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来谈谈贼吧!
世界上的贼有很多种:偷钱的是贼;偷人的也是贼;偷花的是贼,偷笑的也是贼;反正只要涉及到偷的,他们都是贼。按照我这个逻辑,那么世界上的人就有可能都是贼了。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是一个贼。
我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贼。我偷过钱给乞者;我从朋友那偷过笑;我在花园里面偷偷地摘过花,事后被园主罚了五十元,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偷花;我也偷过人,我把邻家孩子从他父母关他的黑房子里面偷了出来,带到了我家里,后来他父母找到我家,说我这样会把他孩子教坏,我说你们这样处罚他是不对的,一个小孩子,犯一点错误就关黑屋子,他以后做什么都会心惊受到影响的。他们就不听,还说我是个“贼”,偷他家的孩子。我也不再说什么,任他们说着,只是看着那孩子微微地笑着,他也在看着我笑着。他被他父母带走了,出门的时候又把头扭了过来,看着我笑着,我发现他那两颗眸子亮亮的。
贼,有好贼也有坏贼;有可笑之贼也有可悲之贼;有可耻之贼也有可敬之贼。然,我要说的是:什么贼是最可耻的?我只有一个答案:文字盗贼!
这种贼是最为可耻的。他们的行为的可耻性,不但在他们表面,而且是深入了他们的灵魂。他们盗取别人的文字来掩饰自己的无知,来搏取荣耀。他们无耻的去欺骗一个一个的读者,把这种搏取荣耀的行为建立在欺骗读者的身上。他们将别人写出的文字一段段的复制过来,在其间再改动几个字,就作为自己的东西,把自己装扮着冠冕堂皇,然后再去进行欺骗。归根到底,这是一种极虚荣的表现。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才会无耻的去这样做。那种虚荣心已经使他们不知道了自己这种行为的可耻。只有那些可怜的读者们,对他们信服不已。我想他们也不忍心这么去欺骗那些读者,毕竟那些荣耀都是读者给他们的,他们还这么去欺骗这些读者。不过再想想,他们不欺骗行吗?不欺骗他们,从哪去换取荣耀呢?
他们人性的虚伪就这样暴露无疑。我只想提醒他们一句:不是你的东西终究不属于你,总有会被揭露的一天,到那时候,看你如何为自己收场,看你如何向那些读者解释!我总是对自己说:我不能成为一个好的作者,我就作一个好的读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那些读者。文字要属于自己的才是最真实的,这是心与心之间的一种感应,一种传播;心灵与心灵之间的一种共鸣;灵魂与灵魂之间的一种相触。如果把别人的文字盗来作为自己的东西,这对原作者是一种侮辱,是一种耻辱。对于他们来说,那更是一种变态的行为。他们以此沽名钓誉,自抬身价。我又想说:你们这样做难道就没有后怕吗?这样把自己抬高,难道就没有一点“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你越把自己抬高,你脚下就越空洞;你没有自己筑起来的阶梯,你爬得越高你就越危险,你就越容易摔下来,并且越高你就摔得越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这样做就没有想过后果吗?不要等到自己身败名裂的那一天才知道去反醒!
他们的这种欺骗,无非就是想鼓吹一下自己。呵呵,那就使劲吹吧,吹得天昏地暗,吹得日月无光,吹得读者失去判断力,吹得文字变成了游戏,到那时候,你们就可以把自己的无知无耻遮掩起来了。虽说是“贼是小人,智过君子”,他们这种“贼”可就要说是“本是小人,伪成君子”。文字能留下来的就会成为文学,文学是文字的升华。如果有这些文字中的蛀虫存在,那么文学的未来就将会是一片黑暗。文字就将没有了它的真实性,文字在他们手中将会发展成了一种欺骗的手段,文学也就不存在了:它成了一种游戏,一种虚假的人人可以拿来玩弄的游戏。这是多么的可悲!
文字盗贼的可耻就在于他们的无知,他们这样做会毁掉文学。我把我对自己说的话再对你们说一遍:自己不能成为一个好的作者,那就做一个好的读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不要去攫取,也不要去觊觎。那些文字是原作者的灵魂,是原作者心灵的一种寄托,你们这样一篇一篇的把别人的文字一段段分离出来,然后将那些从不知何处弄来的段落组合起来,成为自己的文字:你们这样做不但扭曲了作者的灵魂,也玷污了自己的人格,也是对自己灵魂的一种耻辱。每一个字都是有灵性的,作者从这些字里面去寻找自己灵魂的依赖,心灵的寄托,我们也只能默默地去为她们守候这些幽美地文字,怎么可以去将别人的偷盗来占为己有。一个好的读者,他的灵魂是可以通过作者的文字感应到作者的灵魂的。偷盗作者的文字,无疑是撕破了作者的灵魂。这种可耻的行为,你们也该止止了!
我们应该强烈抵制这些偷盗事件,不要让他们借文字来进行欺骗,使文字蒙羞。我们要清除这些蛀虫,还作者一个公道!我还要大声呼吁:文学不是游戏,不是用来盗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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