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最初的童谣楼外楼

发表于-2008年04月21日 晚上10:05评论-3条

在绝大多数场合,我都是个没一点用处的生命,尽管我没少说话也没少做事,但最终得到的只有疲惫和衰老。在整个生命体系中,始终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的存在是必需的。在这方面我作了长期的观察,同时认真翻阅了浩如烟海的历史卷册,但关于我的记录之少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料,我花费了全部的青春年华,跌倒了站起来,站起来再跌倒,也只是在寥廖可数的几个地方看见了我想看的东西。从那些记录上看,我也是有点用处的,那仅有的一点用处却让我羞愧万分,进而又悲愤填膺,恨不得抓起那些卷册狂撕一番。

那样做又能改变什么呢?无论是多几本书还是少几本书,这个世界都不会眨动一下眼皮。这是个特别简单的事实,因此,后来我慢慢忘记了历史。虽然我还活着,并且自认为带有一定的目的,但决不再想怎样去改变人们的日常进程。我的重量身高和能力都不足以引起任何重视。由于大脑结构过于简单,我除了能够发出"瞿瞿"的叫声,在秋天的夜幕中传播外,就再也不能和这个世界作什么值得一提的交流了。

要是深究起来,我那种千百年来一成不变的瞿瞿声,除了用来聊以自慰,还能干什么呢?如果我能控制住自己,如果我有条件采用外科技术把那一套发声器官去掉,我情愿默默地过完余下的时光。在那些基本上没有娱乐工具的穷苦古典诗人销声匿迹之后,我的叫声就很少有人提起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为此感到什么惋惜。让我热泪滚滚的是那些孩子们:在热躁的夜晚,在红橙橙的路灯下,总是有孩子们把我的同伴捉住,塞进小瓶里,欢天喜地拿回家,喂他们的宠物,或者什么都不喂,干脆活活地闷在瓶子闷死,而他们自己却睡得呼呼作响。这固然和我们向往光明的天性有关,但是,我一直认为我们的这种天性是值得提倡的,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完全是因为这个社会根本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缘故。

这些都不提了。我说过我已经忘记了历史。我已经从博大精深的历史中走了出来,重新回到生我养我的广阔天地。在属于自己的舞池里,在属于我的时限内,我的一部分会不由自主地喃喃哼唱。另一方面,我又唱得非常小心,以至于有点胆战心惊;我害怕被人发现,害怕那些拥有听觉的生灵无动于衷地从我的歌声里走过;如果我歌唱时碰巧看见了一个捂着耳朵的人,我的脸就会“腾”地一下红了起来;这固然和听众不近情理的挑剔有关,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我太脆弱了——和那些动辄就红遍全球的流行歌曲相比,我对自己实在是毫无把握。为此,我得安分守己地过上一阵子,不断地在茂密的草丛里反复散步,才能忘掉那些不快,重新鼓起歌唱的勇气。

说到底,我毕竟是一只没有任何安全感的虫子,我的胆量还没有半只蚂蚁的大。尽管我有无数次歌唱的冲动,但真正用于歌唱的时间却屈指可数,也从来没有发出过让我心满意足的声音,响个不停的喇叭,烟囱冒出的滚滚浓烟,以及从城市那边吹来的五味杂陈的风,都让我难以遵照自己的构思去唱。总之,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一只完整的曲子,没有几行让我满意的音符;我的思路,我的歌声常常会莫名其妙地中断,常常被日常琐事所支解——即使这样,我也很少为自己的声音而发愁,经常让我发愁的是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适合我唱歌的场合,我在这方面的无能,已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有时侯我真恨不得掐断自己的脖子-——众所周知,我并没有这种能力——我只有继续忍受一事无成的痛苦,一再放弃歌唱的尊严,过着得过且过连贩夫走卒也不如的日子。

