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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丈夫回故乡我要走

发表于-2008年04月18日 早上8:06评论-3条

跟着丈夫回故乡

丈夫是个普通农民,他个头不高,长相平平。我和他结识是他只身来到我们这座城市从事房屋装修那一年,当时我父母正好买了房子需要装修,于是,我就到劳力市场找装修师傅,就这样我找了他。起初,我们并没有什么,只是他装修完后,凡来我家玩的人,都说这房子装修的好,以后他们要装修房子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要装修房子,便都来托我去找他,这样一来二去,我和他就有了感情。两年后,我们走进了婚姻殿堂。 

婚后的生活是幸福的,他的生意也十分的红火。不仅,我们又有了可爱的女儿。可越是这样舒心、幸福的生活,他就越想念自己的家乡。看着他那一副相思成灾、愁眉苦脸的样子,我真的不忍,有一天我对他说:“要不,我们回老家看看。”

他说:“你过不惯的,在我们那里喝水都是一种奢侈,更不要说吃蔬菜吃肉了,这样的生活,你受不了的!”

他的担心并非多余,我从小就生活在这座城市,父亲是市医院的副主任医师,母亲是市医院的一名护士长,而我又是个小学教师,在这殷实而富有的家庭里,我想都没有想过,在我们国家的西北还有喝不上干净水的乡村。但我还是决定去丈夫老家看看。

我的举动,令丈夫对我充满了感激和感动,他没有想到我会如此地通情达理。 

这年三月,我们带着女儿,坐了四天三夜的火车,行程几千公里,来到了甘肃。又坐了一天的汽车,下车后,丈夫才指着一座大山说:我家就在那半山腰里。

天快摸黑的时候,丈夫才领着我们走进了家门,说是家,还不如说是一座破窑洞。年迈的公公、婆婆看到离家五年有余的儿子带回了一个城里媳妇,兴奋的一把抓住我的手,那种热情那种激动,真的是难以言喻的。 

接连几天,丈夫都带着我走东家串西家的。但是无论走到哪家,我都感到他都有一个明显的话题,那就是打井。这天,他终于向我吐出了他的想法,说现在村里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吃水问题。这下我被他的举动感染了。我说,你就去做吧,我陪着你。

我这个连家务事都不会做的城里媳妇,就这样跟着公公、婆婆学着做起我从未做过的农活来:犁地、播种、除草、施肥、……刚开始,我像个小学生般、亦步亦趋地学着,公公他们做啥我就做啥,样子显得笨拙而滑稽。繁重的农活累得我腰酸背痛,手磨破了,嘴起泡了,我都咬牙挺着,从不叫一声苦。

两个月下来,一般的农活我已能应付了。丈夫出资打的井已大功告成。为了把水送到各家各户,丈夫决定再拿十万元出来,在山上修个水塔,安装自来水。 

算起,我已在这山村生活了一年。像个地道的农民一样干农活,当初磨破的手掌上已长出了老茧。公公和婆婆他们直对我竖大拇指……

如今,我和丈夫及女儿就要离开这个小山村了,乡亲们都来送我们,他们有的提着自己舍不得吃的鸡,有的捧着新鲜的鸡蛋却硬要往我们的怀里塞。那种场面那种深情,说真的,我过去只在电影里看到过,那是八路军要离开根据地的时候,乡亲们送子弟兵的场面。今天我却能亲身体会,我感动了,因为我们并没有给乡亲们做什么,可他们却以这样的热情欢送我们!丈夫不住的挥着手,叫乡亲们别送了,可乡亲们还是把我们送到山下的大路上。临上车时,村长握着我的手说,我们村里太贫穷了,不能好好的招待你,叫你天天吃粗粮,不过你下次来,我一定天天给你蒸白馍吃。听到这,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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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恋上痞子点评:

地域之间的差距,生活方式也大不相同。
遥远的地方,有那么一群朴实的人,在默默地耕耘着。

文章评论共[3]个
恋上痞子-评论

问好作者。at:2008年04月18日 上午10:36

我要走-评论

可以吗at:2008年04月18日 上午11:31

h_x_j-评论

w  xh  zy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at:2008年04月19日 上午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