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国际性大公司做人事,工资一般,勉强维持生活。在离公司半个小时车程的地方租了一间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一个人生活。白天照常上班,晚上回到居所,看电影,写文字,然后拿微薄的稿费去挥霍。我的生活必须有色彩,否则我会轻易嗅到死亡的味道,在洗手间,楼顶,甚至办公室等等,我害怕让自己安静下来。
有人说如果读书是自我欺骗,那么写作就是自我绑架。高中时开始写些简单的文字,释放感情,以为有一天终会停止,可直到今天,我依旧无法抛弃,有时候好长好长时间不再写,可过一段时间又吧嗒吧嗒地在键盘上敲下自己的感受。
住了是一栋三十多层的大楼,楼是新建的,却有着破旧的电梯。每次电梯启动时会有剧烈的晃动,那种感觉就像通向地狱的道路上来回穿梭。于是常常在深夜走安静的楼梯,楼道很少有人走,堆满了垃圾,还有很多建楼时没用完的水泥等之类的建筑材料,气味刺鼻。
在这栋楼上结识了一个朋友。他叫林森。
我不喜欢朋友,喜欢并习惯了一个人生活,朋友只是简单的敷衍。从小学到大学有太多的同学,一旦毕业就失去了联系,再也没想过找他们。
搬到这栋楼第一天,我开着门在收拾房间,他没敲门,直接进来,站在我的身后,吓了我一跳,他却肆无忌惮地笑。
“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谢谢”我答。
“我住在隔壁,也是前几天搬来的”
“哦”
我一边漫不经心地和他说话一边拉动家具。他跑进来,搬着餐桌的另一端说:“你最好把餐桌放在窗户旁边,然后在窗台上放几盆花,最好是能散发香味的生命力极强的花,这样你吃饭的时候会心情好一点。”
我没有那样做,我向来是一意孤行的,即使我想把餐桌放在那里,一旦在我付出行动之前他说出来,我会马上改变我的想法。我要活的有个性,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
他待了一会就走了,临走时,他站在门口说:“要我关门吗?”
“要,谢谢”
“哦,对了,我们在一个公司上班,你不记得吗?”
我停止了手中的东西,抬起头,认真地端详地看了他的脸,很清秀的脸,干净,头发稍长,不过梳理的整齐。
“没印象,我到公司的时间不长,还不熟悉”
“嘿嘿,我也是刚来的,招聘那天,我见过你,人事部的对不对?我会计部的。”
“哦,今天谢谢你”
“少这么客气了,我叫林森,以后就叫我森吧。”说完,诡异地笑了一下,关掉门,离开了。
“林森”我暗自笑了一下“好奇怪的名字”
(二)
龙龙告诉我,他将要离开这里,这里不适合他。太过于繁华,压力太大,习惯了简单而无悠的生活,无法适应公司的规章制度,于是,决定去旅行,用上班一个月挣来的工资去遥远而平静的地方,我想是西藏,可他没说。他走那天,刚下过雨,空气干净,接到他的电话,语气轻松泰然。
“文,我要去旅行了。”
“我知道,一路顺风”
他挂了电话,我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他在火车站的身影。他挂断电话,卸下手机卡,用力地扔进人群。与这个空间彻底决绝。
我们一起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我唯一的朋友,我们的性格相差甚远,能成为朋友真的有点匪夷所思。他喜欢摇滚,抱着电吉他疯狂地摇,周末去吉他专卖店排练,和一群打扮的妖冶的女子一起去喝酒,玩到很晚回宿舍,经常是深夜,我收到他的电话,告诉我他今晚不回来了。我喜欢戏曲,中国古老的艺术,每个周三去学习发声和乐理知识,周末去戏曲老师家学习身段和表演,龙龙无法接受我的戏曲,正如我无法接受他的摇滚一样,但我们却莫名其妙地成了朋友。
和他去过一次排练的地方,不是在热闹的街道,而是郊区一片荒凉的地方,突兀地立着一间简易房子,在门楣上写着吉他专卖是唯一能证明这间房子身份的证据。店主是个和我们同龄的年轻人,只是弃学较早,身上渗透着社会青年的气息,嘻哈风格的装扮,黄色的长发,笑容模糊,皮肤粗糙。为人倒是随和,知道我们是学生,故意把房间内燥杂的东西清理干净,从破旧的冰箱里拿出矿泉水,歉意地说:“只有这个”,然后是一脸的笑容,正是他的笑容让我觉到其实他还是个孩子。
鼓手是个女孩,身材很性感,头发烫过,但保留了黑色,把脸遮了一半。音乐开始的时候,完全投入其中,头发随着身体一起运动。后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南生。安妮宝贝的书中也有这样的名字,我听到这个名字后,笑了。在心里想:“她让我看到了安妮书中南生真实的形象”。
(三)
