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象是一副巨大的拼图,多数时间会因外力的作用破碎而残缺。当风止心静,总能拼出大致的画。如花美春,总抵不过这似水流年。当往日的清苦变成幸福的注解,当清涩的光阴幻化成甜美的声线,小心翻开那些曾经支离的画面,所有的过往被风吹起,我一回头,又看到了一个春天……
【一】
6岁那年的秋天,印象中天很蓝,阳光很暖,窗外的云朵洁白亲近,象小时候最喜欢的棉花糖。穿着打着补丁的兰色花上衣,灰色的涤纶裤子,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小女孩,第一次走进了可以带给我知识的院子。我因会独自数一百个数而被任命为班长,幼小的心灵快乐的几乎要飘到天上。阿姨和蔼可亲,会唱歌,会弹钢琴,经常给小朋友讲在家里根本听不到的故事,当时,在所有小朋友的眼中她简直就是仙女下凡,现在回想,美丽二字根本与她无缘。
二年级的时候,学会了把很多文字累积在一起表达心情,听老师说这叫作文,一次作文课上,老师朗诵了我的作文,记得有一句“太美的春天,连花儿都有了想飞的欲望,找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把童年里快乐的往事拿出来晾晒。”老师是笑着读完我的文字的,然后还郑重地告诉其他的孩子们,说我的作文已经达到了五年级的水平,回家的路上我是飘回去的。从此我的头上有了一圈光环,作文课上它就会格外耀眼。
小学三年级,班里来了一个新同学,她的眼睛好大,每天换着各种漂亮的衣服,头发也总是做出各种造型,作文课上她把思念比喻成翅膀,把枯萎的老树说成受了伤,老师夸赞她是小天才。从此作文课上,她成了另一道星光。一个整天跟着我后屁股转的男生还偷偷地送给她一块橡皮,那是我曾经很想要的一块,为此,我难过了好几天,还把他不写作业的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罚他站了一节课,然后他在一旁哭,我在一旁笑。
那一年的夏天我灰溜溜地承认了一个事实,其实我并不是命运另眼相看的真命天子,有时只不过是裁缝手中的一块边角料而已,于是我开始试着在出类拔萃和平凡无奇之间找一个平衡点。
从幼儿园到小学6年,我从来都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听话孩子,不听课,不做作业,我行我素。我经常忘记做作业,并不是故意和老师做对,而是有时真的忘记了,我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事物,花间飞舞的蜜蜂,随风飘落的柳絮,以及天空中飘过的形状各异的云朵。因为我的成绩一直很不错,所以老师渐渐也就不去理会我到底有没有完成作业,有没有认真听课,我成了班里的一个特殊分子。
【二】
后来我家由农村搬进了城里,我进了城里不错的一所初中,看着身边的学子们披星戴月,点灯熬油的苦读,我却没受一点感染,真可谓做到了“出淤泥而不染”。初中的生活依然轻松而快乐,我依然是学校的传奇人物,喜欢听音乐,喜欢看琼瑶小说,喜欢课上骑着思想的野驴神游,而成绩却从来都是全校前三名。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回家的路上总是跟随着一双眼睛,再后来“那双眼睛”用颤抖的双手递给我一个漂亮的信笺,我诧异地收下,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书吧。几乎是以鹰的速度飞着回去的,进了屋,第一时间拆开了信封:“当我还是小孩子,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当我渐渐地长大,门前的那些茉莉花,已经慢慢地枯萎不再萌芽。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年纪,什么样的欢愉,什么样的哭泣,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我的白裙子被风吹起,它很调皮地收下了这个秘密,这是个快要盛开的季节。
