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男人都是白眼狼水三千

发表于-2008年04月06日 早上9:46评论-0条

男人都是白眼狼

那年我在一家不大不小的鞋厂做保安。这家鞋厂其实是一家大厂的分厂。所以保安除了一个总厂派过来的“大块头”,其余两个便也是临时的。我和阿寿都属“苗条”一类,能坐上保安的位置自然有些来头,所以他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相反时常成了我们的“挡箭牌”,我们就在他的“管理”下享受着充分的自由。

但是“大块头”也有比我们优越的一面,那就是他有一个特别温柔的女朋友。那个四川女孩据说已死心塌地地跟了他三四年,时常眼巴巴地从总厂跑过来,三回倒有四回眼泪汪汪地回去。“大块有关当局”甚至大言不惭地说什么女人就像墙上的泥。我们都对他把那样温柔的女孩称为女人异常反感,但同时也总弄不明白,那个女孩到底迷恋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什么。这个家伙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女孩的痴情有滋有味地过着他的日子。

我和阿寿在他的炫耀里陷入了更加无聊的境地,我们就开始商量也要找一个红粉佳人来拍拖一回。

全厂三条流水线近三百人,有七成以上是女孩。

有一次又轮到我和阿寿共同值班。我们约定在车间里各自找一个女孩,然后再一起确定“拍拖方案”。

其实我不用找。我在上班的第一天就发现了一个叫琴的女孩。她在c线的中段画胶线。她把一只鞋子放在转轮上轻轻一转,整个鞋子的胶线就画好了。她那样优雅的动作和眼底的忧郁深深地吸引了我。当然,在此之前我只局限于远远地看她,并没有动什么念头。这次既然有阿寿作伴,试一试又何妨?

阿寿在a线、b线、c线来回地走着,我也装模作样地到处“巡视”一番。全厂的员工要是知道我俩的动机,不知会笑成什么样子。

回到门卫室,我和阿寿各自用一张纸条写一个名字,然后交给对方,再共同去“验明正身”。我到底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能被阿寿笑话。阿寿那汕头人的性格,见我临时变卦不马上和我翻脸才怪。我便壮一壮胆,在纸条上写上“叶思琴”三个字,折起来交给阿寿,阿寿也笑嘻嘻地把他写的名字交给我。

等我们各自展开纸条,不禁同时变了脸色,原来我们写的竟然是同一个人---叶思琴!

我万万没有想到平时吊儿郎当的阿寿也会有这样的眼光,厂里比叶思琴漂亮的女孩不少,他怎么就偏偏选中了她呢?我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了。

阿寿竟然也有些脸红,仿佛被我揭穿了秘密似的。但既然出现了这种情况,同时上显然是有不明智的,我们又谁也不肯“换一个”——一分钟之内就换了感情,是不是显得太肤浅了?最后,在阿帮地的提议下,我们商定了一个“君子协定”:第一个月属于阿寿,到下个月的今天如果没有什么进展,他就让位给我。这对我来说应该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但我知道阿寿的脾气,我也无意真心在此找什么女朋友,所以就让他了——如果他是真心的,叶思琴难道不同样是幸福的吗?阿寿见我答应了,当即表示要承包我一星期的夜宵。

我装着很不在乎的样子,心里却不争气地有了一丝沮丧。

凭着我们的关系,我们很快从厂办公室弄到了员工登记卡,把叶思琴的情况弄了个一清二楚。叶思琴是湖南人,和我算是“邻居”,今年才十七岁,入厂不过10个月,比我早5个月。整个过程,我只是阿寿的帮手。但我暗地里留心了另一个人:沈阿云,她是叶思琴的同乡,今年十八岁,是和叶思琴同时进厂的,在c线后段包装组。我想这个女孩也许有一天会对我有用。

阿寿志在必得地开始行动的时候,我却开始悲哀地想:小小的叶思琴,她抵挡得住阿寿那花花公子的派头,还有他是本地人的诱惑吗?