第二天,林森敲我的门,在门外喊:“该上班了,我在楼下等你”。我还没有回答,就听见他离开的脚步声。其实我早已经起床,整理好了东西,正要出门。他走后,我打开门,临走前照了一下镜子,把头发向上推了推,关掉门,下了楼。
他站在楼道口,满脸的笑。我向他笑了一下,一起去了车站。
17路公车
我们坐17路公车去公司,半小时的路程。早晨上班的人多,没有位置,上车时,只剩下一个,他说:“你坐!”“不,不用,我习惯了站着,你坐吧。”“客气什么,坐吧”说完把我推到了座位上。
我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这个习惯已经有很长很长的时间了。我知道有些陌生人最终会脱离陌生的界限,冲向另一个阶段,但在熟知之前,我还是不能习惯与人关系很友好的状态。
会计部和人事部不在同一办公楼上,但相距不远,我上楼前,林森说:“中午不回去了,咱哥儿俩去喝酒。”“ok”。
我上楼的时候,脑海中忽然跳出他站在我门口的样子,微笑着,看着我的房间。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他很奇怪,好像过于热心了,让人有种想故意疏远的感觉,只是他那单纯的眼神又让人不知所措地想和他交朋友,毕竟龙龙走后,在这个诺大的城市里,我再也没有朋友了。
中午去了一家酒楼,装潢很好,服务态度也很好。楼分南北两区,南区中式,北区西式。也许是刚毕业,许多事情很想尝试,对于高级的西餐,很少吃,于是当他问我喜欢中餐还是西餐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了西餐。
他在这里应该很熟,服务员边领着我们走,边和森交谈。说话亲密,偶尔还开小笑话。最后,我听到了南生的名字。我的脑海里又一下子跳出了在荒凉的破吉他房内,那个身材高跳的妖冶女子。森问女子:“怎么最近总不见南生啊?”女子回答:“南经理好像是去旅游了,我也不清楚,已经走了几天了。”
在房间内坐下后,我禁不住地问森:“南生,是南的南,生活的生吗?”“恩,名字很奇怪吧。”“是个女孩?”我试探性地问。“是啊!你认识。”“不,认识一个叫南生的女子,但不知是不是一个人。”“长的什么样子?”“高个子,瓜子脸,妆化的很浓。是个鼓手。”“那就不是了,这个南生,虽然也是高个子,瓜子脸,大眼睛,但从来不化妆,也不是鼓手,人家是这个城市最大的酒店,宏声集团老板的千斤小姐,这个酒楼是以她的名义开的,只是人家的一个下小的店面而已”“哦,这样啊!那可能不是一个人了”
(四)
龙龙再也没有回电话来,我打过去电话,对方是一个女子纤细的声音:“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一天,我在上班的路上收到吉他房老板的电话。他问我龙龙是不是大学毕业后离开了这里,去了别处工作。我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暂时离开,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他还说他们过几天有一个演出,现在缺少贝司手和鼓手。南生也好长时间联系不上了。我急着上班,于是草草几句后就挂了电话。我始终坚信,有一天龙龙会回来的。
工作毕竟不同与上课。上学时,一直期盼着赶快赶快毕业,于是,就这样对终点的向往,忽视了过程的存在。做学生,心情不好时,可以一个人憋在宿舍,呼呼大睡,或者去网吧打游戏玩个昏天暗地,现在终究是个职员,一天不上班,上司就劈头盖脸地责备一翻,心情不好,也好硬着头皮坐在办公室整理一打一打的人事档案,去和基层员工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渐渐地,人变的越来越不像自己了。学生时期的单纯已经消失殆尽,转而是一个油嘴滑舌,玩弄手腕的人。
有时候,回到居所,不想开灯,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买几瓶酒,一个人俯瞰这里的夜景,边喝边哭,很想很想告诉一个人,我好累,我需要依靠。早上醒来的时候,忘记一切,从新开始。
我经常会想念龙龙,想着一起骑自行车,行几十里的路,只为看一场枫叶凋零的景象,想起一起彻夜不归去玩游戏,想起我的女朋友离开我时,我伤心而他安慰我的情景,想起他第一次接吻后,向我表达的神态。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还真是幼稚。