虽然我不喜欢“那双眼睛”,但是想到他的诗意的文字,心里还是唱起了“甜蜜蜜”。再后来,我突然在大街上听到了熟悉的字句,随后满世界都是“十七岁的雨季”,最可恨的是,下课的时候总是有人哼哼呀呀这几句。此后,在茉莉花开的季节,我把白眼扔给了“那双眼睛”,让他真正体会到了一个十七岁的雨季。
男生阳是班上最帅的男生,虽然学习一般,但是体育很好,很讨老师喜欢,整个学期他和我的关系都有一种说不清的暧昧。他家很有钱,假期爸爸带他去了趟海南,回来他就成了英雄,所有人都围着他听他讲南方的热带城市,得意之余,偶尔冲我扔来一个微笑,我骄傲地把头一扭,让他的媚眼抛到墙上。语文课上,老师唾沫横飞,我却一点听不进去,偷偷地在底下胡写:“阳光下,穿着漂亮的红舞鞋,很想跳一支芭蕾舞,然后一直旋转,一直旋转,直到女孩子的白头发升起来,直到眼角眉梢里的秘密在舌头上开了花。”不小心被阳发现,抢过去非要看,然后,我看到他脸上疑惑与呆滞的表情,半天,他说了一句,“你写的什么,一点读不明白。”我抢过纸条,从此,暧昧结束。
几何老师是个老头,满脸慈祥,虽然有时思维有些跟不上趟,思想行为也和我们这些小孩子有明显的代沟,但是课讲的还不错,有老学者的风范。有一次,学校给学生和老师统一订了校服,要求周一升旗的时候必须穿上,那个年代很流行运动服,所以老师的校服也不例外。上课铃响了,我正发呆,突然听到一阵暴笑,抬头,原来几何老师的裤子穿反了,他还不知道我们笑什么,以为又是哪个在调皮捣蛋,一脸严肃转过去画图。班上有个最讨厌的男生,总是喜欢捉弄老师,他偷偷地画了个乌龟趁老师下来巡视的时候贴在老师的后背,更是引来一阵暴笑,我恨他恨的咬牙切齿,放学的时候偷偷地拔了他自行车的气门心。第二天,他没出现在几何课上,老师说他请假了,听说前一天晚上他走回家的,冻感冒了。我在底下偷偷地笑。
【三】
我的优异的成绩让我没经历中考直接进了重点高中,高中的我依旧懒散,依旧喜欢上课发呆,可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不再是班级的佼佼者。那时的生活就象复仇记,大家拼命地挤那个独木桥,麻木,冷漠写在每个人的脸上。坐在讲台旁边的座位上,坐在懒懒的午后阳光里,无奈和烦躁总是轮番席卷而来,语文老师的思路总是凌乱而开阔的,他总是喜欢把语文和历史结合起来,他喜欢在课上提一些桀骜不逊的人,一些掌握天下的勇者,比如拿破伦,比如亚历山大,比如成吉思汗,而这时,我也总是想起一些人,比如我的外公,比如我未来的他。因此语文课是所有课程中最开心的时刻,因为那时的思绪可以飞,到天堂,到梦境,到儿时的故乡。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班上的同学迷上了转笔,“啪——啪——”到处都是摔笔的声音,我也因此还摔坏了一些笔,我总是欣赏同桌转笔的高超表演,正转反转,又快又稳,而且两手一起,当时真是羡慕死了。后来我惊奇地发现,一进食堂,大家拿着筷子也飞快地转了起来,飕飕生风。我们有个化学老师,很严厉,个子一米四多点,同学他个绰号,根号二。据说根号二是我们学校从外地高薪聘请来的,待遇绝对比一般老师优厚很多,当时只知道他的课讲的真好,我们的化学成绩进步很快。但是他讨厌我们上课不集中,有一次,同桌忘记他的存在,手痒飕飕转起了笔,结果,根号二一个箭步上去,夺过笔,顺着窗口,那支漂亮的钢笔划着一个巨大的抛物线,飞出好远。此后,化学课上没人敢转笔了。
那一年高三,本以为会在轻松中度过,我似乎已经习惯了看着成绩单上前面的名字一次次增多,仍然是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接下来的一个人改变了我的生活。这是初中之后出现的第二个尾巴,他总是在有我的地方出现,他是我们班的班长,长的高大帅气,喜欢打篮球,德智体全面发展,是老师心中的乖乖宝,是女同学心中的白马王子。一次我感冒了,不停地咳嗽,他偷偷地递给我一个河北大鸭梨,当时吃的时候感觉那是一个甜啊,一直甜到现在。接下来的日子,父母和同学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疯狂地学习,认真地听课。我的成绩突飞猛进,父母以为我真的长大了,老师以为我真的成熟了,而真正促使我努力的原因也许除了天只有我知道。