忧愁苦闷中,秋季来了,凉爽的露水来了,皎洁的月光也来了。同伴们个个兴高采烈,在紧张的生活之余,难免要高歌一番。草叶与露依依不舍的抖颤,月光和阴影的悄然转换,长风在每一片叶子上的弹拨,都呈现出咄咄逼人的节奏,在大片大片的草丛里,在清澈的月光中,在一块块土块间,我都看见了蹦蹦跳跳的音符,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就是一块顽石,恐怕也难以无动于衷;季节的引领,不仅让我们彻夜难眠,还让我们忽略了自身的存在----我们的内心在季节面前所表现出的那种单纯的执著,即便是死亡,也不是说能终结就能终结的。

蟋蟀们的歌声虽然得天独厚,虽然无处不在,但它们很少得到普通大众的尊重。如果在某个房间的某个角落,有人忽然听到了一只蟋蟀在鸣唱,一般的情况下,他都会觉得不舒服。如果他是个有洁癖的人(不幸的是大部分人都患有此症),他说不定就翻箱倒柜,把它找出来,轰走它,甚至是不惜弄脏地毯,一脚把它踩扁,——说句良心话,那只蟋蟀,那只被你赶跑或被你踩得稀烂的蟋蟀,根本没有烦他的意思:它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它在人类的卧室里唱歌完全是被迫的。当它从一块草地向另一块草地前进时——它经常这样——它闯入了那座挡住了它的去路的城市,最终误入了人类的卧室;它根本不想这样,那只蟋蟀始终都认为自己只是路过,始终认为只须几个健步,它就能扬长而去,重新在草丛中悠哉游哉地穿行。

现在,它的每一种希望,它的灵敏的触须,都起不到丝毫实质性的作用。从进入城市的那天起,它就迷失了方向,城市的庞大和坚硬,尤其是无处不在的危险,都远远超出了他的应对能力。令人始料不及的是,污浊的空气,昏暗,局促的环境,反而激起了一股强烈的以前从未有过的欲望,一想到田野,一想到草丛,他的歌声就会喷涌而出。不过,这种反常的声音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由于长期地在冷冰冰的墙壁间闪转腾挪,使它的每个音符都有点郁郁寡欢。它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但它毫不在意,在没有清风和草叶的情况下,还能如此歌唱,已让它大喜过望了。

这一点隐秘的喜悦支撑着它走到了今天。有时,它甚至有兴趣花费整整一天的时间,顺着楼梯,经过一个缺口爬上楼顶,尽管风把它吹得左右摇晃,它还是爬到楼顶的边缘,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把头稍稍向外探出一点,一边顶着风,一边尽情的眺望和嗅闻:但愿那模糊的远方就是绿油油的原野,但愿灌入它口中的空气里多少包含着一点青草的气息。

总之,一旦离开了原野,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些遗憾,就是喝一口露水,上一趟厕所,也不能有所例外。总之,羁留在城市的日子越长,它就越发感到旷野的可贵。旷野深处的生活和街头巷尾间的生活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在旷野深处,它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能随着季节的进行而进行,既不必为各种各样的噪音和嗡嗡作响的流言诽语而心惊肉跳,也不必为每天的露水和月光而忧心忡忡,唯一需要它考虑的只有倾听和歌唱——除去倾听的时间,再除去歌唱的时间,它们的生命,已不必再作其他的安排。

本文已被编辑[雾里丁香]于2008-4-22 8:30:1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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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雾里丁香点评:

很有灵性的文字。
子非蟋蟀,亦知蟋蟀的喜怒哀乐。

文章评论共[3]个
雾里丁香-评论

问候朋友。at:2008年04月22日 早上8:32

把酒当歌-评论

你把自己比作蟋蟀,你对文字的热爱比作蟋蟀的歌唱。你在自己的舞池里翩翩起舞。不过,就算碰到一个捂着耳朵的人,也不必脸红,你的确有点脆弱。但愿你一直有歌唱的勇气,不用在草丛里反复的散步,尽情的歌唱吧/尽情地展现你自己/让我们一起分享你歌唱的喜悦。来学习了,问好。at:2008年04月22日 中午2:17

把酒当歌-评论

不要忧心忡忡,总会有一个适合你歌唱的舞台。不久的远方就是属于你的绿油油的原野,遍布都是泥土气息的青草。at:2008年04月22日 下午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