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弱的阳光慵散地泼洒在地平线上,柔和的椰子树伴随着法国梧桐轻轻散发出混合的空气,枝与叶间看不到空中的流云。一月末,本该是寒冷的北风喧嚣地穿越荒野的季节,而现在的窗外,是温暖的阳光。人们穿着短袖露出黝黑的皮肤,挑着水果的姑娘从街道边走过,那些面目模糊久远的夏天,带着海潮浓烈的味道。
简单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简单的格局布置,简单的每天清晨拉开兰色窗帘,简单地呼吸这一切,简单地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用最简单的文字写两首小诗。生活就如此落幕在门前宽阔的草坪崎岖伸延的小径中,平淡得都不敢相信曾经寒风穿越荒野的季节是如此款款含情,如此的诗情画意。
杜麦双手插在裤兜里,踩着脚下的树叶,发出了破裂冗长的声响。于是他真的走过这无垠的草地,在行人稀少的那条街开了一家打字复印店,在那阳光微弱的大地上,铺上了他长长的影子。
杜麦很早就收工了,那家店的生意实在不好,去那里工作也许只是他用来打发时日的工具。在那个下雨的寒冷的冬季,他提着公文包,嘴里哈着浓浓的白气,打开家门便看到妻子倩与另外一个男人在床上缠绵的一切。而那个男子竟意外的是自己多年最好的朋友张益,他拥有属于自己的公司,有车有房,不像自己整天忙碌外地出差,静下来才写几篇小诗,偶尔发行一两本诗集。
面对妻子冷静的严词,杜麦只有离开。虽然妻子告诉他如果他可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她还是可以和他一起生活。弱者与强者的区别就是强者永远选择面对,而弱者只能选择逃避。于是他打开了大地图,找到了这个名叫离镇的地方,这里有宁静而优美的环境,冬天也可以听到不远传来鸟儿的叫声和水流流过河床,大海潮涌的声音。
杜麦以最孤独的姿势站在风里,夹杂着落叶发出微微的声响。阳光依旧从树隙中微弱地穿过,偶尔打在他的脸上,衬衣的皱褶开始散发出模糊的光。然而这时候,他无意间看见一个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孩出现在前面不远处的椰子树下,静静地坐在那里。多么文静清秀的女孩,手里牵着一条毛茸茸的黑色哈巴狗,在冬日的温暖下,它伸出了长长的舌头呼吸着最新鲜的空气,还时不时看看那个女孩,女孩静静地坐下来,它也跟着坐下来,女孩轻轻地离去,它也慢慢地跟着她走开。像一个孤独的小孩生怕自己的母亲将自己抛弃了一样。
这个女孩吸引了杜麦的注意力,他无法想象世界上怎会有这样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仿佛她天生就不该出现在人间,更不该去食人间烟火。
可是才刚转念,再去寻觅的时候,却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了,她如此静静地来,去时竟然连任何一片落叶也没有惊起,宛如花丛中戴着花环穿着长裙迎风招展的仙子。
第二天,杜麦刚关门收工,看到隔壁张大叔正乐呵呵的和一个身穿迷你裙的女孩搭茬。女孩身材纤瘦,背影站在张大叔的面前,可以清晰地看出她背上的每一寸轮廓。影子在夕阳的余辉下,为大地洒下了一条长长的影子。
“夏女娃啊,今天这么早就下班回家了啊。”
“张大叔,您还没休息呢,给我再来一条吧。”
张大叔轻轻地叹了口气,陀着背转过身在物架上取了一条香烟,嘴里缓缓地说:“这是你最喜欢的牌子……”。
女孩提着塑料袋,转过身低着头向街头走去,正好撞到了杜麦的肩,连忙抬起头来,却只是静静地说了声“抱歉!”。杜麦愣在那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女孩又已经消失在夕阳转角的地方。可是她明明就是昨天在椰子树林下牵着哈巴狗的女孩,她干净而唯美。为什么今天的她会和昨天看到的她完全判若两人。
张大叔是在这条寂静的街开杂货店的老人,显然也没有什么生意,没事的时候他就经常提着自己酿的米酒,和杜麦一起找一个僻静的场所好好的喝几杯酒。此时他像看出了杜麦怀有心事,就朝他招手说:“杜麦先生啊,您不会介意今天晚上陪我这老头子喝几盅吗?”
杜麦连忙说:“您老客气了,正是求之不得……”
小桌子上只有一碟清淡的番茄凉菜,两个人却已经一连喝尽了三杯都没动筷。张大叔喝红了脸颊说:“杜麦先生啊,如果您认识夏秋女娃儿的话?可能会为刚才的事而感到很意外吧。”
“之前见过她一次面,您说那个女孩叫夏秋吗?这么独特的名字……”。
“是啊,夏秋之季是多么令人闻之伤感的季节啊。”
“是啊,那的确是场令人惆怅的季节……”。
“杜麦先生啊,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的时候听说过那场惊人的车祸吧……”。
“您说的是金丽莎女士不幸遭受的那场车祸吗?”