【四】
上了大学,进了大城市,第一天入学就晕了方向,就象一只蚂蚁落入了大海,在离学校一百米的地方,我迷了路,无奈之下,只好打车,两秒种出租车就把我顺利地送到学校门口,然后笑咪咪地收下了我的八块钱,最后还扔下一句,小妹妹,刚上大学吧?我在他的语气里读出了嘲讽,扔给他一个白眼转身走了。亏我进入的是地理系,睡了一觉发现,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还大声地和室友开玩笑:“我上大学,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操场上,教官指着我的头喊,那个女学生往南站一点,我按着自己认为的南方站了一下,教官气的鼻子都要歪,你这学生是不是故意气我,让你往南你往北,然后,室友大声喊:“教官,别生气,她是地理系的路痴。”大家笑做一团,我恨不得钻进地缝里。从此,路痴成了我大学时代的代名词。
大学里,有个体育系男生拼命地追求我,按说被男孩子追应该是件荣耀的事,可我却觉得很丢人,因为他长的实在让人倒胃口,丑的让人伤心。个子倒是瞒高,不过很瘦,象根线黄瓜,总是喜欢手插兜站在寝室外等我出现,我一看他那貌似很酷的样子胃里就翻江倒海,有想吐的冲动。每天一睁眼睛,必有室友报告,“路痴,有人在楼下等你,好深沉哦!”然后便是咯咯一阵笑声,之后,我就会象吃了减肥药一样,一整天没食欲。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大学里流行起笔仙算命,每到晚上,各个寝室闭了灯就会有一阵一阵的口诀传出,神秘的笔仙一次又一次地来到寝室。说来也奇怪,本来我们都是无神论者,可是关于这个奇妙的现象,却真的难以解释,握笔的时刻真有那样一种力量那样一种气息来到身边,解答着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关于婚姻,关于未来,关于人生,我们问了个遍,当时觉得既神秘又好玩。毕业之后,第一个室友结婚的时候,我们全寝室的姐妹都去了,刚一下车,她就跑来告诉我们,“笔仙好准啊,妹妹生了双胞胎了!”大家笑翻了天。
大学里能够拥有一个传呼机是件很荣耀的事,我用假期做家教辛苦赚来的钱买了一个传呼机,成了班上最早拥有通讯设备的人,当时觉得很牛,拿到手,除了每天听听天气预报之外,几乎没响过,室友耻笑我买个超级昂贵的玩具。再后来,寝室,教室,食堂,阅览室,时刻听到叮呤呤的呼叫声,打电话要排队,每人手里都拥有了这样一件小玩具。毕业之后,我那玩具被一个人花50块钱买去了,据说当时卖了个大价钱。
我抓紧一切课上时间读小说,几乎图书馆里能读的都被我读了,后来没读的了,干脆把《厚黑学》《奥修》也读了一遍,被室友嘲笑成伪哲学家。尽管上课不听课,但记忆力超好的我,即使是四大名捕也不会逮到我,而且一不小心就能拿个一等奖学金,那时在同学眼中我的大学生活是不完美的,因为没挂过科。
【尾】
这便是我在泛黄的回忆中翻出的混着尘香的青春剪影,这些片段在我的记忆中占有的位置是重要的,以至和别人聊天时总会提及,难免会被一些人认为矫情,可我仍一次次地把它们想起,毕竟那是我生命中最闪亮和真实的日子。
水泥钢筋构架的现代都市中,无数的故事在发生,不管是曲折的还是平淡的,结局都是复杂人生背面沉淀的甜蜜。每个人都会一点点长大直到卑微,回忆里也总是有一些可以触摸的痕迹,不管画面高雅还是粗俗,线条有用还是多余,每一笔都是青春图片上不可磨灭的成长印记。回忆总会在心上开出小小的花,每一朵都有平凡的欢喜。
青春就是一场节日!有些东西只有在特定的日子才会看到,比如烟花,比如龙舟,比如穿着古装的女子。所以一些错过青春这个词语的人会在这个节日里大笑或是大哭,没关系,所有的一切情绪都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渺小。似水年华恍惚间不复存在,随着风飘向了那个无忧无虑的麦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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