龙生活在农村,但他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大一开始学习吉他,然后一个人在街上游荡,不断地向吉他高手学习,大二去市区高级的酒楼做服务生,大三已经完全融入这个城市,俨然一副这里主人的样子。他对我说:“文,我一定要在这里干一番事业”,说这句话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凄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会对他的眼神觉得凄凉,但那种表情,至今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可见。大三快结束时,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也爱他,但他们不可能在一起,我不太明白他的话,只是打趣道:“你爱上的女孩多了,爱你的女孩也多了,都不值一提,又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不一样,我觉得他才是我的真爱”“打住,到此为止,你那番花花肠子能停在一个女子身上才怪呐!”他没再回答,把脸转向了另一边,这是第一次,第一次他没有把问题纠缠到底就结束了。事实上,那次,我知道他真的恋爱了。
我想我没见过那个女生,自从那次对话之后,那个女孩好像再也没出现过我们的生活内,龙也不再提及。只是偶尔会莫名其妙地夜不归宿,我问他,他说,心情不好,在街上溜达了一晚上。我知道这只是搪塞的话,但我宁愿它是真的,于是不再问下去。
大四的时候,龙不再谈吉他,他把吉他卖了。是在学校上一届毕业生买东西的跳蚤市场上卖给一个青涩的男生,对吉他一副渴望的样子。龙卖给了他,然后送给他好几本关于吉他的书籍。男生得意地离开了。他转身那一瞬,我又看到了刚来大学时的龙,心里突然一阵酸楚。
龙更经常地夜不归宿,快毕业了,人心惶惶的,不考研,不考公务员的,疯狂地玩,考研的疯狂地学,每个人都处在自己的生活中不能自拔。未毕业,公司来学校招聘。招聘那天,龙龙不在,我发短信让他回来,他回短信说,他会回来的,然后没了回应。
我很幸运地被公司选中,当场签了约。出会场,再次给龙发短信,已经关机了。
他失去了这次机会,直到第二天的上午他才回来,很累的样子,回到宿舍,什么也没问,躺床就睡了。我知道,他已经放弃了这里,并且不想再提,这些日子,他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一无所知。那个曾经以看女生为乐的男孩,在一年的时间内打磨的失去了棱角,像个乖孩子,不言不语了起来。又像个受伤的兽,把自己蜷缩在一个封闭的笼子里,委屈地添哧地自己伤口。
毕业前,他潦草地去了该市一家私营企业,没有签约。我工作那天晚上,他请假来到我这里,我们去喝酒,他喝醉了,很放的开地喝,已经好久没看见他这样了,封闭了太久,忽然放开,就如同把堵了太多的水的匣子突然取下。他开始哭泣,小声地哭泣,慢慢地大声骂,骂自己懦弱,骂世道,骂社会,然后是发誓将来一定一定要出人头地。之后,倒在了酒桌上。
我把他拖上了出租车,送到我的住所。那时,他醒来,进洗手间洗澡。我去客厅倒水,打开电视,等他出来。听到水声哗哗地响,之后是嚎啕大哭。我跑过去敲门,他一直哭,哭了好久,最后他说:“我没事,你睡去吧。”
他是个坚强的男孩,倔强的像块铁。可以大声地笑,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脏话,可以发了疯玩摇滚。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哭泣,哭的像个孩子,像是小时候,丢了糖果,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痛哭。那时,我终于明白,不是男儿不把泪轻掸,只是未到伤心处。
(五)
下楼买零食时,在楼下遇到森,他牵着一条纯白的狗,乖巧,可爱。看到我,把狗抱在坏里说:“文,南生的狗,我帮他照看”。“很可爱,可他吃什么。我正要去超市,我给它带些狗食吧。”“不用,这条狗很奇怪,不吃现成品,我们吃饭的时候,随便给它一些即可”“那好吧。”
这条狗真的很乖,我们上班的时候,它独自待在家里。回来的时候,打开门,它会乖乖地站在门口,嗲声嗲气地叫。森叫它皑皑,白雪的意思。
周末的时候,我们去逛街会带上皑皑,它很乖巧地跟在我们身后,时而叫上几声。有路人给他玩耍,它会很配合地玩上一小会。
皑皑是南生酒店一个叫米儿的服务员送来的。后来森告诉我,以后皑皑可能要和他一起生活了。至于它的主人南生,森没有提及。
我又收到了吉他房老板的电话,他说他要结婚了。这让我想起他以前的女朋友,那个在吉他房玩摇滚的妖冶女人。他说,他很希望南生和龙龙能去,希望我能通知他们。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南生是和龙龙一起消失的。也许南生就是龙喜欢的女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把我笼罩,我无法名状,但却感到浑身的寒冷。我再次拨通了龙龙以前的号,答案依旧是无法接通。