此后的日子,阿寿果然开始以各种方式接近叶思琴,我也有意无意地结识了沈阿云。其实沈阿云也是不不错的女孩,给我一种聪明贤慧的感觉。但我不敢和她有太深入的交往,我的心思一直在叶思琴那边。

那边的阿寿凭着向我讨的几个点子,加上他自己的一些伎俩,竟然也渐渐地和叶思琴说起话来。后来还总端坐在叶思琴的凳子上,笨手笨脚地帮她画起了胶线。看到阿寿眉飞色舞的样子,我突然恨透了他,也恨起了叶思琴。有一次我在帮沈阿云折纸盒的时候,阿云忽然问我,听说你那位好像在追琴琴,看起来蛮殷勤的呢。我答非所问地说我不也正在帮你折纸盒吗。阿云听了怔怔地看了我好一会。而我却在想琴琴这样可爱的名字怎么能和阿寿这样怪怪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呢。

就在我越来越绝望的时候,对面利威手袋厂的林坚——我的同乡找到我,并给我带来了他才读完初二的妹妹阿秀,要我介绍进我们鞋厂。这当然不在话下。林坚临走交代我他妹妹是一个外表文静,内心倔强又特别敏感的女孩子,要我好好照顾她。我说有我在你怕什么呢。后业阿秀就分在c线最为轻松的包装组,和阿云隔了四个位置。

阿秀的到来无疑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但随之而来的很多事却令我头疼,真应了林坚那句话:千万不要把她看成十六岁的孩子,而应该把她看成十六岁的大人。

这段时间,阿寿的进展似乎很缓慢。不仅没见他再画什么线了,而且似乎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阿寿每每死皮赖脸地呆在她旁边的时候,她总是低着头一言不发地做她的事。难道是阿寿忘乎所以显出了他吊儿郎当的本性?我心头窃喜不已---看来阿寿离黔驴技穷不远了。

但阿秀却开始让我头疼。阿秀一下班就喜欢呆在我的住处,似乎呆在我那里她就有某种优越感,就能吓得那些女孩怕她。她是和阿云共一个宿舍的,不知怎的才几天就和宿舍的所有女孩闹翻了,和阿云更是闹得水火不相容。看到我和阿云在一起她就一副剑拔弩张的样子,弄得我好不为难。不过有一点她让我高兴,就是她喜欢亲热地陪我上街什么的,让我可以在阿寿和“大块头”面前风光一把。

“大块头”依旧和那个四川女孩保持着那种不明不白的关系,虽然他几次吹嘘要把那女孩甩掉,但他始终没有找到新欢。

阿寿的神态已渐渐沮丧,因为一个月的限期已快到了。

日子在我一天天的盼望中滑过去。

阿秀俨然以我的“那个”自居,我心中暗暗叫苦。这时林坚才告诉我她就是因为和班里的男同学早恋才弃学打工的,我真的小看了现在的十六七岁的孩子。想想七八年前的我们,就连和女同学说话都很脸红,和他们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这个时候,阿寿郑重地告诉我,他彻底失败了。他请我和阿秀吃夜宵的时候,喝了很多酒,一副落魄公子的样子。他说她是冰山上的雪莲,冷得让人无法靠近。

我知道他失败的原因,他只看得见她的漂亮,却看不见她的忧伤。

阿寿一边说话一边望着阿秀。阿秀的脸正红得像火烧一样。她也烦,她也喝了好多酒。她也没有朋友。

只有我是清醒的,我想属于我的最美丽的时刻就要来了。但我忽略了一点,阿寿色迷迷的眼睛已经盯上了天真幼稚的阿秀。

阿寿果真履行诺言,撤出“战斗”。他说忍受不了自己的失败和“大块头”三天两头的鬼混,不多久便申请调往了总厂。后来我知道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总厂离女工宿舍很近。

