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秋的我、扮演起一个私人侦探,每天夜里行走于这叫里雾的小城镇,调查一桩凶杀案。案子里唯一的目击证人刚成为瑞光精神病医院的病人,当时她报警很及时。警察盘问她时,他只说是怪物。
现场奇怪的杀人现象:死者女性,只在细滑的脖子上留下了两个深孔、两个刺穿动脉的深孔。现场没有血迹,死得很快,死相恐怖,是受刺激后被迅速抽血而死。凶手只取血。没留下任何证据。甚至到法医到的时候还发现尸体有温度。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镇上有名的老警探在一边纳闷,大概在想凶手什么时候会回来查看自己的“得意之作”。他的跟班直说见鬼了。黎明前老警探离开了。我也迅速回到旅馆。
老警探回旅店后,在日记里写下了重要的一条:死者身上不明香味。这是我后来知道的
一直以来,我都很佩服自己的胆量。人们都害怕得不敢出门。我却正在案发小巷里,脚边不远处,行道树和着沙尘随着秋风在仅有的一屡光线下打着转,这仅有的一屡光线使胡同显得更加昏暗。该死的深秋季节,让我的侦破有了更大的困难。
忽然听见细微的脚步声,不,应该是感觉到,抬头望去时,只见黑影晃过。可能是两天没合眼,身体疲劳所致。
一阵凉风吹来,不由得让我裹紧了皮大衣,压了压小毡帽。帽子是很老式的,有纽扣,帽檐可以扣在头顶上,不过我并不喜欢扣上。我喜欢将它压低,因为不想看得太清楚。以前有无聊的老太太们会说我戴这种帽子好看。
“哒咯、哒咯、哒咯。”远处传来我脚步声的回音。今天这死胡同好像特别长,似乎走不到尽头。
我揉揉眼,压了压帽子。“当、当、当”老挂钟的余音在耳窝里停留了很久。这时,好像有说话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这声音使我精神大振。连忙快步从路边草丛向着声源小跑过去一探究竟。希望不会让我失望。但结果什么也没看到。
难道被发现了?不可能,我立即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草丛隐没了我的身行和脚步声,也不可能听错了。声音在夜里很清楚。在没人现形之前我决定伏击。
暗暗得我觉得身后有人。这个判断不会有错。我的左手握紧了匕首。(对我来说匕首有无都一样,镶了宝石的匕首只是我的装饰品)我故意不回头,好让背后那家伙以为我没发现他。他、对他肯定是个男人、一个老男人,女人没有这样的呼吸声——缓慢且沙哑。
好了,该是我动手的时候了,那人离我不及两步距离,再不动手就……猛然间,我的肩膀被人轻轻排了一下。
“咝”的一声伴着一道亮光……只可惜我刺出的匕首在半道上停了下来,一只有力的爪子——不,是一只有力的老手将我的腕部捉住,顺手甩掉匕首时还割伤了我的手。
想接着补一拳的时候,才看清了他的面目,一张老脸满脸皱纹但面带微笑。接着他那起皮的嘴唇挪动了,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年轻人,你的手也太凉了一点,外头冷,应多穿件衣服。”
原来是小镇的老警探。他的跟班在高处拿着夜用望远镜紧紧盯着这儿。老警探说:“小子,有没有兴趣跟我干?”我没有回答他,捡起匕首就走。因为天快亮了,而我必须在天亮之前赶回旅店。
旅馆里,老警探的日记本里多了这句:发现不明香味。
到了1983年,秋。我沿着一幢12层通向天台微打开了的小门来到养着鸽子阳台。
一披头散发少女坐在阳台边缘。走得近些才能看清,我想。我拉了拉帽檐,为免惊扰到她,我绕到了她背面的扶栏上。她是光着脚的。大概在自言自语,又好象在唱自己编的歌。小镇的灯火已经没有了,天也越来越冷。在这样的寒冷夜晚,一个女孩穿白睡衣光着脚,想干什么呢?老警探的跟踪术已让我吃了一惊,现在我也不能掉以轻心。
已经是后半夜了,我能感觉到这一点。但对于我这样的夜行人是很高兴的,因为它预示着夜晚的寒冷悠长将要过去。
过了一会儿,那自编的歌声停了,她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她将头很缓慢地转了过来,我看到了她一半的脸,很美。她没有再转过来了,另外半边脸显得十分阴暗。难道她的另半边脸很丑。或许我的想法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很可笑的。
她有强烈的报复欲望。她眼中充满怨恨、伤心。虽然我见过比她更怨恨的眼神,但此刻我只想帮她一把。
那女孩说:“你看我漂亮吗?”我说:“是的。”但我毫无奉承的意思。
他站了起来,面朝向我,我看到了他的另半边脸,与左半边无异,长得很秀气,应该是个大学生。
我松了口气!“你为什么到这来?”“呃、我想看看夜景。”我如实答道。“胡说,这时候来看夜景,难道你是疯子。”“那你是来干什么的呢?难道是来晒月亮的?”