“是啊……金丽莎女士为了她的女儿丧失了年轻的生命,可惜啊,那个男人这时候可能已经在法国定居了吧……可怜啊……”。
“您说夏秋就是金丽莎女士的那个独生女儿,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你还不知道,那个男人抛弃了夏娃,去机场的那天,她追了出去,可是金丽莎女士怕女儿受欺负,也追了出去,可是走得太急……于是在男人转身离去的同时,夏秋就听到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厄训……可怜啊,这个女娃从此就变成了孤儿,她才十九岁啊,无父无母的日子怎么过啊……”
杜麦冲完凉后原本早早就躺下去睡了,月光从容地穿透玻璃窗,照在了他的床台上,风铃舞蹈着琴弦,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想起昨天的那条哈巴狗,和那个文静的坐在树下的女孩,他总算明白了那个叫做夏秋的女孩为什么会那么平静,那样的风雨不蚀,犹似淤泥不染。
一想起曾经的那一幕幕往事,不由得心烦意乱,“那么年轻的生命难道就为此而放弃掉了吗?”
穿上了黑色的衬衣,匆匆地走出了楼。
叶子发出的已不再是破碎而冗长的声响了,月下的叶如酒歌“沙沙”地有节奏地响起,如情人吹着幽雅的古笛从荒漠中走出,短触音符,舞弄着古色的长相思。
篱笆台挡不住海风浓烈的味道,黑色的波涛澎湃着压着海浪,月色透明。杜麦知道,那个站在海礁石长发飞舞着的黑色背影就叫做夏秋,她垂目地孤独的身影下,蜷缩着那条毛茸茸的哈巴狗,连海浪也无法惊醒这一对黑暗中沉睡的宝贝。杜麦觉得心痛却不敢打搅大海唱起的歌谣。
很多天过去了,她依旧在那个夜色的海礁石上看着遥远的澎湃。于是很多天,那些如诗一样的梧桐,如画一样的椰树都长出了嫩绿的叶芽。于是杜麦告诉自己,春天来了,三月的喃昵。于是有很多海鸥短暂地飞翔在海平面上,于是贝壳也张开了唇去感受刚过去的除夕。
“你是诗人,来离镇已经快半年了吧,杜麦先生。”
“你是海的女儿么?冬天过去了,春天很快就来了夏秋小姐。”
夏秋的手很冰凉,肩头很静,靠在另外一个宽阔的肩膀上彼此的心都很静。天气出奇的好,还是皎洁的月色依旧轻轻地泼洒在两个背影上,没有余光散发出来,和海是一样的颜色。只是之前拉长老远的背影,此刻却已经融合在一起。
“你已经知道了我的事情了么?所以你每晚都陪我孤独的吹着海风,看着遥远的苍穹,听说海的那边没有月,因为月亮在我们的背后。
谁也不曾想过,春天来了,风也多了雨也多了,离城也不会例外的全年不下雨。当人们还在迷恋着温暖的气温的时候,暴雨忽然降临在这个小镇。
海礁石上看不到夏秋的影子,当然也就看不到蜷睡的哈巴狗。于是夜晚来临时,杜麦撑着海蓝色的雨伞开始孤独的淋着风雨,世界仿佛有洗不尽的尘埃,这样一下就下了七天七夜。
杜麦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准备睡觉,毕竟每晚打着伞在风雨里面淋雨不是什么人想做到就能做到的。
这时候,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一接通,果然是夏秋的声音,“杜麦先生,你能到离北街来一趟么?”
夏秋就站在离北街道旁边的一家农舍中避雨,她穿了一件桃红色的七分袖衬衣,一条长型泛白的蓝色牛仔裤,一双白色球鞋;头发偏扎了一条麻花辫,垂至胸前,前面的留海也被雨水打湿了。只是看起来却分外朴实分外迷人。杜麦赶紧脱了件外套给她披在身上,握着她冰冷的手,说:“怎么出来都没带雨伞呢?”责怪的句子,却是温柔的语气。像哄着一个不懂事的小孩。
夏秋像个孩子露出了幸福的笑靥,低着头说:“对不起杜麦先生,你……能先听我给你说几句话么?说完了我就走。”
“有什么事情先等你回家换了衣服再说也不迟啊。”
“我怕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好吧,那你说。”
“一俊回来了。”一俊就是那个曾经抛弃她的男人。
“你能原谅我吗?你会怪我吗杜麦先生。”夏秋瞳仁里闪着泪光,“可是我自己都不能控制自己,为什么我还会转身接受他,
“傻孩子,真正的爱是情不能自已的。”杜麦说,“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如果要生气也生我自己的气,我没有把你带出阴霾的阴影,真该死!”后面的话当然不是他说出口的。
“其实您也知道,我和你是根本无法走到一起的对吗?”她轻轻地凑上去,轻吻他的唇唇。“再见!”
最后说出再见的时候,她把外套塞入他的怀中。大雨如帘,泥泞飞溅,她飞奔而去,没有人知道那满面涌出的眼泪是谁为谁流,大雨已经打湿了她的眼泪,再也分不清楚那到底是眼泪还是雨水了。
后来,杜麦在外套的兜里看到由于多次涤洗已经模糊的信,翻出的几个字依稀看清楚:“看了他的诗歌,全部是写给他的妻子……他不是真正的喜欢我。可是我却爱上了这个比我大7岁的男人……”
回去了原来的城市,张益公司因非法走私而破产倒闭,杜麦同意了和妻子言归于好的请求。一切似乎都化作为零,然后再从零开始。那个女孩把离城所有温暖的冬天带走了,似乎也同时带走了北风喧嚣地穿越荒野的季节。
[罹墨鱼]成员:墨佰·毅然、罹艾晨、生*鱼*片。
[罹墨鱼]宗旨:无论我们离成功有多远,我们都会默默散发着余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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