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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正道与今世迷途》(第五十七章)无的散手

发表于-2008年04月15日 早上9:26评论-1条

——大德之士正人,首先正己;治国,首先治心;治心,首先寡欲、去智、好静。

第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

以正治国[1],以奇用兵[2],以无事取天下[3]。吾何以知其然哉[4]?以此[5]:天下多忌讳[6],而民弥贫[7];人多利器[8],国家滋昏[9];人多伎巧,奇物滋起[10];法令滋彰[11],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12];我好静,而民自正[13];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14],而民自朴[15]。

【简注】

[1]以:用。正:正道。

[2]奇:奇巧、诡秘,善于随机应变。

[3]无事:无所事事,即无为。

[4]知其然哉:知道是这样的啊。

[5]以此:凭借这些。

[6]忌讳:原意是顾忌、忌惮,这里指禁令、禁忌。

[7]弥贫:更加贫困。

[8]人:人间。

[9]滋昏:越加陷于昏乱。滋:增益、加多,引申为更加、越加。

[10]奇物:出奇的事物,这里主要是指邪恶和歪风邪气。

[11]彰:明显、显著,这里引申为森严。

[12]自化:自我化育,自然顺化。

[13]自正:自己走上正确轨道。

[14]欲:贪欲。

[15]自朴:自然朴实。

【引发】

——正人正己:正心胜过法令滋彰

大德之士正人,首先正己;治国,首先治心;治心,首先寡欲、去智、好静。

老子说,以正道治国,以奇谋用兵,以无为治天下。统治者的禁忌越多,百姓越贫穷;统治者的镇压手段越多,国家就越昏暗;统治者的权谋巧智越多,邪恶行为也就大兴;统治者的法令越烦苛,盗贼也就蜂涌。圣人也说:我无为则百姓自能发展,我好静则百姓自然安定,我无事则百姓自能富足,我无欲则百姓自然淳朴。

于统治者,如果自身不正而多邪伪,自心不纯而多私欲,放纵自我而禁锢百姓,道德不倡而刑律严酷,国必将不国,治必将不治。何也?上行下效,是世态、世相的必然;心无正念,言行必定错谬;禁人躯体,并不能禁人思想;强制行为,并不能强制心灵。法律在公众视野之外,倘若人心不正,并不能发挥半点作用。道貌岸然、实质邪恶的嘴脸一旦被揭穿,必定激起民愤与民变。总想干扰百姓的思维、侵占百姓的利益,必使自身邪变,也使全民邪变。

统治者并非不能修大德,成正果。黄帝、炎帝及尧、舜、禹的大道,都成就于治理天下的君位。关键是他有没有修德、求道的真诚愿望与强烈期待,而后是他能否真正做到无为而治。首先让自己身正,然后才能指望百姓身正;首先让自己心正,然后才能指望百姓心正;首先不是要去强力管治别人,而在有效管治自我;首先不是要去追求智谋,而在一心追求天道。如此,人人重德、修心、迁善,天下自然大治,君王也就必定可以得道,百姓也就必定可以得救。

【反思】

——律令如麻,从来不想改变自我

今世的律令,与日俱增,与时俱进。每当一个问题或一种现象发生,人们的第一反应,便是赶紧制订法律,以便进行防范或压制。这是“堵”的办法,如同防川:人们自由的空间愈益狭小,社会面临的变数却愈益繁多;等到退无可退、防无可防之时,只需一点点风浪,所有的堤岸都要崩溃。

治人者都想治人,却不料律令也是一柄双刃剑,回头也可能将他自身伤害。譬如商鞅的严刑峻法,本来想要治理百姓,最终却将自己送上死路。尤其紧要的是,律令只能约束言行,决不能约束内心。人的内心一旦邪变、魔化,任何律令与力量都不足以阻止他们行恶。

人为何总想治人?因为人多想要改变别人,很难想要改变自我;人多乐于怨天尤人,很难欣欣然解剖自我。人想改变别人多好,反正自己又不用重新适应局面;人想怨天尤人多好,轻轻悄悄就可以推卸责任。解剖自我,却极难堪与沉重,可谓诛心之痛;改变自我尤难,不仅难在习惯,特别难在观念。敢于解剖自我,那得需要天大的勇气与胸量;敢于改变自我的观念与习惯,无异于脱胎换骨。

今人任由思想与躯体的惰性发酵,根本少有勇气、胸量可言。因此,借用各种名义制订律令,动用各种手段控制言行,编造各种谎言麻痹百姓,炮制各种光环包装自我,即为当今时代的一大奇观。可这并非天道所能允许的标准或做法,受治者不能反治,天必以天谴的方式治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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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止乙醚点评:

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在如今仍有借鉴意义。统治者制定法律,限制民众的同时也应约束自己。任何超越都应该受到惩治,法律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文章评论共[1]个
一只冬天的蚊子-评论

在这分外忙碌的网中,找到属于,我的,一份恬适,安静。
at:2008年04月15日 中午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