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也许一切都要等逝去之后,才会觉得珍贵,就如同只有当太阳落下之后,我们才会想念它的光芒。然而,太阳落下后,明天还会升起,逝去的日子,是怎么也追不回来了………
一直以来我总以为自己怎么也融入不了他们那个民族,其实,我一直是融进他心里的,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据说,他们是最豪爽最狭义的民族,这是还没来这儿之前对“蒙古”这个民族的全部概念。知道他们有优美动人的歌舞,有诱人的奶茶醇香的奶酒,如此而已。
离家到几千里从外的西北求学,才有了接触这个民族的机会。认识他,更是一个偶然的巧合。
那是零二年的初冬,我们全院选修课的最后一节。因为是最后一节课,好多平日不来上课的也都来了。上课铃响,教室已经坐得满满的人了,我旁边倒还剩了一个位置,或许是因为我是女生的原故,后面来的好多男生都只往这边看了一眼而不好意思来坐,好友打趣说是因为我坐在这耀眼了,别人 都不敢走近。他是最后一个到的,却毫不迟疑的坐在了我的旁边。就这样认识了。好友后来说他是早有“企图”的,然而那一次,真的是他第一次见到我。
了解这个民族,便是从认识他开始的。
蒙古族是以豪放粗犷著称的,他如是。认识他的第二天,是周末。他约了几个朋友吃饭,叫了我,这个奔放,粗犷的蒙古男人并不善言辞,腼腆得像个大男孩 。他把心中涌动的那份真诚写在脸上,刻在眼里,被我一眼看穿。席间,我只端坐着笑而不语,听他们时而蒙语时而汉语的交谈,那时我真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分子,去感受那个神圣的民族。虽然不懂,却喜欢听他们说他们自己的语言,“咕噜”一下不知道怎的就从嗓子眼冒了出来,那么流畅,悦耳!后来,他见我喜欢,就笑着对我说:“你喜欢,简单的,我可以教你”。后来就真的学会了好多日常用语,诸如“你好”“吃饭”“再见”,再诸如“我爱你”。这不是平日需要的语言,然而他说得深情。
朋友告戒我,不要趟这浑水,他们是“蛮族”。我只笑而不语,其实她不知道,我就是喜欢这个“蛮族”。
第三次见面,是去一个叫“天堂”的酒吧,一个很小环境优美的地方。酒吧,这是城市的精灵,它本不属于我们这些学生,然而他们生性爱酒,到了这里,便自然也爱上了酒吧这个地方。
之前,我真的是乖乖女。认真上课,尊纪守法,是家长老师眼里的好学生。
仍然是一大帮朋友在一起。他们喜欢到处都是朋友,即便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和我们周围的男生不一样的地方,而我,也只希望能融入他们那个集体里面。
酒酣,微醉。不知道是谁,径自唱起了家乡的民歌,那悠扬的歌声,优美的旋律,顿时让整个酒吧安静了下来,真的让人感动,听那歌声,如沐春风,如舞草原,接着,他们都情不自禁的跟着和起来。酒吧里暖洋洋的气氛与外面的冰天雪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一刻,我的心正一点一点被那种温暖感动、融化………
从此,我便爱上了那种小调,看他们唱得如痴如醉,我也听得如痴如醉。不管是优美动听的世界名曲,还是时下的流行音乐,此刻,都不及那种清晰、流畅!我恋上了每次喝酒之后的这个固定节目。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知道这些民歌歌颂的是什么吗?”“我想应该是母亲吧!”我笑着回答他。一瞬间他的脸上写满了惊奇:“你真是个奇怪的女子!”“你怎么回知道的?”其实这并不难猜,看到他们歌唱时那百般柔情的样子,你绝不会想到那是在歌唱情人。后来他告诉我,在他们多至万千的民歌里,主题不外三种:母亲、土地、爱情。然而,歌颂得最多的是母亲。
这个冬天就在这种甜美的歌声里逝去了,转眼是春暖花开。到夏天的时候,他们就该毕业离开这个地方了,而我,却还要在这孤独的呆上一年。
他说,他的家在广阔的草原上,那儿有奔驰的骏马。每每提及,他的眼神总是如泉水般清澈,望着远方。仿佛天的那一边就是了,他的家乡令我神往。他说,来年等我毕业,一定带我去看看他的家乡,他们的蒙古草原,喝醇香的奶酒,骑骏马飞驰!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六月了。学校里到充着离别的气味,而他们,也即将离去。我黯然。原来,这个城市留不住他们。辽阔的草原,飞驰的骏马,蓝天白云,那才是真正属于的地方。
毕竟是走了,他们走的时候,没让我去送站,重情如他们,大概也不喜欢离别吧!我没有坚持要去,因为我知道,那种离别是我经受不起的,所以我只好选择了逃离。
新学期开始,我们也成毕业班的学生了。那份深情和别离的伤感很快就繁琐的尘事冲淡了,而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说等我毕业一定还会回来,邀我一起去看看他们的大草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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