我不敢贸然开始行动,一个保安去了另一个保安又来了,总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我要慢慢利用沈阿云来接近那朵“冰山上的雪莲”。另外,我还要处理好与阿秀的关系。

但奇怪的是,阿秀突然不来缠我了,一下班就常常没了踪影。开始我还以为这个小孩子变聪明了,后来才知道我完全错了。

属于我的机会一个接一个地来了。那天我无意间发现叶思琴在自己的厂牌上密密地贴着很多小标签。把名字工号什么的全遮住了。这在我们厂是不允许的。我便在她和沈阿云手挽手下班的时候故意大喝一声:“站住。”她们两个人显然都吃了一惊,我又故件严肃地说:“看看你的厂牌是怎么回事?”她果然吓黄了脸,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我不敢再吓她了,见到沈阿云也在生气地看着我,就赶紧说:“哦,你是沈阿云的朋友呀,算了算了,不知叫什么好名字,要这样盖着不让人看?”她就掀掉了几个小标签,把那个我默念了一千遍的名字展示给我看。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以后每到下班的时候,我便要故意搜寻她的眼睛,后来便也像阿寿一样,时常陪着她做事。由于沈阿云的关系,她对我的信任也与日俱增。但我提醒自己,绝不能像阿寿一样,急功近利。我一定要先弄懂她的忧郁,才能确定下一步的行动。

后来又有一个晚上,厂里要求加通宵班,我便向“大块头”申请值通宵夜班。“大块头”求之不得,吃完饭就喜滋滋地带上他的四川女孩玩去了。

在这间鞋厂上班,其实很辛苦,每天七点钟上班,中午加吃饭休息才一个小时,晚上也是一个小时,加班经常要到凌晨一点。所谓加通宵班,不过是在疲惫的基础上,再多上六个小时而已。

但我那时却渴望加通宵班。因为加通宵班我们保安可以锁上大门,在流水线上值班。那么在那样的夜晚,叶思琴又该是怎样的一种美丽呢?

但夜晚流水线上的紧张程度完成破坏了我的闲情逸致。我只看见她越来越疲惫的流满了汗水的脸。尽管她的手势很快但那鞋子仍堆积起来。别人趁空闲去打开水喝,她却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到处响着干部们的喊叫声。我一个晚上几乎都呆在她的身旁,我生怕一走开干部就会骂她。另外,我得不断地给她打开水喝。但对于画线,我却帮不上什么忙。后来我终于通过关系,叫组长再调了两个人过来,她才松了一口气,并勉强对我笑了一下。我心里真是甜得不行。

天亮的时候,叶思琴和我肩并肩走出大门。白天休息一天,我们约好下午去街上玩。

我的成功是否来得太快了?我茫然自问。

沈阿云不知怎么就对我变了脸色,常常很凶地对我,不准我到包装组,不准我靠近她。在那么多人面前大声地赶我,和以前的聪明贤慧判若两人,让我好几次大失面子。虽然我确实有点对不起她,可也没有得罪她呀。

好在这时叶思琴对我好起来,我便什么都不在乎了。有一天晚上我和她吃夜宵的时候,她却突然说起阿寿的事来,最后又挺孩子气地说:“男人都是白眼狼。”我这时才意识到她不是简单的十七岁,她在感情方面的阅历也许比我还丰富。男人真的都是白眼狼吗?我想起“大块头”,想起阿寿,难道阿寿把我们的“协定”泄露给她了吗?那我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但叶思琴说完这一句,就已经哭了。她说你认识乔志亚这个人吗。我说我怎么会认识他呢。她说就是对面利威手袋厂的,常常跟林坚在一起的那个人,人们都叫他阿亚。我这时才知道是有这么一个男孩子,和林坚来玩过一两次。叶思琴说你知道吗,我就是跟他来的,他进利威,我进这里,10个月了,他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我真恨他,可又不知道该怎么恨……我的心里陡一阵悲哀——不是为她,而是为自己。天啊,我扮演了一个多么可悲的角色!