她不回答,诡笑一声。接着从她嘴里说出的话倒有点把我唬住了,尽管我种夜行的人常经历这种事。她说:“或许你不该来。”她的一只手正轻扯着头发。“你可能会和我一起在空中翔游3、4秒钟后着陆变成一堆烂肉、或者你成为谋杀犯。不过,我想选择前者。”
我只觉得有些好笑,但我听懂她的意思了:她想自杀,找个人陪葬或垫背。
我说:“你不会,因为你很善良,虽然只剩爱你的祖母。但一次失恋有什么。”(我想我是不是说得太直接了)我望向夜幕换了口气。
“娇花才会因烦琐小事想自寻短见。”
我看了看她微红的眼睛明白我说的没错。
“我的朋友被人杀害,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却充当侦探,虽然有五年了没有结果,但我从未想过放弃。”
“她曾是像你一样的学生,她长的很美。因为一次偶然相遇我们互相倾慕。但我知道我们身份悬殊无法长久。
有一天,她来找我,似要与我私奔。但我拒绝她,且由于我拒绝她在我家过夜,她只好连夜独自回家,途中便遭不测。在这幢楼下还来不急向我吐出最后一口气。这该死的禽兽就这样夺去了她的生命。
即使希望渺茫,我依然决定要手刃凶手。
快回家去吧,你的家人在想你。”(我缓了一下心情,换了语气对身后的女孩说)
虽然,她早已偷偷下楼。
进入83年冬。小镇很热闹。离乡背井的朋友们要回乡见亲人好友了。人们忙着走街穿巷办年货。小贩们更加卖力吆喝·即使紧闭的旅馆房间里也能听见卵石街上的嘈杂声。直到太阳落山才静下来。
可能是天气太冷的原因吧。我裹紧风衣,压了压毡帽。两名巡夜的警察牵着一条猎犬经过。狗在行道树边停下,对着斜靠在墙上的我狂吠。两个巡警越过行道树穿过草坪,进入了小区,那年轻一点的先生手里的电灯发现了我。狗还在叫。那轻一点的先生就拍了一下狗说:“不要叫了会吵醒人的。”年纪大点的问我:“先生,你在这公寓楼下干什么呢?是不是迷路了?”
