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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之日,爱校不可承受面子之重宇の航

发表于-2008年04月03日 早上9:57评论-3条

人民日报4月2日报道《吉林白城师范学院要求师生捐款建校标》,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转眼间学校贴吧从原来的怨声载道转移到了一腔热血,都以爱校的名义在转移话题,那么就是事情的真相,目的是在乞求淡化问题的关键。

有人说到:“可见现在大学生甚致国人的集体观念已经淡薄到了什么程度。 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宣传的失败,也是国民道德体系构建的失败。 ”是的,我在《四看捐款——面子和真理的罪与罚》中写道:“目前的问题是学生都想享受集体行动的成果,而不愿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可是这个问题如果从捐钱上来看,在法律上是没有冲突,大谈道德,显得很苍白。做人起码先讲究真实,捐款看为什么去款,我看以“校庆”这个事情,不捐也罢,比校庆更有意义的事情多去了。想想如今大学高校里,有多少学生赢了考试却输了就业,纵然有学生个人的原因,但是学校也不能一点关系也没有吧!

在中国人的文化劣性就可以看出来,个人权利常常是失去的独立的意义,总是被省略、被贬损,缺乏个体张扬和个人“主观能动性”。从历史的屠杀、镇压、文字狱的恐怖故事,还有婚姻上的家长霸权式,都是把人在社会生活的定位,诉求在“苟活”的生存区间。

有人说,“若学校想收这笔钱,从任何一个角度打入收费项目,区区十元钱,是没有学生会发觉或产生计较的。 ”是的,学生是被欺负惯了,不过是总是背后的抱怨,问题是为什么偏偏这件事情暴露出来了呢?这个环节是不是真出现在学生身上呢?

碍于“捐款可倡,强制不行。”的前提,不少学生没有搞清事情真相的勇气。校庆是一个娱乐活动,本来可以从简,量力而行,现在又转移嫁到公众头上,那学校的财政是干什么吃的?

另外这不仅仅是10元钱的问题,还有员工捐款的问题,据工会提出的方案是,工人捐200元,讲师500元,中层干部1000元,校领导、教授1500元,问题的关键是这在这里,捐款采取自愿的原则,既然是自愿捐款,为何要规定捐款数额呢?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有点矛盾呢?

对于学生而言,捐款就是爱护学校吗?不捐款就是不爱学校?仁者见仁,智者见者。

以“单位强制”、“强制捐款”的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可以有几万个结果。有不原因透露姓名的人说:“新闻播放,截至2月4日,北京慈善总会收到社会各界捐款3500万,我们一个单位就捐了120万,单位人均捐款1000左右,难道北京就30各单位捐款了?我们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公务员,是自负盈亏的最普通的服务行业,最普通的老百姓,年轻职工最少每月就挣1000多,现在员工怨声载道,都说被院长抢劫了。是捐款还是打劫?领导公车、公房、公款吃饭,用得着花自己的钱吗?我们呢? ”

“强制性捐款”渐渐成了一个社会性的大问题,从文化上解读上来,不是人过于自私,而是捐款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学校对此有什么看法,或者对学生有什么样的交代,我不知道。但一些学生分不清楚时间的关键,他们的逻辑上只知道“10元钱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想到其他问题,简单的为着一个所谓的表面“学校的尊严”在贴吧中四处扣给人道德帽子,不过是给旁人表现笑话。 

评估时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真是影响学校的一件负面新闻。但表面的这样的粉饰性修补的没有用的,真相没有出来之前,只会产生新的问题,反过来又需要一种权宜之计来临时应付,这是恶性循坏。

最后,引用一句名言,“大学之谓,非大楼也,乃大师也”

2008·4·4

附记:我对自己的学校是有些牢骚和不满·但我的内心的是“爱”,而不是想破坏。

本文已被编辑[吟媚]于2008-4-3 11:28:49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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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吟媚点评:

当捐款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规定时,捐款的意义就已荡然无存了。

文章评论共[3]个
黑寡妇-评论

很好的一篇文章!问好作者。at:2008年04月03日 中午12:18

心语飞扬-评论

坐坐了,问好朋友!at:2008年04月03日 中午2:34

新颖话题-评论

已经腐烂到了教育,看看这根基该怎么清理at:2008年04月03日 下午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