可是,我还得把这个角色扮演下去---叶思琴还在说,别人都说你在追我,也许你是真心的,但我的心却没有了,因为乔志亚,我什么都没有了,男人都是白眼狼……她渐渐语无伦次,她这个孩子气的比喻说明她年纪真的还小,可是她那意乱情迷的样子却又确实像个大人。唉,我真不懂她们这些十六七岁的爱情,可她们又多么值得同情呀,她们还没有看见多少人生,就已经这样地受伤了。

我可以让她从乔志亚的阴影里走出来吗?我想我应该尽一些努力,尽管也许已经不可能了。

我找林坚了解乔志亚的情况。林坚不以为然地说:“乔志亚的女朋友多着呢,岂止一个叶思琴?现在谁还管这些事呀。”我说:“乔志亚不是在玩弄人家感情吗?”林坚听了哈哈大笑,说:“到底是读书人,还晓得谈感情。过几天你就知道了,在外面打工又苦又无聊,谁不找几个女孩玩玩呀,谁认真谁就吃亏。再说,大家也是两厢情愿嘛!”林坚的话让我有些陌生,但又觉得不无道理,比如“大块头”,阿寿,乔志亚,还有我们的协议,还有眼前这位老乡。在这个女孩几倍于男孩甚至几十倍于男孩的地方,多少人在做着这样的爱情游戏!我这位老乡,出来才两年,据说女朋友就已经换了七八个了。

叶思琴却始终没有醒来。有一次带她上街,她突然不走了,站在街上泪流满面。我正好生奇怪,忽然看见前面乔志亚骑车带着一个女孩一晃而过。就这么一下子,我知道叶思琴已经到了什么地步。她一次次地说忘记他了,可是只要他的身影一出现,她还是那样不可救药地要重拾旧梦。

我想我只有劝她离开。

在那个伤感而多情的秋天,叶思琴真的和我不辞而别。她托沈阿云留了一张纸条给我,说她发现自己真的很幼稚,决心听从我的劝告,回去再学两年技术,也让自己长大一些。说她之所以要不辞而别,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伤害。我但愿她说的都是真的,但愿她不是因为无望和悲伤离开。

但她是真的走了。她工作的地方已经换上了另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阿秀也突然回家了,是被林坚恶狠狠地逼回去的。据说阿寿也离开了总厂,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我也该走了,在这个多情而伤感的季节。

当我把我的决定告诉我惟一的朋友沈阿云的时候,这个一直对我很凶的女孩怔了很久,忽然间泪如雨下。她很怨恨地看了我一眼,说:“你走,我也走,大家都走吧,你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的脑海浮光掠影般显出我们相识的过程,我突然意识到有一种情感一直被自己忽略。但是现在一切都已经迟了,我得走了。

我看着她很久,她突然伏在我的胸前恸哭。我没有动,一任她的泪水打湿我的衣衫。

我们都知道,一切,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十一

到家的时候,已是十一月。空气中透着丝丝凉意,那些炽热的日子已经离我远去。

这时林坚告诉我一个惊人的消息,阿秀已经嫁人了。她是自己偷偷地打了胎,又匆匆回来嫁人的。她母亲被气得大病一场。

这时我才想起阿寿的突然离厂和阿秀那些行踪不定的日子。我真的好糊涂啊!

再见到阿秀,她已是一副苍白的样子了。见到我,眼里还闪出一丝神采,或许因为我,她想起了那段原本灿烂的日子吧,但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

那些倔强和敏税,在她身上已经荡然无存。她的眼睛呆呆的,一直望着遥远的天空。

我的内心一阵疼痛。我想大喊一声,阿寿,你是白眼狼!还有乔志亚,“大块头”,也是白眼狼!还有林坚,还有我自己,也都不是好东西。

叶思琴说得对——

男人都是白眼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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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月点评:

感情游戏玩不得,女人如果自爱,白眼狼就找不上她了。
以后请排好版再发稿,行距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