我能清楚地感受到森脸上的笑是勉强出来的,没人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发愣。有次我进他的房间,没有锁门,推开,看见他对着阳台上的花发呆。那是一种开着细碎小花的看起来瘦弱的小花,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我知道森一直精心地呵护它。
那段时间,我们的生活都是围绕着皑皑,好像一切存在的意义就是让皑皑快乐健康地生活着。白天上班,晚上一起去喝酒,然后给皑皑带些简单的食物,之后各自回房间睡觉。往往他会先给皑皑洗澡,而我会写下日记后就睡了。
我不经常聊天,qq我已经好长时间不上了,大学期间一直期盼着qq能生为太阳,然后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年,终于有了太阳,却莫名地伤感了起来,时间就像匆匆的流水,清澈却隐藏伤痛。偶尔我在网络上遇到了我以前的女朋友,她在西安一大学读建筑,我不喜欢她,我很清楚自己的感受,快毕业的时候,她打电话来说,我们结婚吧,我断然拒绝了,我不想结婚,更不会和她结婚。qq上她告诉我,文,我要结婚了。我的手停在键盘上,不知说下什么样的话,我没有电视中那些人那么高尚,我说不出祝贺的话,也说不出讽刺的语言。于是,我关了机,叫森一起去了楼顶。
楼顶有个庭院式的场地,因为楼层太高,很少人来这里,椅子凌乱地摆放。我们在上面喝酒,谁都不说话,一瓶一瓶的喝,那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之后我们喝完了酒,森说:“没有了,我下去买,我们接着喝。”“我和你一起去吧”“好的”
他回房间穿了件衣服,回来的时候皑皑跟在后面。森说:“带皑皑下去玩玩。”
我们住的地方是新开发的地区,许多设施还不齐全,附近只有一个大型了超市和马路对面几个小卖部。森说:“文,你在这边看这皑皑,我去对面买啤酒。”“ok”。
晚上行人不多,交通也不拥挤,时而疾速地驶来一辆汽车,然后呼啸而过。森迅速地跑到了公路的对面,回头对我轻轻地笑。皑皑在我身边跳来跳去,我轻轻地叫:皑皑,皑皑。它活跃地样子看起来心情很好。
“不用买太多了,喝的差不多了,明天还要上班。”我在马路这边喊。他转身对我说:“多买些,喝不完下次喝。”这时我看见一个瓶子从他的手中脱落一直滚到马路中间。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森脸微微的笑,醉意蒙胧地放下手中的其他酒瓶,朝滚走的瓶子走去。“你小心点”我喊。他没有回答,依旧朝马路中间走去。我正要再次喊,皑皑突然冲了出去,大声地叫喊地,我从来没有听见皑皑会如此剧烈的喊叫,尾音是汽车迅速的刹车声。
我惊呆了,不知所措,森还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捡起瓶子,脸上依旧保持着微笑,抬头的瞬间看见司机从车上跑了下来,跑到一团白色的东西面前。森手中的瓶子突然间脱落,哆嗦着走了过去,他不敢相信已经模糊一团的就是活泼可爱的皑皑。我跑过去,拉着森不让他靠近,他甩开我仍旧缓慢地向皑皑的尸体靠近。
他突然间跪了下来,颤抖着把皑皑抱起来。轻声唤“皑皑,皑皑”。司机走过去想说些道歉的话,森没有理会,把衣服脱下来,包起皑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跟在森的后面,不知该说些什么。在我的意识中,皑皑是很可爱,但它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不值得那么伤感的。可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人的爱好不同,有的人把宠物看作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东西。
他回到房间,把我关在门外,我的手停止敲门的动作上。然后我回了房间。
(六)
森没有去上班,把自己关在屋里。我敲了好多次门,他轻声庸懒地回答:“你去吧,我不上班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近一个星期。我忽然发现一个人上班原来我已经不适应了。
一周后的一个下班时间。路过森的房间,看见门是开着的。我在门口叫:“森,森”“文啊,进来吧。”
我进去时,他正在收拾东西。硕大的行李箱放在床上。
“你要去旅行吗?”
