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没错。应大力提倡!
我只想说一下血献了以后的事情。
血回收以后怎么搞了?卖了。既然出现了买卖关系,肯定与金钱搭上了关系。而卖的钱由谁得了?肯定由“血液中心”得了。“血液中心”可是一笔好买卖!无本生意。只赚不赔。
也许“血液中心”有话说了。血回收以后要冷藏。冷藏需要电,电耗需要缴费。还有人工费、设备损耗费,等等,等等。七扣八扣,所剩无几。说赚,微。
尽管如此,可还是赚。
由此想到,政府也应制定出公平合理的法规出来。让双方都不吃亏。如果长此以往,势必会让民众失去对政府的信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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