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月,为了爱情要和绝症爱人结婚的不新鲜了。可冒着生命危险谈恋爱的,还挺希奇。别不相信,真有这事,就在我们这个小城里,每天都在上演着。主人公之一居然还是个警察。不过,他的爱情故事,和他的职业无关。
十几年前,他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那年月,大学生不象现在,批发似的。那会儿,他走到那里,都被称之为‘天之骄子’,是整个家族的荣耀。重点大学毕业后,他痴情高中时的初恋,愣是把在北京工作的机会放弃了,回到了贫困落后的家乡。
初恋的情人最终成了他的新娘,婚礼的那天晚上却是哭着的。不是哭嫁,是太伤心。新娘并不知道他回来是因为自己,知道了也不会让他这样做。她喜欢志存高远的男人。可是她却背上了那个大家族很多人的怨恨,她成了葬送他们那个大学生前途的灾星,而他连一句解释的话都从来没有。
她帮助大学生丈夫进了机关,成了一名警察,尽管离他的家好几千里。这些年,他不得不承认,那个地方真好,生活舒适,工作也很满意,比原来在到处都是污染的厂里不知好多少倍。可是她还是祸害,因为她‘抢’走了父母眼中的儿子。
他们离婚了,在他们结婚十年后,在他们的孩子才八岁的时候。他很快有了新的感情,一个和他的工作有密切业务联系的女人,雷打不动、要死要活地爱着他。他知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他的那身警服,他手中炙手可热的权利,让一切都顺理成章。尽管这个女人向他许诺,没有了工作,什么都没有了,我也会爱你和你的孩子。可他没有勇气放弃眼下的这些富贵荣华,他太知道爱情也要吃饭。
前妻有些癫狂了,她恨那个让她蒙受很多委屈的男人,她后悔和他有一个孩子,她不忍心看孩子的眼神。他特别爱他的面子,他怕别人说他过河拆桥。他到处扬言,前妻是个疯子,自己上当受骗好多年。很快到处都是同情的声音,潮水一般。他释然了,马上挽起新的佳丽。前妻倒也痛快,不是说我是疯子吗?反正疯子杀了人又不偿命。嘴臭!把自己套进去了吧?!他想给自己一个耳光。
前妻的单位特别清闲,基本上没什么事,随时都可能要他的命,一旦她‘想’通了,无所谓了。他想逃离这个城市,带上那崭新的爱情。出去又能干什么,都快四十了,这么些年在机关里混,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包括身边的女人,不是因为公关,怎么能和自己搅到一起?可是总不能让她凭这个本事,养活自己!况且双方都有孩子,孩子才丁点大,以后花钱的地方都着呢。虽然都没有跟着身边,可总得管吧。
“怕她干什么?走,到街上散步,到公园里溜弯儿!”女人不停地给他打气。“敢骚扰我们,咱们就报警!”女人来了劲儿。他连自己是个男人,还是个警察都忘记了,更不要说那句‘那是我儿子的妈’。就是,怕她个俅!工作是她找的又怎么样?他挽着女人的胳膊,雄赳赳地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想卿卿我我却总也不能投入,心老是提着。虽然是个警察,枪也不是想别就可以随便别着的。家里倒是有根警棍,提着个警棍谈恋爱,象什么话?还不得把别人大牙笑掉!再说了,真其实正冒着生命危险的是身边这个娇小的女人,自己好歹是个男人。她不可能随时和自己在一起。真的前头那个女人丧心病狂了,还真不是她的对手。前妻人高马大的,象座小山。前妻还从小练武术------假如前妻真的豁出去了,假如她的手提包里随时都装着浓硫酸--------
花前月下,他继续着伟大的爱情。第一次谈恋爱,可没有这么多闲情逸致。没有钱,也没有时间。他和如今的她,自然是另一番情趣。他有的是钱,有的是关系,连女人的内裤都有人主动买单。他和她在小城里疯狂地购物,尽情地潇洒,虽然时刻都有生命的危险。
好几年过去了,他一直没有和她结婚,尽管她和她的家人催促了很多次。他的前妻依然是一个人,他经常透过警车的玻璃,看到她买菜,带孩子玩。好多次,他把拳头攥得紧紧的,恨不得一拳把她打得再也动弹不得,恨不得正好过来一辆车子端端把她撞死,从此不再对他的爱情构成危胁。
孩子一天天大了,孩子都可以帮他一起解除障碍了。他当然不可能对孩子讲这些,他依然冒着生命的危险,和他的爱情幸福着每一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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