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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义务献血沙湖奎星阁

发表于-2008年04月10日 晚上7:41评论-2条

义务献血没错。应大力提倡!

我只想说一下血献了以后的事情。

血回收以后怎么搞了?卖了。既然出现了买卖关系,肯定与金钱搭上了关系。而卖的钱由谁得了?肯定由“血液中心”得了。“血液中心”可是一笔好买卖!无本生意。只赚不赔。

也许“血液中心”有话说了。血回收以后要冷藏。冷藏需要电,电耗需要缴费。还有人工费、设备损耗费,等等,等等。七扣八扣,所剩无几。说赚,微。

尽管如此,可还是赚。

由此想到,政府也应制定出公平合理的法规出来。让双方都不吃亏。如果长此以往,势必会让民众失去对政府的信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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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江心小舟点评:

现实的话题,有值得民众和政府于此思考。是否人民无偿献的血同样能够在必要的时候无偿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呢?让爱心无私的接着传递,也许这是每一个无偿献血者的心愿!

文章评论共[2]个
醉里挑灯-评论

血液中心是政府卫生部门下属的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只要职能职责是收集、保存和提供血液。血液中心提供血液不是所有都收费,也不是所有都不收费,收费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at:2008年04月10日 晚上11:56

醉里挑灯-评论

一是免费提供血液。对于有无偿献血档案的受血者,按照不低于献血量的一定比例享受免费血液。献血达到一定数量,可以终身享受无限制数量免费血液,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可以使爱人和孩子免费享受一定比例血液。
  【醉里挑灯 回复】:二是平价提供血液。对于无献血能力,血液携带病毒的受血者,按照市场[**]价格平价提供血液,保存、运输及其他关联费用根据地方不同政策也不同,有的是免费,有的是比例收费,有的是全额收费。 [2008-4-11 0:04:58]
  【醉里挑灯 回复】:三是高价提供血液。对于有献血能力,血液健康,但没有无偿献血档案的受血者,按照数倍或数十倍价格收取费用,并且不享受血液关联费用的任何免费政策。 [2008-4-11 0:07:46]
  【醉里挑灯 回复】:对此,这里提三点建议:一是要相信政府的根本出发点和政策方针是惠民利民的,个别腐败分子的行为不能代替政府行为。二是政府欢迎合理的、合法的、正常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过激的、不明真相的、带侮辱性质的言辞表示遗憾。三是希望更多的同志学习和了解政府管理常识和法律法规,更理解和支持政府行为,共建和谐社会。 [2008-4-11 0:18:14]
  【曲文心 回复】:  谢谢老兄的指正! [2008-4-11 7:40:09]at:2008年04月11日 凌晨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