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贼的时候贼已经是贼了,因此我不知道贼是怎么成的贼。我只是他妹妹的男朋友的一个好朋友,他只是我的一个好朋友的女朋友的哥哥。
认识他的时候,他才从里面出来解放不久。他的一个好朋友为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买了一身新的,把旧的东西全烧掉然后从火盆上跨过去他就又是一个去了霉运的崭新的贼了。
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很有规律。清早穿一身干净精神的衣服出门,头不用梳,永远都是显得年轻又精神的板寸头。有一次他和他老婆出去吃烧烤,卖烧烤的还以为他们是耍朋友的。把他老婆乐得哈哈大笑,因为他们也不是很年轻并且孩子都有好几岁了。
出门之前他的四个口袋是一样重的。问老婆或老妹要上二元的公车费就出门上班去了,晚上回来的时候除了买酒买菜还能交给老婆两三张百元大钞。整个上班期间是否去搓澡洗脚饮酒作乐消费还是未知数。那时侯大概九七、八年的样子,我们这些刚分出去教书的家伙一个月工资也只有两百来块,如果他的工作不是危险性教大,还真是一份令人艳羡的好差事。好友的姐夫是个出租车司机,一月赚一千多块,也算是高收入了。但相对于贼的工作来说就差太远了,好友几乎让他姐夫改行给贼干上几年然后收手,但终因危险性太高没有施行。
贼有不少传奇故事。传说有一天他在证券交易市场偷了一辆自行车,大模大样地骑出去。因为骑得摇摇晃晃的,保安还在朝着他笑。他也朝着保安笑。还对保安说:“笑什么嘛,笑我骑得丑撒?”
还有一次,一个报迷刚在报亭前停车买了份报,站着才把一条消息看完,眼皮底下的自行车就和他永别了。听了后,真是十分佩服贼艺高人胆大。
熟人丢了车,报警找警察听警察唠叨不说,找回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而找贼,却有很大的可能性。在他们庞大的贼车生产销售这一条大龙中,有多少长于此道的熟人?都是一个单位的,一来二去地熟了,把车还给别人也不过只是浪费了几分钟的生命,当如打牌输了,当如到手的钱弄丢了,但同事的关系就铁了。
当然也有找不到的时候。诺大的一个遂宁城,谁知道象这样的大龙有几条?万一是不认识的同行做了,也就没有办法要回来了。
一晃十年,我又和好友在一个村教书了。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已经提了主任,而我还是寂寂无名的一个普通臭老九。谈笑时,又说起贼,依旧是年轻精神的板寸头。我俩都已经三十出头了,他怕三十有几了吧?他听说他才当了兵回来,然后是会意的笑。我先不明白,三十几了还当兵?怕是提了干的吧?可是他以前是进了几次那里面啊!我忽然明白了,原来他又跨了一次火盆,又穿了一次新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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