“好吧,以后看有什么可以让他做的,留下他就是了。”

不久大楼落成,成立了什么管理处,爸爸真的问建筑工头将他要了过来,安排他守门口。

阿丽还是在搬到这大楼住才认识他的呢。

而我与阿宇进入交往,却又确是因为阿丽。

阿丽是比我少两岁的姨表妹,虽然有点八卦好捣蛋,但心地不坏,与我颇冾得来。一天我到她家看她,她对我说:

“表姐,你常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爱看书了,只知道网上网下、追逐名利什么的了,书已经没用了。但我就发现了一个专蛀书的年轻人。”

“哦。”我心不在焉。

“你不信?就是我们大楼守门口的、颇高的、眉清目秀的那个。”

“他?那个打工型男?他蛀什么书?无聊看些美女杂志想入非非的年轻人随街可见。”我抿嘴一笑。

“他才不看那些杂志咧,他专注古书。”

“蛀古书?摆给人看的吧?”

“摆给人看?他哪来那么多钱买书摆给人看!你看他住在值班室的那丁点儿地方,有书也无处摆!”

“我是说捧本书在大众面前摆款那个摆!”

“那也不是。他值班的时候不看书,他不敢玩忽职守。只是在休息的时候才躲在他的窝里看。”

“噢……”我觉得这就真的有点怪了。

“他看的书都是或租或借来的呢,他还一边看一边作笔记呢。”

“是吗?”我有点不知所措的答道。

“表姐,我带你去和他相识,你爱看书,他也爱看书,说不定还是天生一对!”说着这姣妹就嘻嘻嘻的笑了。

“无厘正经!我就知道你是想笑话我!”说着我也笑了。

笑罢之后,阿丽于是就带我去见他。我们向正在值班的梁叔打过招呼,就走了进去。他住的用板帐隔开的那里面,铺了一张小床,就真的窄狭得只有丁点地方了。(据说,能让他一个人占用了这小半间,还是因为他工作好、人缘好;还因为其他几个守门人都有地方住。)

他正好休息,真的正躲在里面看书。但也不是阿丽所说“专蛀古书”那样深奥,他只是看一本小说罢了。而他看的是旧书,那倒是真的。他见我们进来,腼腆地笑了一笑。

阿丽介绍了我是她的表姐,并吹捧我如何如何也喜欢看书之类废话。我耐不住,便打断她单刀直入问他:

“你专看旧书,你有旧书癖?新书不入你眼?”

“不是的。”他大概没有想到我会这样问,迟疑了一下,“现在的书都很贵,我买不起,只好租着来看。”

“书屋没有新书租吗?”

“有的。只是现在新书很多,又都是大部头,要看也不知看那一本好。而旧书经前人看过了,能存下来再版的,大都是值得一读的。所以,象我这种文化少又没多少时间看书的,看旧书就比看新书好。”

“呵,有这样的见解。”我觉得新颖,就笑道,“真是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

“姐姐别笑我。”他有点羞赧,低下了头。

他叫我姐姐,我肚里暗笑:他应比我大一点吧,他不叫我妹妹是避唐突;又不叫我小姐是避不敬。看来,他很乖巧,有一点书生气,大概是旧书读得太多了的缘故。

“你好聪明。”我哧哧地笑着。

“不敢。”他随口而答。

看他那谦躬的态度怎么也不似做出逗人笑的,但他那一副迂腐的臭样子,我和阿丽笑得肚都痛了。

一来二往,我和阿宇也就熟了。对他的身世也有了一些约略了解:他的家在边远的山区,有父母,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读书迟,读完小学已16岁了,就跟人出来做小工了。至于更详细一点的,还不得而知。

接触了几次,我有点讨厌他太内向,和他交谈他从来不会主动,只有你问一句他才答一句,你问什么他才答什么,一点也不风趣。而且生活在21世纪了,他还十分亘古:有一次我嫌他那地方太逼仄了,谈话也不方便,就约他出外面行行吧,他竟倐的木鸟般的呆了,红着脸连连摆手连话也说不出来了。怒得我发誓从此不再理他了。

阿丽听我说了这件事,却认为我一点也不该怒,而且还应该高兴呢,她嗤嗤的说道:

“他不知道你是董事长的女儿,他怕你是鸡呢。你想,他美人诱而不乱,如此操守古道,这也该让你怒?我看他这样的人物如今已濒临绝种了,是属于熊猫、华南虎那类动物,你应该加倍爱护他才是。”

想想她说的也是。我心里认定她说得对,但嘴里却不饶她,我按住她咯她的腋窝:

“你咒我,你说我是鸡,你才是鸡,你这个狐狸精……”

她笑得卷成一团,气喘喘的说道:

“表姐,你不放手,我要怒啦。我刚刚还想着怎样对他说出你是公主,是格格,看他知道你是他的主儿,怕他还不会不巴结你不成?”

“你千祈不要!”我放开了手,“你不知道我最憎人讨好我吗!他若也是这类哥儿,任他是什么落泊王子,我才不睬他呢!”

“说得也是。”阿丽低头整理着她乱了的头发。

心一静,我又去见他。他正伏在床前简易钉成的书桌上写东西。见我进来,连忙摺了起来。

“呵,写什么?”我笑着,就坐下了——椅是顺手从外间带入的。

“随便写写。”他照例有点羞赧的笑了笑。

“见不得人的吧,写情书?”

“不,不是的,真的是随便写写……我在写……小说……习作。”

“哦,给我看看!”

