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丑陋的柿子。
第一次发现它的时候,它比青皮核桃还要略小一点,但身上已经有了这条又深又长的疤痕。于是我喜欢上了它,我是以丑为美的。到了八月初,柿子还未见红,同事们就哄抢着摘了个罄尽,好在由于丑陋,它幸免于难。我生怕再有人来会摘走它,就抢先摘了下来。又恐放的久了会腐烂败坏,便也学着同事的样把它浸泡在盐水里。所不同的是同事们是泡了来吃,而我只是为了欣赏。
这个方法甚为有效,柿子果真没有腐烂。我也时不时地反复观看,竟发现这条疤痕有着不寻常的意义来。看它从柿柄的一端纵向延伸到另一端,整个柿子被它均匀地分成两部分。如果把柿子比作是一个家庭,那这两部分就是夫妻,均匀的两部分所蕴含的意义也就不言自现了。这个发现在巢湖这个事事以男人为主的地方更具有说服力。我把它告诉了周围的人,大家纷纷露出了羡慕、嫉妒的目光,人人竟相传看着,其中就有原先嘲笑我摘下这个柿子的几个同事。
九月初回到家里,仍四处向人炫耀着这个发现,同样引来了诸多羡慕的目光。然而却在一次大意中忘了收起,被六岁的堂弟吃进了肚子。我心疼地训斥了几句,小家伙不服气地瞪了我一眼说:“我管它什么‘夫妻,’什么‘平等,’在我看来,它就是一个柿子,一种被我吃掉的水果。”我现时气结,半天说不出话来。
黄昏,走在山间的小道上,吹着略带凉意的习风,蓦然明白过来:无论是柿桔,抑或是杏梨,它们无非是水果的一种,和水稻、小麦一样供我们食用的东西。美的,丑的到头来都将填进我们的腹中,也就没有了美丑之分。念及于此,不由地又想起颜色鲜艳却一无用处的蘑菇来,它们无论与蜜蜂、青蛙,还是苹果、葡萄都无法相比。这正如世上的某些人,某些物一般能为大家谋取福利的就是美;反之美亦不美了。
-全文完-
▷ 进入曲斋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