我和他对峙数秒。他冲了上来,一瞬间将我擒住。不用说谁都知道他将我当小偷或是贼的同伙。我却任他捉拿。他也渐渐放松了些。,盘问道:“有没有看见俩瘦鬼经过这儿?”见我没回答,他便收起相片向那年轻人叫道:“李维特。给我按住他。”“是,叔叔”那年轻人应声上来。将狗链交给那中年巡警。虽然那狗没再叫,但我知道它的主人一放手,它将冲上来咬我,它对我只有敌意这是它闪着绿光的眼睛告诉我的。“兄弟,你的手可真凉。”说完,迅速卸下我的匕首说:“我想你会很安分得和我们走的是吗?喔,你的匕首可真漂亮!”见我不支声,便说到:“你可以叫我李维特,我不介意的。”说完他将我铐上。我没反抗。我知道这一切的行为只是徒劳。因为我可以轻松地挣脱它。
他俩扯我到公路上,一边走一边推我。似乎,在他们眼中我就是某个犯人了。
乌云拦住了月光。前方凉风卷着灰尘迎面而来,他俩都扯紧了衣服。光线到了这里似乎隐隐约约了,四周没有车站,只有两排不肯亮的路灯。
李维特的手电筒灯光也暗了,在他叔叔的极力训斥下,李维特才娓娓瑟瑟得小跑着去买电池。他在夜色的掩护下很快就没了踪影。我靠着树坐下。而他叔叔从怀里掏出酒,喝了两口,盖上盖子放入怀里,又撮了撮冻僵的手,接着开始打喷嚏,一直到李维特回来才停下。
“叔叔,好了,快走吧。”天更黑了,只能看见人行道上的白线段。
我感到这条公路上除了我们几个还有人。我能听见喘气声。
“啪啦啦……噔、噔”。谁家的窗子没关紧。寂静夜晚传来的声音吓坏了两个巡逻警。李维特手中的警棍都掉地上了,他慌忙捡起来,并偷偷瞥了我一眼。那只高大的狗在这时紧紧咬住李维特的衣角,冷风飕飕灌进他衣服里,整个人都颤了一下,转过脸来却对着我强颜微笑。
他的叔叔小声说:“有情况,快停下看看。”
“啊!”李维特轻声尖叫。“叔叔,有人拍我的背。”
“当—当—当……”钟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在着条幽暗的公路尽头有两个人影。
于是,我说“前头有两人。”
“别胡说,前面哪来的人?”老巡警略显紧张。
“好象确实有人,就在我身后。”李维特左顾右盼地说道。
冷风吹起树枝“喳喳”作响。老挂钟响完了十二下,前面两人已隐约可见。这时,老巡警说过去看看。他的狗使劲扯着项圈,脖子上的皮都被挤到了一起,堆了一团,都变了形。因此他决定让那两人自己送上门来。
那两人迎着风越走越近。两人都穿着风衣,裹得很紧,看上去很瘦,颤巍巍的,好象随时都会载倒。
当李维特看清大概是两个弱不禁风的吸毒者是,紧握警棍,骄傲得横在当路。
不知不觉天下起了小雪,雪花在渐渐变大。
终于那两人离李维特仅十步之遥。走在前面的那人抬起头,被手电筒的灯光照亮。来人面色惨白,眼圈发黑,面皮像刀削的一样贴着骨头,瘦得很,但块头高大,眼睛却突显诡异的亮光,如猫眼一般。另一人低着头,但眼睛饿得发绿,一只手垂着,怕是断了。两人左掺右扶,行动艰难。
“就是他们,我们收获不小啊!”老巡警掏出酒喝了个精光,把酒瓶往怀里一揣说道:“就让我拿下他两,作为你的新年礼物吧!”
“我也正这样想呢!叔叔。”
抬着头的那人眼睛一亮,嘴角上扬。
老巡警大喝一声:“小鬼头,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我赶紧说:“他们不好对付。”可他早冲了上去。
而李维特则对着我故意岔开话题说:“这是你一路上的第二句话。通常罪犯话少是预谋干坏事。但导致你话少的原因是什么呢?”
而我注意的是:李维特叔叔手中的警棍在即将击中对方的时候停了下来。
“一定是因为年幼时家庭暴力吧。嘿嘿嘿… 你在听我说话吗?现在治安实在是差了点……”
“你对你的叔叔很有信心?”语无伦次的自言自语被我打断。
“那当然。”“那现在呢?”
