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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记者:对警察要绝对服从!康慨

发表于-2008年04月12日 下午5:00评论-0条

善意提醒记者,以后遇到警察在执勤时叫你怎样你要绝对服从,理解的要服从,不理解的也要服从,否则后果严重,警察可以抓你。

3月17日凌晨,深圳罗湖区文华花园有人跳楼,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王子荣赶到现场采访,遭到罗湖区黄贝派出所民警徐顺清、何庆文的辱骂、威胁、推搡、甚至殴打,何庆文称马小六“比较不服从”,被反铐双手两个小时还遭“锁喉”惩罚。王子文的摄影机被深华物业保安砸烂,声称“替警察执行公务”。

警察抓人的依据用得最多的是“妨碍执法”,而深圳警察依据“不服从”警察的理由动用刑具抓人还是首创,填补了“依法抓人”诸多理由的空白。

过去有漫骂警方被抓,诽谤官员被抓,越级上访被抓,跳楼讨薪被抓,现在“不服从”警察也是被抓的依据,再下去“不听话”也可能成为被抓的依据了,因为不听警察的话不就是不服从警察的指挥吗?

马小六还是“比较不服从”就戴反铐,要是“绝对不服从”岂不要钉上脚镣。还有那个物业保安也胆敢阻止记者在“执行公务”,胆敢砸烂新闻监督的工具,谁给他这个胆?当然是警察了,他不是说“替警察执行公务”吗?所以保安砸烂摄影机就等于警察砸烂摄影机,如果不能这样理解的话,保安这种违法行为警察为何不阻止不行使警察执法的权威?

警察抓人是国家赋予之权力,记者采访也是国家赋予之权利。警察可以剥夺记者采访的权利,而记者却不能为“执行公务”申辩更不得“恶言”相向,否则就是“不服从”警察,就是妨碍警察“执行公务”,就可以骂你打你抓你个现行。

记者的天职是搞舆论监督,是人民赋予卫护正义的神圣使命,如果服从了警察的干预,岂不是放弃了舆论监督,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曾有不少政府部门、企业厂矿干预记者采访,遭到警察武力阻挠,扣押记者,强行收缴相机、tv等采访工具,使记者无法正常进行采访活动。

保安依仗警察权威砸烂记者的摄影机,为虎作伥;警察抓记者呢?比如说那个跨省进京抓捕女记者的警察他又是依仗谁的权威为虎作伥呢?

只要有害怕舆论监督、不能容忍舆论监督的领导干部,就有警察冲上去“执行公务”,你要是“不服从”,就砸你的相机,反铐你的双手,抓你到派出所,看你还敢服从不服从!(2008·4·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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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季锋点评:

现在的警察都是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