“这一篇正写着,潦潦草草凃凃抹抹的很难看。既然姐姐也爱文学,我这里有一本,只是姐姐看了不要见笑,多提点意见才是。”说着他从书桌下拿出了一个书包,从里面拿出了一本50页的单行簿给我。

我翻开一看,誊抄还算整洁,几乎已写满了。“是一篇?”

“不是。应该共有九篇。”

“呵,那么多。”我一边看头一篇一边说,“对了,你没去投稿?”

“没有。”

“为什么不投去试一试呢?我看写得还可以。”

“早两年投过,但如石沉大海,所以没敢再投。”

“你怎么这样经不起挫折,”我抬起头看着他,“失败了应该再来。”

“这道理我懂。我不是受不了挫折,我是受不了黄鹤一去杳无音信而心挂挂的那种滋味。”

“很难受?”

“很难受。等待、期望,是很痛苦的。在我明白了‘有多大的头才戴多大的帽’这俗话的含意后,我就不再作什么梦想了。”

“不作梦想了?看你把话说得好婉转的!归根到底,你还不是心理脆弱,承受不了挫折!”

“心理……脆弱?可是,我觉得我应有自知之明,只有无梦才可以活得轻松。”

“好吧,时候不早了。许多话一时也说不清。等我看完你这一本再说吧。”

用两天时间,我认真地慢慢地看完了他的小说。他写的都是些小人物,故事平凡,写得也平凡,与现在流行的小说并不接轨。但文字还不错,还略有文采。我心里高兴:一个只读过小学的能写出这样已是很不错了!

我带着本子去还他,给他提了一些意见。他听得很认真,还一点一点的记了下来,弄得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做了一回“老师”。

看着他那锲而不舍的样子,我很受感动,想:他虽是一个小工,若他的人生际遇好一些,假以时日,他是会有所作为的;而且,最重要的,现在真的很难见到这种孜孜好学的青年人了,真可以说是象熊猫华南虎一样珍贵的了。

我打定主意要帮他。

第二天我就去要爸爸将他调到办公室去。爸爸说他那里人材济济调他来做什么?我说就调他来做你助手的助手吧!爸爸拗不过我,也就同意了。

我就去对阿宇说:

“你愿意做白领,去办公室上班吗?”

他咧着嘴笑了:

“怎么可能?我除了做小工什么也做不来。”

“我帮你。”

“你帮我!?”

“你不信我可以帮你?”

“……不是……但是……”

看着他那副失措状,我掩口笑着走了。

谁料,过了两天,阿丽打了个电话给我,说:阿宇辞职走了;他在梁叔那里留了一封信给我。我吃了一惊,急忙去取了信来看:

姐姐:

昨天管理处通知我下个月去公司上班,我知道那是你帮我的结果了——他们已告诉我你是老板的女儿了。我多谢你的好意。

但是,细想这一段和你的接触,我有一种预感,虽然这或者只是我的神经过敏,而我还是害怕如果是对的话,那是很不现实的。所以,我采取了回避——请原谅我不辞而别。

你是好人。而我知道我自己。只好再三的请你原谅我辜负了你的好意。

谨祝

健康!

陈田宇拜别

×月×日

“他说去哪里了吗?”我张惶失措地问梁叔。

“没说。只说是家里有事,所以辞职不干了。”

我顿时觉得头脑一片空白——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我悻悻的走开了。悻悻的走着走着,一股无名火猝然而起,心里发狠的骂道:

“你以为你是谁!……一抔烂泥!……扶不上壁!……”

我已有许多天没出门了。

这一晚吃了晚饭,在客厅看了一会电视,又回房间点击了一会网络,正准备躺下看书,这时候阿丽来了。她一入来装作挺关切的看了我一会,说道:

“表姐,我看你还是那副惘然若失、郁郁不乐的样子,怎么啦,你真的舍不得阿宇离开,难道你真的对他产生了爱情?”

“我不知道。”我很懒理的答她。

“唔,不知道就好,我还以为你真的爱上他了呢;不知道即是相知尙浅,很快就没事了。”但她却很恳切的看着我说。

“只是,”我默默的看着她,心里的感情也就泄了出来,“虽然相知尚浅,我相识他很短,但我已记住他了;他留给我的信也很短,但看得出他也记住我了;而他却走开了,你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要我说实话吗?实话就是:他怕你。”

“怕我?他为什么要怕我?就算我帮他而使他神经质的预感到我在爱他,那也除非他已成婚怕我爱他而使他陷入陈世美般的宭境,否则,我这样帮他,是实实在在的帮他,使他不再碌碌无为的做小工,他需要回避吗?你说,我是披着人皮的妖精?我会害他?!”

“不,你不会害他,他也肯定未成婚,但你对他的关爱显示得太快了,你吓坏了他,就象天上突然掉下一块大馅饼,吓得只要不是饿鬼都不敢吃一样,所以他避开了。表姐,你这样聪明,你没看出他留下的信流露着多少无奈吗?他走开是不想做‘想吃天鹅肉的蛤蟆’!”

“说来说去,还不是不相信我,他这个无胆鬼!”

“不,应该说是你操之过急了。”

“什么?……操之过急?”

“是,急了。”

“是吗……”

我觉得有点哑然:我从来是想到就说,该做就做,我又不是算计他,怎么会想到这急不急上来了?不说他无胆反说我急了,真是匪夷所思……

(写于2007·1·28——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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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疾风步
☆ 编辑点评 ☆
疾风步点评:

不错的故事,语言还需要多多提炼,对白可以口语化一些,但行文上最好还是避免有语病的句子。

文章评论共[1]个
我要走-评论

那就是造孽
  【黄未了 回复】:呵,也许是的。 [2008-4-26 9:08:50]at:2008年04月26日 早上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