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宝钗辩张非三

发表于-2008年04月17日 凌晨4:22评论-0条

第一次读《红楼梦》,看见黛玉临终之时,伸长手臂高呼:“宝玉,你好······”,忍不住哭了一场。 

即而再看,又看,越来越感觉宝钗可怜,人生虽不及黛玉惨烈,然细水常流,其悲剧较黛玉更为叫人长叹。 

可惜,历来骂宝钗者不少。 

骂得最厉害的理由是,这丫头片子专好哄贾母开心,是个阿谀奉承之徒。例证便是贾母大宴大观园之时,宝钗“素知贾母喜欢热闹”,点戏只点热闹的,饭菜也拣熟烂的选。诚然,此二项确系宝钗专心为之。然此敬老之心,又有何过焉?况,宝钗客居贾家,平日里有与其母另居梨香院,哪里与黛玉般自五岁便长住贾宅,落得跟自家小姐一般?便是黛玉,又何尝没有看贾母脸色行事的时候?黛玉初进荣国府时,贾母问其读何书,答曰:《四书》。而又转问贾家姊妹读何书,贾母答道:女孩子读什么书,不过识几个字,不叫做睁眼瞎罢了。黛玉见状,立即改口说自己也不过是识几个字罢了。缘何黛玉可而宝钗便不可呢? 

第二大理由便是宝钗为爱慕虚荣,处心积虑嫁给宝玉。缪矣,世之大谬。不错,宝钗北上目的,便是想入选后宫。然这等目的,岂是由宝钗自行决定的?便是最后嫁了宝玉,也不是她自己所决定的呀。不过是穿线木偶,任人摆布耳。话往回说,似宝玉这般男儿,宝钗岂无爱慕之思?不过是封建淑女,隐藏深度也。宝玉挨打之后,宝钗前往送药,说了这么一句话:“打得这样,莫说太太、老太太看了心疼,就连我们······”雪芹先生后面写道:宝钗自知失言,脸上一红。话未说完而红霞满面,少女情怀可见矣。 

第三理由:心肠歹毒,陷害黛玉。事例如此:贾芸拾到小红所遗手帕,托小丫头坠儿欲讨小红一物为信。小红坠儿密会与桥亭之中,不想叫路过的宝钗听了正着。宝钗,淑女也,哪里想管这些勾当,可有怕小红等多疑,故编出个林姑娘在附近藏着与我捉迷藏的把戏来糊弄。不想那小红竟真当如此,竟一时右担心为黛玉所闻。批判者每读至此,则拍案而起:此陷害也。可是,诸位请想一想,将主子陷害于奴才,陷害何用?难不成此二人竟能定了黛玉生死前途不成? 

更有一帮无聊之人,凭“玉在椟中求善价,钗在奁内待时飞”一联,枉下评论道日后宝钗定改嫁贾雨村无疑。何哉?雨村者,表字时飞也。此论怕要笑掉人牙。宝钗,封建淑女,知三从,明四德,倒是不怕她改嫁,怕就怕她虽死而不肯改嫁呀。其自填《柳絮词》中有如此一句“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此一句可表宝钗志矣。可想而知,宝钗未来,完全李宫裁呀。

唉唉,不知何人能解宝钗之悲呀。 

宝钗年幼之时,何尝不是个性女子呢?《会真记》《临川梦》也是千方百计的寻来看。可惜,不幸被发现,于是,“该打的打了,该烧的烧了”,幼年之时便失童年天性呀。哪里是不爱花花草草,怕是那一顿打,打灭了多少女儿梦呀。 

而其最大之不幸,竟是叫许多人耿耿与怀的嫁给了贾宝玉。这一不幸从婚姻的开始就表露了出来。她嫁给宝玉,原来不过是要借“金玉良缘”的传说冲一冲宝玉的邪气,不过一副“药引子”罢了。 

一个女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嫁了一个并不爱自己的男子。更可悲的是就连这男子她也不能长相厮守。 

宝玉出家了。 

他走得多决绝,“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就这样走了,留下了年仅十九的薛宝钗,还有尚未出世的孩子。 

也许是作者同情她,编出了个“兰桂齐芳”的未来。可是可是,这年仅十九岁的年华,从此便如死灰般孤寂。这一中青灯黄卷的悲哀,谁又能体会? 

纵然是兰桂齐芳,到底意难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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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山野文選点评:

有此一辩,宝钗可慰矣。
另:文言句子和俗语以及现代汉语并列,不知算不算是作者的独创,可是到目前为止尚无案可循。
问好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