他把脸转了过去,表情犹如发现自己的母亲拿着刀追杀自己的父亲。他的叔叔已被那俩家伙咬住脖子和手腕。“咯叻叻”一声。是牙齿与骨头挤轧的音调。我这个夜行人太熟悉了。
警犬逃离了。李维特的警棍掉到了地上,下巴有节奏地快速颤动,裤裆下湿了一大片也浑然不觉,已呆若木鸡。那两人伸出獠牙扣到他脖子上胳臂上。他的身体还在抽动,腿不停地踢蹬。
我只觉得血景太美了。
大块头松了口,拍拍另外一头断了胳膊的怪物说:“快停下,已经死了,没看见那边还有?”
他们盯着我,我立即屏住呼吸,他们在我眼皮底下嗅了又嗅。
我实在讨厌他们——沾满血液的獠牙、熏鼻的恶臭、开列的嘴唇、头发稀松打着卷、肢体僵硬、身上的宠物——蟑螂老鼠。红中带绿的双眼显得格外贪婪。
我勇敢得和他们对视,并试图发出与他们一样的眼神。
块头高一些的那人盯着我,此时我看到了他眼睛深处,看到了五年前的他。他犯下了致命的错误——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害我苦苦守望。等来的却是这样两只丑恶的怪物。心中隐藏许久的愤怒突然爆发。两只畜生退却了,或许他们了解到了真实的我,想跑,可没那么容易。
我一把提起他就像拎一件衣服一样,顺便挣脱了手烤。
“你会读心术?”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径直将他来回拖了几十米,而后将他能说话的头拧了下来。黑色的血液顿时喷涌而出。另一只畜生我也没放过。我用手戳穿了他的左胸,然后按住他的头缓缓抽出另一只手并将他推倒在地。
只有早已弃主跑至公路尽头的警犬目睹了这一切。
冰天雪地也无法阻止他们的血液喷涌而出。雪被染成黑色。他们流的血我是不屑的,肮脏,没有力量。
我的身上很干净,没有一滴血也没有一片雪花。我如释重负。雪很大,渐渐将他们覆盖。只有手电灯发出淡淡的光。
东方发白了,我连忙离开。想象着他们见到太阳的样子;警察看见骨灰吃惊而夸张的表情;想象我去下个城镇新的开始。
又一个夜晚,星星很美。手刃凶手并没有使我高兴,反而凄清伤感。临走前来找最后与她见面的地方。后半夜就上了天台。
一上去就看见那天的女孩诡异地边笑边冲我招手,示意我过去。
从他眼里得知是个陷阱。果然,刚走两步,身体就失去了重心,双脚被捆住,我被倒吊了起来。一张大网将我裹了个严严实实。我被立刻放了下来,摔了结实的一跤。接着许多人七手八脚将我五花大绑。
我任之。我已没有太多牵挂。只知道一阵颠簸后,熟悉的声音让我睁开眼。
是叫监狱的地方,很久前应该来过。
坐在我对面的正是镇里有名的老警探,那悠闲的烟斗使老人显得十分的骄傲。
看见他的苍老,我突然又对生命的无限感到向往,想要好好使用我的无限时间。
警探搁下烟斗发话了:“冒昧的问一句,您到底使多少人回到神的身边?……”
我可没有注意他的话。只看见面前那堵墙的那边,那设陷阱的小姐正在接过成功捕捉我后的报酬。再远几步,一名警务人员正与吸毒者小姐打情骂俏。过了他们边上的那扇门,绕过几只警犬,避开正偷看女士胸脯的门卫……
“据我所知,阁下还在精神病院待过。”老警探提起烟斗,对着我猛排桌子,以唤回我的注意力。他接着说道:“说白了,你就是个神经病……”
公车来了,黎明时最早那班。喇叭声中我已在最后一人上车前挣脱绳索踢开铁门经过打情骂俏那对,打开边上的门绕过警犬后,它们吠了两声。我径直踩过蹲在地上窥看女士群底奥秘的门卫,赶至大门外的车站,趁太阳把我烧成灰前窜上了车。
车立刻起程去了下一个小镇。只留下老警探们对着监视器发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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