“我该回去了”
“回呢?”
“日本”
“日本?”
“我在日本留学,还没有毕业,现在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这简直太荒谬了,我无法相信他的话。已经上班这么长时间了,怎么会突然要回日本呢。“你在骗我吗?”
他笑了一下,一周以来第一次见他笑。但却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释然的泰然的笑。“你不喜欢在靠窗的位置放上一盆生命力旺盛的花吗?”他突然这样问我。“干嘛突然问这个?”“我想让你照顾这盆花。”“可你为什么非要离开吗?因为皑皑。”“算是吧。”“可它仅是一条狗而已,你何必这样和自己过不去呢?”“不,它不单单是条狗。它是我和南生的产物,是我们的爱。”
那时候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森一直爱着南生,可南生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他的视野中。他停下手中的东西,拿起喷壶,轻轻地在花的身上喷水。“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南生很早就认识了,相爱了八年,然后我去了日本。我说过我会回来的,可他没等我回来就离开了。我在日本的时候,米儿给我发邮件说南生有恋爱了。于是,我急忙从日本赶回来,可一切都晚了。她离开了这里,只留下了皑皑。我以为她终有一天会回来,于是我决定在这留下来。事实上,我很清楚,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永远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也许她还是爱你的,你应该等下去,她终有一天会回来的。”
“不可能了。她去了西藏,飞机在途中失事了。”
我的身体猛的抽搐了一下。“去了西藏?什么时候?”我问。
“大约是在你搬到这来的几天后吧。”
“七月八号。”
“你怎么知道?”他很惊讶地问我。
“不可能,不可能。”我的思绪蓦地乱地像一团麻。龙龙应该是坐火车去的,他没有钱坐飞机的。他没有钱的。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自欺欺人地认为南生是两个名字相同的女人。
森问我有火机吗?我说有,递给他,他从箱子里拿出一大叠的照片,放在地上,用火机点燃。我蹲下去,看清了照片中女人的脸。清秀,美丽,微笑的眼睛,优美的弧度。可眼角那颗美丽的眼泪痣毫不掩饰地告诉我,她就是南生,那个吉他房内见到的,穿着华丽衣服,打扮妖冶的女子。龙羁绊的女朋友,森朝思暮想的女朋友。
森把那盆花送给了我,我送他去机场。在机场,我们击掌告别。飞机起飞的瞬间,我的心一片荒凉。
(七)
我依旧住在那里,森的房间被一对刚结婚的夫妇租去。一个人去上班,一个人下班。忽然有一天我收到森从日本寄来的邮件,他告诉我他结婚了,一个日本女孩。他在那里买了房子,过段时间把父母接去,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在心中默默地祝福他,幸福。
直到今天,龙龙和南生还没有回来,我始终没有联系到龙龙。森送给我的那盆花生命力真的很旺盛,虽然瘦小,却坚强地活着。我把餐桌摆在窗户旁边,早晨阳光洒进来,花儿清新的样子,让我觉得这个世界原来还是这么的美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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